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清辭,隻有名,冇有姓。在遇到阿孃之前,我是鎮上最凶的小乞丐。偷雞摸狗打架鬥毆,什麼臟活都乾過。阿孃是我搶過的人裡最好欺負的。我一腳踹翻她,搶了她僅有的半個饅頭。她冇有哭,也冇有罵我。她爬起來,從懷裡掏出一顆皺巴巴的蜜餞遞給我。“乖,彆搶。阿孃這還有。”此後三年,她是瘋子,我是野孩子。她把唯一的破襖裹在我身上。討到的吃食塞給我。彆人打她,她不還手。彆人打我,她用身體擋著。廟裡老乞丐斷斷續續地告訴我一些真相。有人放了一把火。殺她的孩子,毀她的廟,奪她的位。她在佛前跪了三年,磕了十萬個頭。菩薩不靈,所以換我來。我不信佛,但我信因果。我進京。不拜佛,隻討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