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這不是欺詐,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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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看向趙誌誠:
“被上訴人,完整監控,能否當庭提交?”
趙誌誠張了張嘴。
“能......能提交......”
法官:“那好,現在提交。”
趙誌誠的嘴唇在哆嗦:
“但、但是......那段監控,需要時間調取......”
法官:“多長時間?”
趙誌誠:“一......一個小時......”
陳龍立刻起身。
“反對!”
“被上訴人一審拿到調取回執,到今天整整七十一天,從未提交完整監控!”
“現在當庭要求一小時,實為拖延時間!”
“我方懷疑,被上訴人可能利用這一個小時,對監控進行進一步剪輯!”
法官點點頭,目光淩厲:
“被上訴人,本庭給你三十分鐘。”
“三十分鐘後,如不能提交完整監控,本庭將依法推定該監控內容對被上訴人不利,上訴人主張的‘誤導’事實成立。”
“休庭三十分鐘!”
法槌落下。
直播間的彈幕徹底炸開。
“臥槽臥槽臥槽!!!陳龍這是把銀行逼到牆角了!”
“隱匿證據!趙誌誠那個臉色,我笑死!”
“三十分鐘交監控?這特麼怎麼交?肯定早就刪了或者剪了!”
“等等,趙誌誠剛纔說‘工作人員有些不規範的話’,這算自爆嗎?”
“算!這是當庭承認了!”
與此同時。
長河銀行會議室。
支行行長劉健正端著保溫杯看手機直播。
當聽到趙誌誠說出“工作人員有些不規範的話”時,他的手一抖,保溫杯差點掉在地上。
“這......這他媽......”
他猛地站起來,想去打電話,但又不知道該打給誰。
隻能站在原地,看著螢幕裡趙誌誠那張慘白的臉,一股涼意從腳底直衝腦門。
三十分鐘後。
法庭重新開庭。
趙誌誠站在被告席上,整個人像被抽空了靈魂。
“法官,我方......我方提交完整監控。”
陳龍站起身:
“法官,我方申請當庭播放完整監控。從頭到尾,不剪輯,不跳過。”
法官點頭:“準許。”
大螢幕上,監控開始播放。
下午2:23,王富貴進入理財專區。
2:24,工作人員開始介紹產品。
接下來的畫麵,讓全場屏住呼吸。
工作人員指著平板:“王大爺,這個產品收益特彆高,是定期的兩倍多!”
王富貴:“兩倍多?那能有多少?”
工作人員:“七十萬的話,一年能有七八萬!”
王富貴眼睛亮了:“這麼多?”
工作人員:“對啊,我們銀行自己的產品,特彆靠譜。”
王富貴:“那......會不會虧本?”
工作人員愣了一下,隨即笑道:“大爺,您放心,我們銀行的產品從來冇虧過。”
王富貴猶豫:“可是我想存定期,定期穩當......”
工作人員:“定期纔多少利息?3.25%!這個曆史年化收益8%!差兩倍呢!”
王富貴:“但是......萬一虧了呢?”
工作人員:“不會的,我們銀行有專業團隊操盤,虧不了。”
王富貴沉默。
工作人員乘勝追擊:“大爺,您想想,七十萬存定期,五年才十一萬。”
“買這個,五年能有二十多萬!您兒子結婚,彩禮、房子,哪兒不用錢?”
“這二十多萬能幫上大忙!”
王富貴動搖了:“那......那得跟我兒子商量一下......”
工作人員:“您兒子不是上班嗎?彆打擾他了。您自己就能做主的事,何必麻煩孩子?”
王富貴:“可是......”
工作人員:“這樣,我先給您把產品介紹完,您聽完再做決定。”
接下來的二十分鐘,工作人員不斷地切換話術。
“這個產品很多人都買了,上個月我們支行賣了一千多萬。”
“您看這個曲線,一直在漲,從來冇跌過。”
“您要是存定期,錢就鎖死了,取出來利息就冇了。這個產品隨時能贖,靈活多了。”
“您放心,真要有問題,我們銀行肯定負責。”
王富貴的問題越來越少,沉默越來越長。
3:05,工作人員拿出風險揭示書:
“王大爺,這個您簽個字就行。”
王富貴接過筆,手在抖。
他猶豫著,筆尖懸在簽字欄上方,遲遲冇有落下。
工作人員笑著催促:“大爺,簽吧,冇事的。”
王富貴抬頭看她:“真的冇問題?”
工作人員笑得燦爛:“您放心,我們天天賣這個,從來冇出過問題。”
3:10,王富貴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監控結束。
法庭裡一片死寂。
王虎坐在原告席上,滿臉憤怒。
陳龍站起身,轉向趙誌誠。
“趙律師,監控你看完了。”
“你現在告訴我。這叫‘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嗎?”
陳龍冇有等他回答,而是轉向法官:
“法官,這段監控,還需要我再說什麼嗎?”
法官的麵色鐵青。
“被上訴人,請就這段監控,發表質證意見。”
趙誌誠站起來,聲音沙啞:
“我、我方認為......工作人員的話,確實有些不規範......但、但這隻是個彆員工的失誤,不代表我行......”
陳龍冷笑:
“個彆員工的失誤?”
“這位‘個彆員工’,在二十分鐘裡,說了多少句違規的話?”
“‘收益是定期的兩倍多’。違規承諾收益!”
“‘我們銀行的產品從來冇虧過’虛假宣傳!”
“‘有專業團隊操盤,虧不了’違規保本承諾!”
“‘這個產品很多人都買了’不當營銷!”
“‘您放心,真有問題我們銀行負責’違規兜底承諾!”
陳龍每說一句,就往前一步。
趙誌誠的臉色就白一分,往後退一步。
陳龍一直把他逼到被告席的角落裡。
“這叫‘個彆失誤’?!”
“這是係統性的、持續性的、有針對性的銷售誤導!”
“而且,不是針對所有人。是專門針對一個68歲的老人!”
“為什麼?因為老人好騙!因為老人對銀行有著天然的信任!”
“因為老人看不懂那些複雜的術語,隻會抓住一句‘收益高’!”
“被上訴人利用這份信任,把老人的養老錢,變成了自己的業績!”
陳龍轉向法官:
“法官,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什麼叫‘欺詐’?”
“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導他人作出錯誤決定。這就是欺詐!”
“被上訴人隱瞞了什麼?隱瞞了這款產品可能虧損40%以上的真實風險,隱瞞了‘預期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隱瞞了‘銀行不兜底’!”
“被上訴人誘導了什麼?誘導老人用‘存定期’的錢,買了‘可能虧光’的基金!”
“而且,被上訴人在法庭上,還在試圖隱瞞真相。隱匿監控、當庭撒謊!”
“這不是欺詐,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