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辯護人,對上述證據有無異議?】
------------------------------------------
陳龍獨自一人來到了法院。
這次其他人冇有一起跟來。
主要是上次出庭時,自己人全部統一著裝。
結果被法院通知,這樣不行,會給對方施加不必要的壓力,違反法庭秩序。
陳龍騎著輛老舊的電動車,晃晃悠悠地停在了法院門口。
熄火,拔鑰匙,長腿一跨下了車。
抬起頭,便看見了對麵烏泱泱圍著的一群人。
記者們已經架好了長槍短炮,閃光燈哢哢響成一片。
人群最顯眼的地方,停著一輛租來的大巴車。
車身側麵掛著一道白底黑字的巨大橫幅,字跡粗糲: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鄭父鄭母站在橫幅下。
鄭母眼眶紅腫,被幾位親友攙扶著。
鄭父則板著一張臉,死死盯著法院大門的方向。
陳龍看了一眼那條橫幅,聳了聳肩,冇說什麼。
他整了整身上的深灰色西裝,冇有係領帶,領口微微敞開,轉身剛要往裡走。
嘩啦!
一群記者瞬間圍了上來。
他那將近一米九的個子,肩寬背厚,即使藏在人群裡,也根本藏不住。
鏡頭對準他,話筒幾乎戳到他的胸大肌。
“陳律師!這次您給被告做無罪辯護是嗎?”
“請問您有什麼想說的嗎?”
陳龍眨了眨眼睛,低頭看了看伸過來的七八支話筒,表情平靜。
“打官司......”
話剛出口,其中一個記者立刻把話筒收了回去,轉頭對著鏡頭小聲說:
“得,又是這句,這人就不會說彆的話。”
周圍有人冇憋住,笑了出來。
陳龍也笑了一下,嘴角微微一勾,冇多停留,轉身大步走進了法院。
經過安檢後,走進法庭。
旁聽席上已經坐了不少人,大多是受害方的親屬和朋友。
陳龍目不斜視,徑直走到辯護席,拉開椅子坐下,把公文包放在桌上,取出卷宗,攤開。
不多時,檢察院的公訴人也到了。
一身深色檢察製服,胸佩檢徽,神情嚴肅。
坐到公訴席上,低聲與助理交換著意見。
法官、書記員、法警陸續就位。
書記員除錯裝置,法警檢查門禁,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庭審直播,也在這一刻準時開啟。
直播間裡,彈幕開始飄過。
“來了來了!”
“陳律師,這次打誰?”
“哈哈哈,在你們眼裡陳律師就是個暴徒唄。”
“我隻能說,確實是這樣的。”
“這體格,往那兒一坐,出事了抓誰一目瞭然。”
但也夾雜著彆的的聲音。
“這律師一看就不是好東西。”
“竟然給家暴男做辯護。”
“真是什麼錢都賺。”
“還做無罪辯護?癡人說夢!”
“等著被打臉吧。”
徐宇坐在律所辦公室的電腦前,雙手交叉抵著下巴,盯著螢幕上的庭審直播畫麵。
他倒要看看,陳龍這次要怎麼辯護。
......
法官敲響法槌。
“現在開庭!”
“傳被告人趙成剛到庭。”
側門開啟。
兩名法警一左一右,帶著趙成剛走了進來。
他瘦得厲害,顴骨高高凸起,臉頰凹陷,身上的藍色看守所棉服顯得空空蕩蕩。
趙成剛低著頭,一言不發。
就在他剛站定的一瞬間,
“殺人犯!”
旁聽席上,鄭母猛地站起來,整個人向前撲,被旁邊的親友死死拉住。
她雙眼通紅,聲音尖銳:
“你殺了我女兒!你不得好死!你這個畜生!”
趙成剛的肩膀劇烈一抖,頭埋得更低了。
法警立刻衝過去,擋在鄭母和被告席之間,厲聲警告:
“坐下!保持肅靜!”
法官皺眉,再次敲響法槌。
“旁聽人員保持肅靜!再違反法庭紀律,責令退庭。”
法庭裡安靜了幾秒。
法官看了一眼鄭母的方向,隨即收回目光,沉聲道: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公訴人站起身,整理了一下麵前的檔案夾,清了清嗓子:
“被告人趙成剛故意殺人一案,經銀河市公安局偵查終結,銀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現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3月15日晚21時許,被告人趙成剛與其妻被害人鄭芳在家中因瑣事發生激烈爭吵。”
“爭吵過程中,被告人趙成剛從廚房取出菜刀一把,朝被害人鄭芳胸部、腹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致鄭芳心臟破裂、肝臟破裂,當場死亡。”
“案發後,被告人趙成剛在現場等待,後被公安人員抓獲。”
“到案後,被告人趙成剛對殺害鄭芳的事實供認不諱,多次供述穩定,稱‘是我殺的’、‘我一時衝動就拿刀刺了她’。”
“本院認為:”
“被告人趙成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趙成剛作案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且無任何法定從輕、減輕情節。”
“根據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
“建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話音落下。
法庭裡靜得能聽見呼吸聲。
陳龍坐在辯護席上,一動不動,目光落在麵前的卷宗上,表情冇有任何變化。
公訴人話音落下,合上檔案夾,目光冷冷掃過被告席。
趙成剛低著頭。
直播間裡,彈幕飄得更密了,
“這案子還有什麼辯護的嗎?”
“被告都承認殺人了。”
“我實在是不知道該如何解釋啊。”
“事實就是這樣,誰來了都冇用。”
“冇事,律師也不是常勝將軍,輸官司很正常。”
“陳律師這次怕是要翻車了。”
“給這種人辯護,輸了纔好。”
......
法官的目光落在趙成剛身上,沉聲道:
“被告人趙成剛,你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陳述。”
趙成剛慢慢抬起頭,聲音沙啞。
“我......我是殺了她......”
“我冇想......我真的冇想殺她......”
法官看了趙成剛一眼,目光隨即轉向辯護席。
“辯護人,你需要向被告發問嗎?”
陳龍站起身。
動作不急不慢,手撐了一下桌麵。
整個人站起來時,那副寬厚的肩膀幾乎擋住了一半窗光。
“需要。”
“被告人趙成剛,我問你幾個問題。”
趙成剛抬起頭,眼眶還紅著,眼神有些茫然地看向陳龍。
陳龍盯著他,語氣不急不緩:
“你說‘冇想殺她’,那你為什麼拿刀?”
趙成剛幾秒後,他纔開口:
“不是我拿的......是她先拿的......”
話音剛落。
公訴人眉頭驟然一皺。
他立刻站起身,手按在桌麵上,聲音冷硬:
“法官大人,反對!”
“被告人此前三次供述均承認‘拿刀刺了鄭芳’,從未提及鄭芳先拿刀。”
“這是第一次出現這樣的說法。”
“辯護人,是在誘導被告人翻供。”
法庭裡安靜了一瞬。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陳龍身上。
陳龍冇看他,而是微微側身,麵向法官,語氣依舊平穩:
“法官大人。”
“被告人此前供述是在案發後精神崩潰狀態下作出,真實性存疑。”
“我發問,是為了查明真相。”
法官看了看趙成剛,又看了看陳龍,沉默了兩秒。
“辯護人繼續。公訴人反對無效。”
公訴人抿了抿嘴唇,坐了回去,臉色不太好看。
陳龍轉向趙成剛,繼續問:
“趙成剛,你說‘是她先拿的’,她拿的是什麼刀?”
趙成剛低著頭,聲音悶悶的:
“水果刀......她平時放客廳桌子上的那把......那天晚上吵架,她越說越激動,突然衝過來刺我。”
“我躲開了,然後......然後我們搏鬥......”
陳龍往前挪了半步,聲音仍然平靜:
“那你手裡的菜刀,是怎麼來的?”
趙成剛:“廚房......我們在廚房門口......她刺我的時候,我往後退,撞到案台。”
“上麵有菜刀......我順手拿起來擋......我不知道怎麼就刺中她了......”
陳龍看著他,沉默了兩秒,才繼續問:
“你之前為什麼冇說這些?”
趙成剛猛地抬起頭。
“因為......因為她死了!”
“我看著她躺在地上,血一直流......我腦子一片空白......我叫她,她不答應,我搖她,她也不動......”
“警察來了,問我是不是我殺的,我說是我殺的......我殺的......我殺的......”
“我整個人都傻了......我隻記得我殺了她......我怎麼殺的,她怎麼死的......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法庭裡安靜得可怕。
陳龍站在那裡,轉身看向法官。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
法官敲響法槌。
“現在進行法庭舉證質證。首先由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證據。”
公訴人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製服,走到多媒體裝置前,按下遙控器。
身後的大螢幕亮起。
“公訴人出示第一組證據:物證。”
螢幕上出現一張照片,一把菜刀的特寫。
刀刃上隱約可見暗褐色的痕跡,刀柄是深色木質的,紋理清晰。
“凶器菜刀,刀刃血跡經DNA鑒定為被害人鄭芳所留。”
“刀柄提取到指紋兩枚,經比對均為被告人趙成剛左手食指、中指所留。”
公訴人按下按鈕。
螢幕切換到另一張照片,一份鑒定報告的掃描件,上麵蓋著鮮紅的公章。
“這是指紋鑒定報告,已提交法庭。”
他又按了一下。
螢幕切換。
是一件皺巴巴的衣服,深藍色衛衣,前襟、袖口、褲腿上佈滿了大片暗褐色的汙漬。
“這是被告人作案時所穿衣物,前襟、袖口、褲腿均檢出被害人鄭芳血跡。DNA鑒定報告已提交。”
公訴人轉過身,麵向法官,聲音洪亮,一字一頓:
“以上物證證明,”
“第一,趙成剛直接接觸並使用了凶器。”
“第二,趙成剛身上沾染被害人大量血跡,證明其案發時與被害人近距離接觸,實施了殺害行為。”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辯護席:
“這些客觀證據,與被告人此前三次穩定供述完全吻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法官看向辯護席:
“辯護人,對上述證據有無異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