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英穿書了,穿進一本年代文裡的惡毒女配。原主貪慕虛榮,撿了個失憶人張應慈,騙他說碰了她,逼他結婚,跟著隨軍過好日子。結果嫁過去後跟堂妹女主對著乾,三天兩頭在作妖,攪得雞飛狗跳。張應慈恢複記憶那天,一紙離婚書甩她臉上,所有人拍手叫好。離開那天,她失魂落魄走在馬路上,一輛大卡車迎麵撞上來——四分五裂。鬱英看完結局,兩眼一黑。收手?來不及了。她隻能一邊刷好感一邊想辦法跑路。好不容易等到那天,她寫好離婚報告帶著行李剛摸到門口——一隻手從背後拽住了她。“騙完我就想跑?”鬱英震驚,怎麼比書中恢複記憶的時間還要快?……很久以後,好友問他:她騙你這麼久,你不恨?張應慈抱著娃頭也不抬:她愛我才騙我,不然怎麼不騙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