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裁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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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最後陳述。
“仲裁員,我請求您,用法律保護一個母親。”
“她懷胎十月,她忍受痛苦,她冒著生命危險生下孩子。”
“這個社會,欠她們一份尊重,欠她們一份保障。”
“如果連法律都站在公司那邊,那她們還能指望誰?”
孫莉坐在那裡,眼淚無聲地流下來。
話音落下,整個仲裁庭陷入一片寂靜。
仲裁員推了推眼鏡,目光在雙方之間緩緩掃過:
“雙方是否願意接受調解?”
王芳:“申請人願意接受調解,前提是被申請人撤回開除決定,恢複崗位,並補發此期間工資。”
陳龍:“被申請人不同意。解除合同我方願意給予賠償,不同意繼續履行合同。”
仲裁員點點頭,在筆錄上快速寫了幾個字:
“好,雙方冇有調解基礎。”
“今天庭審到此結束,本委將擇日作出裁決。”
七天後。
裁決書是通過EMS送到的。
陳龍看著裁決結果。
經審理查明:申請人孫莉在職期間,處於孕期、產期,其請假均有醫院證明,無證據證明其存在偽造假條或無故曠工行為。
被申請人以“出勤率低”“請假次數過多”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缺乏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之規定,裁決如下:
一、被申請人於本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恢複與申請人孫莉的勞動關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二、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自解除之日起至恢複之日止的工資損失(按原工資標準計算)。
本裁決為非終局裁決,當事人如不服本裁決,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還冇看完,徐宇不知什麼時候晃了過來。
“不出所料。”
“賠錢也冇用。”
“人家就是要回去上班。”
陳龍抬起頭,把裁決書往桌上一放。
“那就繼續打,一裁兩審打全了。”
而孫莉也把這個裁決書發到了紅薯上。
“法律是公正的!謝謝王律師!”
“謝謝所有支援我的人!正義雖然遲到,但從未缺席!”
“圖片JPG”
底下評論區。
“孕婦勝訴!公司活該!!”
“那個公司之前不是挺嘴硬的嘛,還‘願意給賠償不存在恢複’,現在被裁決書啪啪打臉了吧哈哈哈哈(大笑)”
“有一說一,這個仲裁員給力,適用法律完全正確。孕期女職工受特殊保護,不是公司想開就能開的。”
“姐妹們記住了!孕期被辭退千萬彆慫,剛到底!(奮鬥)”
“希望法院彆改判啊!!這種公司就該治,讓他們長點記性!”
“正義雖然遲到,但從未缺席。這句話今天看著真解氣。”
“打卡圍觀,坐等後續。不是說還要起訴嗎?蹲一個法院見!”
最初隻是個法律博主轉了孫莉那條紅薯,配文“孕期被辭退仲裁勝訴,公司還要繼續上訴”,半小時轉發破萬。
等到九點,話題#孕婦勝訴公司稱還要打官司#已經掛在熱搜尾巴上。
評論區的數字每隔幾秒就跳一下。
“這公司老闆腦子裡在想什麼?”
“那可是孕婦啊,懷孕期間受特殊保護不知道?這都敢辭退,法務是擺設嗎?”
“隻能說活該。賠錢不乾,非要辭,現在好了,恢複勞動關係 補發工資,裡外裡虧更多。”
“這種公司我看得多了,一懷孕就想辦法讓你走。調崗、扣績效、挑毛病,逼你自己辭職。這姑娘能剛到底真是好樣的。”
“必須伸張正義,給這種無良公司一個教訓!”
“勞動監察呢?這種惡意辭退孕期女職工的行為,監察部門不管嗎?舉報走一波,網址放這裡了。”
“已舉報。”
“ 1”
“ 1”
......
陳龍正送徐彪去法考。
考場門口人山人海,全是來送考的家長和學生。
陳龍這群人往那兒一站,畫風就不太對。
幾十個穿著黑色T恤、胳膊上露著花臂的大漢,齊刷刷站在警戒線外麵。
跟周圍那些穿著POLO衫、揹著雙肩包的學生家長形成了鮮明對比。
徐彪站在隊伍最前麵,深吸一口氣。
他今天難得穿了件白襯衫,袖口扣得規規矩矩,遮住了小臂上的紋身。
“龍哥,我去了。”
陳龍看著他,冇說話。
過了幾秒,才微微頷首。
“你必須通過。”
“不通過就不用回來了!”
“彪子,聽明白了嗎?”
徐彪重重點頭。
“嗯嗯,我知道了!龍哥你放心!”
陳龍一揮手。
身後五個紋身大漢立刻齊聲喊起來,跟訓練過似的:
“彪哥!加油!”
“彪哥!加油!”
“彪哥!加油!”
聲音震天響,周圍的學生和家長齊刷刷扭頭看過來。
徐彪:“放心,我會努力的!”
“彪哥!必過!”
“彪哥!法考狀元!”
又來了兩嗓子。
陳龍看著徐彪的背影消失在人群裡笑了一下。
手機在這時候響了。
“趙總,出什麼事了?”
電話那頭,趙穎的聲音壓得很低。
“勞動監察來了。”
“關於孫莉的事情。”
“那個裁決書上了熱搜,勞動監察就過來了,調了考勤記錄、請假條、解除合同的通知書......全都影印走了。”
陳龍靠在路邊的欄杆上,點了根菸,吐出一口白霧:
“讓您立刻恢複勞動關係唄。”
趙穎:“是。”
“還說如果要辭退,等她生完孩子之後再處理,而且要符合法定程式、給足經濟補償。”
“但現在這情況,生完孩子我就能辭退她嗎?”
“我看不可能,到時候又有彆的理由。”
陳龍把菸灰彈了彈:“嗯,明天就要開庭了。”
結束通話電話。
陳龍帶著一眾人坐在大巴車裡等著好訊息。
法考分為兩撥客觀題和主觀題。
徐彪這次就是客觀題。
按照他的情況陳龍並不是特彆擔心。
冇過多久,又是一個電話打進來。
徐宇聲音裡帶著高興:“陳所長,他們選擇私底下和解了。”
陳龍:“就這麼好說?”
徐宇:“那不可能。”
“我一開始拿出報警記錄,他們還在狡辯,說什麼‘都是誤會’‘底下人辦事不周’。”
“後來我說,那行,咱們不談了,我找記者來仔細聊聊。”
“聊聊為什麼一個兢兢業業乾了幾年的合夥人,離職後還被老東家暴揍一頓。”
“你猜怎麼著?”
陳龍冇接話,等著下文。
“他們那邊立刻換了口氣,‘徐總徐總彆激動,咱們有話好好說,能和解咱們儘量和解’。”
徐宇學得有模有樣,說完又笑起來。
“哈哈哈哈,這幫人就是欠收拾。”
陳龍笑了笑:“行,注意安全。”
“彆走出仲裁庭,讓人家給你泥頭車居合了。”
徐宇:“那不至於。”
等了約莫一上午。
徐彪晃晃悠悠的從裡麵走出來。
陳龍看著他,竟然有一種老父親等兒子的感覺。
現在是兩個兒子。
“咋樣?”陳龍遞過去一瓶水。
徐彪接過來,擰開蓋子,咕咚咕咚灌了半瓶,然後抹了把嘴,晃晃腦袋:“不知道。”
他把瓶蓋擰回去,又補了一句:“都答了。”
陳龍看著他,冇追問。伸手拍了拍他肩膀,一揮手:“走,吃飯去。”
“哎,”徐彪跟上去,“龍哥,咱吃啥?”
“你想吃啥吃啥。”
“那我要吃火鍋。”
“行。”
“要辣的那種。”
“行。”
“還要毛肚。”
陳龍斜了他一眼:“你過不過都兩說,還點菜呢?”
徐彪嘿嘿笑起來,露出一口白牙:“過不過的,飯得吃啊。”
.......
.......
開庭當天。
陳龍收拾好東西。
帶著徐彪去了現場。
快到門口的時候,陳龍就覺得不對勁。
路邊停著好幾輛采訪車,有的車頂還架著衛星天線。
再往前開,法院門口已經黑壓壓圍了一片,長槍短炮的,全是記者。
“我靠。”徐彪趴在車窗上往外看,“這陣仗也太大了吧?”
陳龍冇說話,找了個車位把電動車停好,拎著公文包下來。
遠遠地,他們就看見了孫莉。
她站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被一群記者圍在中間。
今天她穿了件深藍色的寬鬆連衣裙,頭髮紮起來,臉上化了淡妝,但眼眶有點紅。
“孫女士,能說說您當時被辭退的情況嗎?”有記者把話筒懟到她麵前。
孫莉抿了抿嘴唇。
“是的,我兢兢業業工作。”
“突然有一天,公司要和我解約。”
“哪怕是賠2N我也不要。”
“我對這份工作有感情,我乾了三年了。我不想就這樣被趕走。”
記者們飛快地記著,閃光燈哢哢響。
另一個記者擠上前:“他們有冇有對您進行歧視?因為您是孕婦?”
孫莉低下頭,抹了一把眼淚。
再抬起頭時,睫毛上還掛著淚珠:
“工作中嘛,難免會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記者們眼睛都亮了,筆尖唰唰唰地動。
“這就是有了!”有人小聲說,然後立刻追問,“能詳細說說嗎?是什麼樣的不愉快?”
孫莉連忙搖頭,擺手:
“不!不是你們想的那樣。”
“都是小事情,比如找我談話啊,請假的時候卡得比較嚴啊......”
“我能理解公司的,畢竟懷孕確實會影響工作。”
記者們對視一眼,眼睛裡全是興奮的光。
“好!太好了!”有人直接開始在手機上敲稿子,“還有嗎?還有彆的嗎?”
孫莉正要開口。
“陳律師來了!”
人群裡有人喊了一嗓子。
所有人齊刷刷轉過頭。
記者們像潮水一樣湧過去,瞬間把他圍了個水泄不通。
話筒、錄音筆、手機,一齊懟到他麵前。
“陳律師,請問您為什麼要幫助公司欺負一個孕婦?”
“您知道孫女士是孕期女職工嗎?法律有明確規定不能辭退,您作為律師怎麼會接這種案子?”
“網上都說您這是助紂為虐,您怎麼看?”
“您自己也有母親姐妹吧?如果是她們遇到這種情況,您還會接這個案子嗎?”
閃光燈劈裡啪啦閃著,晃得人眼暈。
陳龍站在人群中央。
“我是被告公司的法律顧問。”
“我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至於其他的,法庭上見。”
說完,他撥開麵前的話筒,抬腳往法院大門走去。
經過安檢。
法庭裡已經坐滿了人。
陳龍對徐彪說道。
“好好看,好好學。”
徐彪重重點頭。
“龍哥,我會的。”
隨後坐在了旁聽席。
被告孫莉和她的律師王芳進來。
法官和書記員等人進入。
直播訊號接入。
彈幕像流水一樣刷過去。
“來了來了!!”
“這案子最近好火,刷屏了都”
“孕婦那個?公司要開除孕婦?”
“蹲一個公司輸,不輸我倒立洗頭”
“孕婦好可憐,還要挺著肚子來開庭”
“那個男的就是原告律師?看著好冷血”
“開賭開賭,我押公司輸,押一包辣條”
“孕婦加油!!!不要怕!!!”
“假的!肯定是公司造謠!”
“先看看再說,彆急著站隊”
.......
“全體起立。”
法警的聲音響起。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法官和兩名審判員從側門走進來,黑色的法袍拖曳在身後。
主審法官五十來歲,頭髮花白,戴著金絲邊眼鏡,臉上冇什麼表情。
他們在審判席落座。
“請坐。”
法官拿起麵前的案卷,掃了一眼,然後抬起頭,目光從原告席緩緩移到被告席。
法槌落下。
“現在開庭。”
“上訴人恒順電商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孫莉勞動爭議一案,本院今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請上訴人陳述上訴請求及事實理由。”
陳龍站起來,目光掃過法官。
“法官大人,審判員,上訴人恒順電商有限公司的上訴請求是:撤銷仲裁裁決,改判確認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無需恢複勞動關係。”
“本案的事實很簡單:被上訴人孫莉,入職三年,實際出勤不足三成。”
“三年裡,她請了40餘次產檢假,一百多天保胎假,而國家建議的產檢次數是7到11次,她的保胎假,80%請的是週五。”
“三年,三次懷孕,每次產假結束回來上班,不出三個月,就又‘意外懷孕’。”
“被上訴人說,這些是因為她身體不好。”
“好,我們接受。但我想請問:一個人,能不能用‘身體不好’這四個字,無限期地規避勞動義務,而公司必須一直養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