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三個錢包,我終於在城裡買了房。
可來蹭住的人都死了,全部屍首分離!
我跟老媽被當殺人犯抓到刑警隊翻來覆去審問了三次。
也冇個最終得出結論。
冇轍的我們隻能搬到外麵租房住。
畢竟家裡都有三個魂環了,這誰還敢住啊?
可這個五一,表姐江寧為了省酒店錢,非要硬賴進我家住。
我趕忙勸說,表姐卻在電話裡嘲弄我小氣:
“住進去就會自殺?騙鬼呢!我要省錢買演唱會門票,你家我住定了!”
她拿出上次聚餐時偷的家門鑰匙打開房門!
我急忙帶著老媽趕回家。
表姐人還保持著打電話的姿勢。
可整個腦袋,卻早已滾到客房角落......r1cSM
PS:在個人中心可以檢視會員到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