陳龍,曾經的“龍哥”,手下百十號兄弟。
直到有一天,他手裡多了一張。律師執業資格證。
曾經的兄弟們傻眼了:“大哥,咱這是要轉型?”
陳龍把卷宗往桌上一拍,眉頭一皺:“再說一遍!彆喊老大,請叫我、陳律師。”
......
律所開業第一天。
當事人剛進大門,兩個黑衣小哥一左一右“陪”著他往裡走。
前台小妹紋著花臂,對來訪當事人露齒一笑。
陳龍:引導當事人前往接待區,屬於正常接待流程,冇問題吧。
會議室裡,當事人戰戰兢兢坐下。
左青龍右白虎的小弟給他倒了杯茶:“彆緊張,慢慢說。”
陳龍:與當事人建立信任關係,係律師執業倫理要求。
開庭那天,對方律師剛進法院大門,迎麵一排黑衣小哥整齊鞠躬:“辛苦您了,多照顧我們陳律師。”
陳龍:在公共場所表達善意問候,不構成乾擾訴訟。
法官敲錘進場,抬眼一看,旁聽席黑壓壓坐滿,個個西裝筆挺、正襟危坐。
陳龍:公開開庭審理,公民依法有權旁聽,他們都是愛學習的好孩子啊。
對方律師腿軟了。
對方當事人臉白了。
隻有陳龍站起身,整理了一下領帶,不緊不慢開口:
“審判長,關於本案的證據鏈,我方有幾個問題想向對方求證。”
旁聽席上,百十號兄弟齊刷刷翻開筆記本。
上麵記滿了《刑事訴訟法》重點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