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二十八,我推著三輪車衝進銀行。懷裡揣著的五十萬,是我撿了一輩子廢品攢下的棺材本,更是明天兒子買房急需的首付。我裹著補丁摞補丁的軍大衣,那雙滿是凍瘡的手剛把存摺遞進去,櫃員隻瞥了一眼餘額,便嫌棄地將存摺扔回槽裡,連電腦都冇敲:“取不了。”“姑娘,明天售樓處就關賬了,這是救命錢啊!”我急得直跺腳。她卻捂著鼻子猛噴酒精,彷彿我身上帶著瘟疫:“撿破爛能撿出五十萬?係統判定來源異常,要麼是偷東西,要麼是詐騙。這錢鎖死了。”我顫抖著掏出皺巴巴的單據想自證,她頭都不抬地修著指甲:“想取錢?去證明。不過馬上過年了,你等元宵節後領導上班再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