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因為真正的責任人,有一切可以否認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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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裡,陳龍從原告席後麵走出來。
走到張峻豪麵前,接過那張紙。
仔仔細細看了一遍,然後他笑了。
“張律師,這份安全員的記錄,是什麼時候寫的?”
張峻豪: 事發當天,3月17日。
陳龍點了點頭: “誰寫的?”
張峻豪: “安全員王強。”
陳龍: “王強是誰?”
張峻豪: “永興建業員工。”
陳龍: “王強當天在工地嗎?”
張峻豪: “在。”
陳龍站在那裡,雙手垂在身側:
“那請張律師告訴我。”
“第一次庭審中,被告張德發作證時說過一句話:出事那天,安全員不在場。安全員是秦老闆的小舅子,那天請假去喝酒了。”
“你還記得嗎?”
張峻豪愣了一下。
這一愣比之前任何一次都長,長到法庭裡有人開始交頭接耳。
陳龍冇有給他喘息的機會:
“ 法官,我請求當庭播放第一次庭審的錄影片段。”
法官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張峻豪,然後點了點頭。
“可以播放。”
法庭大螢幕上,出現第一次庭審的畫麵。
張德發站在被告席上說:
“出事那天,工地安全員不在場。安全員是秦老闆的小舅子,那天請假去喝酒了。”
陳龍轉過身,麵對張峻豪。
“張律師,安全員王強,就是秦老闆的小舅子,對吧?”
張峻豪的嘴唇抿成了一條線。
“......是。”
陳龍的聲音緊接著就跟了上來:
“他那天請假去喝酒了,對吧?”
張峻豪:“ 這是他個人的事。”
陳龍:“ 他不在現場,對吧?”
張峻豪的嘴唇微微張開,又合上,合上又張開:
“ ......對。”
陳龍手指按在桌麵那張紙上:
“他不在現場,那這份事發當天的記錄,是誰寫的?怎麼寫出來的?”
法庭裡鴉雀無聲。
直播間彈幕像被點燃的煙花一樣炸開了。
“臥槽臥槽臥槽!!!”
“不在現場怎麼寫記錄?!”
“造假!這是造假!”
“秦老闆連這都敢造假?!”
“太狠了,這是要把老梁往死裡整!”
“結果被陳律師抓個正著!”
“這波反擊太漂亮了!”
“陳龍yyds!”
法庭裡,張峻豪的臉色鐵青。
他的嘴唇抿成了一條幾乎看不見的線。
下巴上的肌肉在微微跳動。
“這......這可能是事後補的。”
陳龍: “事後補的?補的內容是原告醉酒?”
“張律師,你知道偽造證據是什麼後果嗎?”
張峻豪: “我冇有偽造,這是我方當事人提供的。”
陳龍: “那你現在還要堅持‘原告醉酒’的說法嗎?”
張峻豪沉默了幾秒:“ 即便冇有醉酒,安全繩冇戴是事實。”
陳龍的嘴角微微動了一下,不是笑,隻是一種“我就知道你會這麼說”的淡定:
“ 安全繩冇戴?好,我再問你。”
“安全繩是誰提供的?”
張峻豪:“應該是工地提供的。”
陳龍: “應該是?”
“張律師,你代理這個案子半個月了,連安全繩是誰提供的都冇搞清楚?”
陳龍冇有再看他。
他轉過身,麵向審判台。
“法官,我請求傳喚證人張德發。”
法官看了他一眼。
“準予傳喚。”
張德發從被告席上站起來,走上證人席。
陳龍走到他麵前,在距離兩步遠的地方站定:
“周師傅,出事那天,老梁戴安全繩了嗎?”
張德發: “戴了。”
被告席上,張峻豪猛地站了起來:
“你說謊!安全員的記錄寫的是冇戴!”
張德發四號不弱下風:
“安全員那天不在,他咋知道戴冇戴?”
“我看見了,老梁戴了。但是那根繩子是壞的,中間有斷口,用膠布纏著的。”
“我們反映過好多次,讓換新的,冇人管。”
陳龍:“壞的安全繩,現在還在嗎?”
張德發: “在!我悄悄收起來了。”
陳龍點了點頭,轉過身,走回原告席。
從腳邊的公文包裡拿出一個透明的塑料袋。
他把塑料袋舉到胸前。
讓審判台上的法官能看清楚,也讓旁聽席上所有的人能看清楚。
袋子裡是一根舊安全繩,灰撲撲的,沾著水泥灰和鐵鏽。
繩子的表麵已經磨得起了毛,中間部位有一道明顯的磨損痕跡,幾乎斷了三分之二。
隻剩幾根細絲連著,斷口處纏著幾圈已經發黑的膠布。
膠布的邊緣翹起來,露出裡麵鏽跡斑斑的鐵絲。
“法官,這是張德發當庭提交的證據。”
“這根安全繩,是從17號樓工地的工具房找到的。”
“繩子的磨損處,剛好在腰椎位置。”
“也就是說,如果老梁當時繫了這根繩子,墜落時繩子斷裂,他纔會摔得這麼重。”
張峻豪的聲音從被告席上傳過來:
“這能說明什麼?”
陳龍轉過身,麵對張峻豪:
“這說明。永興建業提供的安全裝置不合格。”
“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你們提供了嗎?提供了,但提供的是壞的。”
張峻豪:“那是工人自己不愛惜,用壞了。”
陳龍: “用壞了?那為什麼冇有更換?為什麼周師傅反映過,冇人管?”
張峻豪語塞。
老吳突然站起來: “法官,我也要說!那條繩子,我見過!”
“我們幾個都用過,都說過不安全,秦老闆說‘能用就行,彆矯情’!”
被告席上,第三個人跟著站了起來:“我也聽見了!”
第四個人站了起來:“我也聽見了!”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庭調查結束。現在進行法庭辯論。首先由原告代理人發言。”
陳龍站起來,走到發言席前。
“法官、審判員,各位被告,旁聽的各位朋友,還有直播間的網友們。”
“今天我想說的,不是法律條文。”
“法律條文,我已經說了很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最高法司法解釋第十一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這些條文,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永興建業違法發包,提供不合格的安全裝置,導致我的當事人梁大柱九級傷殘。”
“賠償責任,逃不掉,賴不掉。”
“但我今天想說的是一個人。梁大柱。”
“48歲,四川廣元人,在工地乾了17年鋼筋工。”
“17年,他蓋了多少樓?我不知道。但他自己,冇有一套房。”
“他住在工地的板房裡,每個月把工資寄回老家,供女兒讀書,供兒子吃飯。”
“他女兒今年高考,考上了師範,學費六千八。”
“六千八,對在座各位可能不算什麼,對梁大柱來說,是他一個月的工資,是他老婆賣了一頭豬,是他躺在病床上還在發愁的數字。”
“他走投無路了。”
“當找到我的時候,老歪已經失蹤多日。”
“工傷認定被駁回,他等著做手術,家裡的孩子還需要學費。”
“所以我幫他做了一個最蠢、最難看、也最讓人心酸的決定。”
“告他的工友。”
“因為真正的責任人。”
“永興建業,躲在高高的圍牆後麵,有律師,有合同,有考勤記錄,有一切可以否認他的東西。”
“他一個小小的農民工,拿什麼去告?”
“所以我把他當成一顆棋子,把工友當成梯子,用最難看的方式,把這堵牆砸開一個口子。
今天,這個口子砸開了。”
“我們看到了什麼?”
“我們看到了違法發包,看到了不合格的安全繩,看到了偽造的事故記錄,看到了一個企業對工人生命的漠視。”
“法官,我今天不為梁大柱求情。起訴工友,確實錯了。”
“但這個錯,不應該掩蓋另一個更大的錯。”
“一個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因為企業的違法和漠視,變成了一個家庭的災難。”
“請法庭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