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霍晏洲結婚後,我成了港城人人嘲諷的“代金券太太”。
看病、吃飯,甚至買一包衛生巾,都隻能拿著代金券去指定商場覈銷兌換。
隻因霍家有個不成文的規矩,我所有的開銷支出,必須取得女管家蘇宛棠的同意。
印有她私章的代金券,成了我唯一的經濟來源。
結婚紀念日,我遭遇車禍渾身擦傷。
繳費時卻被告知,手中的醫療代金券已全部作廢失效。
我走投無路向霍晏洲求助,卻換來他不耐煩的冷聲拒絕:
“要錢?怎麼,每個月二十萬還不夠你揮霍嗎?還是你哪個親屬又在手術室等錢救命?”
“沈千姿,當初你明碼標價把自己賣進霍家,可現在,你已經不值錢了。”
我知道霍晏洲恨我。
恨我在婚禮上坐地起價朝他要了百萬彩禮,恨我害他成了娶撈女為妻的笑話。
他停了我全部的卡,斷了我所有的工作機會。
用一張張代金券,毫不掩飾地羞辱我。
搶救室的燈光晃得眼底酸澀生疼。
我用最後一張還有效的代金券,換了一份人工流產手術單。
後來,霍晏洲瘋了似的找到我,紅著眼質問為什麼。
我隻是平靜地把剩下的代金券推到他麵前。
“二十萬代金券還你。”
“霍晏洲,你我錢債兩清,再不相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