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逐客------------------------------------------,等了一個時辰。。鹹陽的早晨很冷,風從北邊吹來,帶著黃土的腥味。他站在宮門前的石板路上,兩隻腳輪流著地,把重心從左腳換到右腳,再從右腳換到左腳。不是冷,是緊張。他的胃在擰,擰得像有人把手伸進去攥住了。他想找個牆角蹲一會兒,但他不能蹲。他穿著朝服,朝服不能皺。他是客卿,客卿不能在宮門前蹲著。。竹簡很長,卷得很緊,外麵套了一個青布套子,布套上繡著兩個字——不是他的名字,是竹簡的內容。他不需要看,他記得上麵每一個字。每一個字都是他寫的,寫了三天三夜。寫廢了十幾根竹簡,寫錯了就揉掉,揉掉了再寫,寫到手指腫了,用布纏上繼續寫。墨水沾在手上,洗不掉,指縫裡全是黑的。他對著銅鏡練了好幾遍,練怎麼站,怎麼跪,怎麼把竹簡舉過頭頂,怎麼在秦王麵前說出第一句話。。“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就這一句。這一句如果秦王不愛聽,後麵的就全白寫了。他把這一句唸了不下一百遍,唸到嘴裡起泡,唸到舌頭麻木,唸到閉上眼睛也能一字不差地背出來。但他還是怕。不是怕背不出來,是怕秦王不聽。。那個魏國人,每天進宮,每天獻計,秦王聽得入了迷。李斯知道這件事,整個鹹陽都知道這件事。一個魏國人,剛來秦國,就搶了他的風頭。他是楚國人,來秦國十年了。十年。從荀子門下出來,入秦,做呂不韋的門客,寫《諫逐客書》,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他以為自己走得夠快了。但尉繚比他更快。尉繚來了幾天,秦王就見了幾天。,整了整衣袖。袖子是黑色的朝服,寬袖,袖口鑲著紅邊。他習慣性地用右手食指和中指夾住左袖的邊沿,往下捋了一下,把褶皺捋平了。這個動作他做了無數次,自己都冇注意到。他捋袖子的時候在想:尉繚今天進宮了嗎?尉繚現在在殿裡嗎?秦王是在見尉繚,還是在等他?。他隻知道,他站在這裡,等了很久。。內侍走路的姿勢很怪,腳尖著地,腳跟不著地,像踩在棉花上。他尖著嗓子喊:“宣——客卿李斯進見——”,撞了好幾圈才消失。。吸進去的風是涼的,涼到肺裡,像喝了一口冰水。他邁步走進宮門。。每一道門口都站著甲士,甲士的手按在刀柄上,刀柄是銅的,磨得發亮。甲士的眼睛盯著他,從進門盯到出門,像兩根釘子釘在他身上。他冇有看他們。他知道不能看。看了會被認為心虛。心虛的人纔會看甲士。他不心虛。他至少讓自己看起來不心虛。。殿門大開,裡麵站著十幾個大臣,分列兩排。他們都穿著黑色的朝服,站得很直,肩膀端平,下巴微收,手垂在身體兩側。從後麵看,分不清誰是誰。從前麵看,也分不清——他們的臉都一樣,冇有表情,像一排刻好的印章。,坐著一個年輕人。秦王贏政。,王袍上繡著暗紋,不仔細看看不出來。他的身體微微前傾,下巴擱在手背上,手指在下巴上輕輕敲了兩下。他的臉在燭光裡忽明忽暗,像一張被火烤著的紙。他的眼睛很亮,亮得不正常,像兩顆燒紅的炭。,跪下行禮。膝蓋磕在石板上,“咚”的一聲,很響。石板是涼的,涼氣從膝蓋往上傳,傳到腰,傳到後背,傳到脖子。他冇有抖。他把竹簡舉過頭頂,雙手托著,一動不動。
“臣李斯,拜見秦王。”
“起來。”
聲音不大,但很清楚。像刀劃過石頭。李斯聽過這個聲音很多次,但每一次聽,後背都會發涼。不是怕,是本能。人聽見刀劃石頭的聲音,本能地會發涼。
李斯站起來,竹簡還舉在頭頂。手臂已經開始酸了,從肩膀酸到肘,從肘酸到腕。但他不敢放下來。秦王冇有說放,就不能放。
“你手裡是什麼?”贏政問。
“臣有上書,獻給秦王。”
“念。”
李斯放下竹簡,展開。竹簡很長,展開來有他手臂那麼長,上麵密密麻麻全是字。他寫這些字的時候,用的是最小的字型,一筆一劃,工工整整。每一個字都像一粒米,排在一起,像一畦一畦的田。他的眼睛掃過第一行,深吸了一口氣,開始念。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
聲音不大,但很穩。他念得很慢,每一個字都咬得很清楚。唸到“昔穆公求士,西取由餘於戎,東得百裡奚於宛”的時候,他的聲音拔高了一點;唸到“惠王用張儀之計,拔三川之地,西並巴蜀”的時候,他的手微微發抖,但聲音冇抖;唸到“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的時候,他抬起頭,看了贏政一眼。
贏政在聽。身體微微前傾,眼睛盯著他,一動不動。燭光在贏政的臉上跳動,把他的瞳孔照得像兩顆火炭。李斯看見自己的影子映在贏政的瞳孔裡——一個跪著的、舉著竹簡的、瘦小的影子。他在贏政的眼睛裡很小,小得像一粒灰塵。
李斯低下頭,繼續念。唸到“向使四君卻客而不內,疏士而不用,是使國無富利之實,而秦無強大之名也”的時候,他的聲音沉了下去,像錘子砸在木頭上,一錘一錘的。唸到“今逐客以資敵國,損民以益仇,內自虛而外樹怨於諸侯”的時候,他的聲音忽然拔高了八度,在殿裡炸開。最後幾個字他幾乎是喊出來的,喊完之後,他的嗓子啞了,喉嚨裡像卡了一塊炭。他嚥了一下口水,口水是甜的——有血。
唸完了。
殿裡安靜了幾秒。安靜得能聽見蠟燭燃燒的聲音。蠟燭是蜂蠟的,燒起來有淡淡的甜味。李斯聞著那個味道,等著贏政說話。他等了很久。也許隻有幾秒,但他覺得很久。久到他的膝蓋開始疼了,久到他的後背開始出汗了,久到他以為自己要永遠跪在這裡了。
“好。”贏政說。
就一個字。
李斯的額頭貼著冰涼的石板,閉了一下眼睛。眼睛閉上的一瞬間,他看見的不是黑暗,是光——白花花的、刺眼的光,像太陽炸開了。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看見這個。也許是太緊張了,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彆的什麼原因。他不知道。他隻知道,贏政說了“好”。
“你起來。”贏政說。
李斯站起來,低著頭,站到一旁。他的腿在抖,不是害怕的抖,是那種站久了之後的抖。他把腿繃直了,不讓它抖,但繃直了之後抖得更厲害了。抖得膝蓋骨都在響。
贏政冇有說話。
殿裡的大臣們交換了一下眼神。冇有人說話。有人清了清嗓子,聲音很小,但在安靜的殿裡像一聲咳嗽。咳嗽聲在殿裡來回彈了好幾下,才慢慢消失。
“退下吧。”贏政說。
李斯行禮,退出殿外。退出的時候他冇有轉身,是倒著走的,一步一步往後退。退到殿門口,轉身,走出去。
走出殿門的時候,陽光刺眼。他眯著眼睛,站在台階上。陽光照在他臉上,暖的。剛纔在殿裡,他覺得冷。不是殿裡冷,是贏政的眼睛冷。現在太陽照著他,他覺得自己活過來了。
風吹過來,後背涼颼颼的。汗還冇乾,風一吹,打了個哆嗦。朝服是黑色的,濕了看不出來,但貼在背上,像一塊濕布。濕布貼在背上,又冷又黏。
他站在那裡,冇有走。他在等。等贏政叫他回去。他知道贏政會叫他回去。因為贏政說了“好”。贏政說“好”的時候,從來不隻是說“好”。贏政說“好”,意思是“你等著”。等著,彆走,我還有話說。
等了不到一刻鐘。一刻鐘很短,但李斯覺得很長。他站在台階上,看著宮門前的廣場。廣場上空空蕩蕩的,隻有幾隻麻雀在地上啄食。麻雀不怕人,蹦蹦跳跳的,從這頭跳到那頭。李斯看著麻雀,心想:你們不用等秦王。你們不知道等秦王是什麼感覺。
內侍出來了。
“客卿李斯,秦王召你回去。”
李斯轉身,走回殿裡。這一次他的腳步比剛纔快了一些,快到殿門口的時候,他又慢下來了。不能走太快。走太快顯得急。顯得急的人,會被秦王看穿。被看穿的人就冇有用了。在秦王麵前,不能急,不能怕,不能讓他看出來你在想什麼。
殿裡的大臣已經散了,隻剩下贏政一個人坐在上麵。殿門關了一半,光線暗了下來,隻有幾束光從門縫裡射進來,照在石板上,像幾把刀插在地上。贏政的臉在暗處,看不清表情。隻能看見他的輪廓——高高的顴骨,尖尖的下巴,瘦削的肩膀。
贏政看著他,冇有讓他跪。
“你說的那些,寡人知道。”贏政說。
李斯站在那裡,冇動。
“秦國的丞相、將軍、謀士,有幾個是秦國人?百裡奚是宛人,蹇叔是宋人,由餘是戎人,商鞅是衛人,張儀是魏人。你說的都對。寡人都知道。”
李斯等著。他知道贏政還有話說。贏政說“但是”之前,會有一個停頓。那個停頓很短,但你聽得見。聽得見空氣在贏政的喉嚨裡停了一下。
“但是——”贏政說,“你知道寡人為什麼要逐客嗎?”
李斯搖了搖頭。
“因為寡人煩了。”贏政說。他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很清楚。“宗室的人天天來煩寡人,說客卿不可用,說六國的人都是間諜。寡人煩了。不是因為他們說得對,是因為他們太煩了。寡人每天要聽十個人說同樣的話,聽了一百遍,就懶得聽了。”
李斯看著贏政的臉。贏政的臉上冇有表情。但李斯看見贏政的下巴上有一道細細的疤痕,很淺,不仔細看看不出來。他不知道那道疤是怎麼來的——也許是小時候磕的,也許是打仗時傷的,也許是彆的什麼原因。但他在想:秦王也是人,也會受傷,也會留疤。秦王不是石頭做的。
“你寫的這個,寡人看了一遍就記住了。不是因為你寫得好,是因為你說了一百個人都冇說出來的話。他們隻說‘客卿不可用’,你說‘逐客是資敵國’。寡人聽進去了。”
李斯跪下去。膝蓋磕在石板上,又一聲“咚”。這次比剛纔響,因為殿裡空了,聲音在空蕩蕩的大殿裡來回撞,撞了好幾圈才消失。撞到柱子上,撞到牆上,撞到天花板上,像一隻找不到出口的鳥。
“臣替天下客卿,謝秦王。”
“不用謝。”贏政說,“寡人冇有說不用逐客令。寡人隻是說,你寫得好。”
李斯愣了一下。他冇想到贏政會說這個。他以為贏政叫他回來,是要告訴他逐客令廢了。但冇有。贏政隻是說“你寫得好”。寫得好有什麼用?寫得好,逐客令還在。寫得好,那些客卿還是要被趕走。寫得好,他李斯還是一個楚國人,一個隨時可能被趕走的楚國人。
贏政看著他,嘴角微微動了一下,不是笑,是那種刀鋒上反射的光。“你回去等。寡人要想一想。”
李斯磕了一個頭,站起來,退出殿外。
這一次,他走得很慢。慢到內侍在他身後催了一句:“客卿,快些。”他冇聽。他走他自己的速度。一步一步地,像在丈量從王座到殿門的距離。他數了。三十七步。從王座到殿門,三十七步。這個數字他記住了。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記住,但他記住了。也許是因為三十七是質數,質數不會被整除。也許是因為彆的什麼原因。他不知道。
走出宮門的時候,他站在門口,看著鹹陽的街道。
街上有人在走,有人在叫賣,有牛車在石板路上碾過去,“嘎吱嘎吱”的。牛車的輪子是木頭做的,冇有輪胎,碾在石板上,聲音很尖。賣東西的人在喊:“炊餅——熱炊餅——”“羊肉——新鮮羊肉——”一切都和早上一樣。太陽還是那個太陽,街道還是那個街道,人還是那些人。
但他不一樣了。他說了該說的話,秦王聽了,秦王記住了。至於秦王會不會聽進去,他不知道。他隻知道,他做了一件該做的事。做完了,剩下的就不是他的事了。
他走在回驛館的路上,右手習慣性地捋了一下左袖。袖子是平的。他忽然意識到,剛纔在殿裡,他的手冇有抖。從頭到尾,一次都冇有。他想起自己以前見秦王的時候,手總是抖。不是因為怕,是因為緊張。緊張到手抖,抖得握不住筆。但今天冇有抖。一次都冇有。他不知道這是因為自己不怕了,還是因為自己已經怕到了極點,反而不會抖了。
李斯回到驛館,關上門,坐到桌前。
桌上攤著竹簡,是他寫廢的那些。他冇有收拾,就那麼攤著。他拿起一卷,展開,看了一眼,又放下了。都是廢話。他寫的那些字,在冇見到秦王之前,都是廢話。見到了,說出口了,秦王聽了,纔不是廢話。話是說給人聽的。冇有人聽的話,就是廢話。寫在竹簡上也是廢話。
他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睛。腦子裡全是贏政最後那句話——“寡人冇有說不用逐客令。寡人隻是說,你寫得好。”
什麼意思?
他想了很久。想不出來。
他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天花板是木頭的,有一道裂縫,從這頭裂到那頭。他盯著那道裂縫看了很久。裂縫像一條蛇,蜿蜒著,從東牆爬到西牆。裂縫的邊緣翹起來,露出下麵更深的木頭顏色。
他忽然笑了。不是高興的笑,是苦笑。笑自己。笑自己太天真了。他以為寫了一篇《諫逐客書》,秦王就會聽他的。他以為秦王說了“好”,就會廢了逐客令。他以為自己是個人物了。
不是的。
他在楚國的時候,以為秦國是最好的地方。秦國用人才,不論出身,隻要你行,你就能上去。他來了十年,從門客做到客卿,以為自己走得很快了。但今天他忽然明白了——在秦國,走得快不快,不看你行不行,看秦王想不想讓你走。尉繚來了幾天,就進了宮。他等了十年,寫了一篇《諫逐客書》,才讓秦王多看了他一眼。不是他不行。是秦王今天想看他了。就這麼簡單。
李斯站起來,走到窗前,推開窗。
天快黑了。鹹陽的街上點起了燈。一盞,兩盞,三盞。他數了數,數到十七盞的時候,不數了。他關上窗,回到桌前,拿起筆,在一根空白的竹簡上寫了四個字。
“吾其勉之。”
寫完了,看了一會兒,揉掉了。他不需要寫在竹簡上。寫在心裡就夠了。寫在竹簡上,彆人會看見。彆人看見了,就知道他在想什麼。在秦國,不能讓彆人知道你在想什麼。
第二天早上,李斯醒來的時候,聽見街上有人在喊。
“逐客令廢了!逐客令廢了!”
他坐起來,聽了一會兒。喊聲從街頭傳到街尾,一聲接一聲,像石頭扔進水裡,一圈一圈地盪開。有人在笑,有人在哭,有人在罵。笑的是客卿,哭的是被趕走的客卿的家人,罵的是宗室的人。
李斯坐在床上,冇有動。
他想起昨天的自己。站在宮門外,手心出汗,後背發涼,怕秦王不聽。怕了那麼久,怕了那麼多,最後秦王隻是說了一句“好”,然後想了不到一天,廢了逐客令。
他不知道自己應該高興還是不高興。高興,是因為逐客令廢了。不高興,是因為秦王廢逐客令,不是因為他的《諫逐客書》寫得好。是因為秦王自己想通了。或者是因為尉繚說了什麼。或者是因為彆的什麼原因。他不知道。他隻知道,秦王廢逐客令的那一天,他李斯寫了一篇《諫逐客書》。這件事會被人記住。會寫在竹簡上,一代一代傳下去。至於秦王為什麼廢,冇人會記得。
李斯起床,洗漱,穿上朝服。對著銅鏡看了看,把衣領整了整,捋了一下袖子。銅鏡裡的他臉色發白,眼睛下麵有黑眼圈。他一夜冇睡好,但看起來還行。至少看起來還行。在秦國,看起來還行就夠了。
他走出門去。
鹹陽的街上,有人在議論逐客令的事。
“聽說是李斯上書,秦王才廢的。”
“李斯?那個楚國人?”
“對,就是他。荀子的學生。”
“厲害啊,一篇文章就把逐客令廢了。”
李斯從他們身邊走過,冇有停。他的腳步不快不慢,眼睛看著前方。臉上冇有表情。但他的右手在袖子裡,食指和中指夾著袖口,一下一下地捋。袖子是平的,捋不出褶皺。但他就是想捋。捋袖子讓他安心。就像數數讓有些人安心一樣。他不數數,他捋袖子。
到了宮門口,甲士攔住了他。
“搜身。”
他張開雙臂。甲士從頭到腳摸了一遍。摸完了,退後一步,點了點頭。
李斯走進宮門。
今天不是他輪值的日子,但他來了。他想來。他想看看贏政的臉,看看贏政今天會不會多看他一眼。進了殿,站到自己的位置上。大臣們陸陸續續來了,站成兩排。贏政從後麵走出來,坐到王座上。
今天的贏政和昨天不一樣。昨天他的臉是蒼白的,今天有點血色。昨天他的眼睛是刀子的,今天刀子上蒙了一層東西,看不清楚。
“逐客令廢了。”贏政說。聲音不大,但殿裡每個人都聽見了。
冇有人說話。
“李斯。”贏政叫了他的名字。
李斯出列,跪下行禮。
“你寫的《諫逐客書》,寡人看了。寫得好。”贏政說,“寡人賞你百金。”
“謝秦王。”李斯磕了一個頭。
“起來。”
李斯站起來,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站好了之後,他發現自己的手在抖。不是害怕的抖,是那種控製不住的抖。他把手藏進袖子裡,手指攥成拳頭,攥得很緊。指甲掐進肉裡,掐出四個白印。百金。不多,也不少。夠他在鹹陽買一座宅子,夠他雇幾個仆人,夠他吃好幾年的肉。但他要的不是百金。他要的是秦王多看他一眼。今天秦王看了。看了他一眼,叫了他的名字,賞了他百金。但他知道,明天秦王還會看尉繚。後天也會。大後天也會。而他會站在這裡,穿著黑色的朝服,捋著袖子,等著秦王偶爾看他一眼。
這就是客卿。不是秦國人,永遠不是。
李斯站在佇列裡,一動不動。右手在袖子裡,捋了一下袖口。袖子是平的。他一直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