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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當然,印捕罷崗還有多種原因,比如租界人口巨增,出現了汽車,經濟越發發達,管理越發睏難等,造成印捕工作繁忙,處置困難。比如1906年,上海公共租界最熱鬨的地方,南京路向江西路轉彎處,早晨7點到晚7點,汽車往來900多次。\\n\\n說到汽車,插一個第一號牌照汽車的事。這輛車的車主是周湘雲。周湘雲,祖籍寧波,1906年28歲,家產高達500萬大洋,曾花4萬兩銀子捐得上海即補道。光緒皇帝駕崩後,他曾親自去光緒寢陵崇陵種樹,1908年被清廷封為三品官。民國時期,他成為上海著名的房地產商人,擁有南京東路與九江路之間,西至西藏路,東至雲南路的大片土地。\\n\\n周湘雲是老派人物,除了做生意,最大的愛好是收藏古董,而在飲食穿著上並不講究。周湘雲的弟弟周純卿卻是個洋派人物,但凡洋貨都喜歡。1906年一天,周純卿回家找哥哥周湘雲說:“我要買一輛汽車。”周家是周湘雲當家。周湘雲問:“你要買汽車?什麼汽車?”周純卿回答:“有個丹麥醫生要回國,急於降價轉賣他的汽車。”周湘雲拿錢給弟弟去買車。周純卿買了丹麥醫生的汽車,一輛英國戴姆勒牌名車,黑色,長方形,可坐12個人,前座和中座間隔著玻璃,開有小窗與司機通話,銅質橢圓形牌照,上書古羅馬數字“1”,下麵是上海租界工部局的縮寫“S.M.C”。這便是上海第一號汽車。周純卿買下這輛汽車高興得不得了,把車燈換掉,在開門把手處鑲嵌銅質篆文“周”字,整天開車閒逛。\\n\\n有人想得到第一號汽車牌照,找周湘雲商量,出價5000元。周湘雲不答應。據說,因為爭奪一號車牌所有權,周家曾與猶太裔房產大亨哈同、沙遜家族打過官司,鬨到英國倫敦法院。周家持有上海第一號牌照長達40多年,一直到1945年,還用這輛車參加周純卿的送葬車隊。\\n\\n小車出現的同時,有軌電車也顯身上海街頭。1908年2月6日,上海首次試行有軌電車。英商布魯斯?庇波爾公司在1905年獲得創辦上海有軌電車工程的權利,與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簽訂電車專營合同,取得電車專營權35年。公司在公共租界西部赫德路購地12畝,建造電車車庫,將工程承包給美商哈潑兄弟公司,1906年,將經營電車業務權轉讓給英商上海電車公司,4月開工,次年軌道、電杆、架空線、車庫等陸續完工,1908年3月正式執行。\\n\\n有了汽車,對馬路的要求提高了。1906年,哈同出資60萬兩銀子,用名貴的鐵藜木鋪設南京路麵,使南京路成為上海最平整、最豪華的道路,每天吸引來大批市民觀看,成為上海一道靚麗的風景線。上海兒歌說:北京的蓬塵倫敦的霧,南京路上的紅木鋪馬路。\\n\\n這樣一來,租界當局便加強了市容管理,製定出係列維護城市安全、衛生的規章製度,派巡捕在街上巡視,發現違規即予處罰糾正。上海市民不習慣這些新玩意,還是按老習慣過日子,自然就與巡捕發生尖銳衝突,甚至鬨到會審公堂打官司。講一個燙死鴨子犯罪的事。\\n\\n1906年11月18日中午,上海公共租界34號印捕照例在外灘北京路巡視,任務是及時糾正市民違反城市管理條例的行為,有教育、警告、罰款、拘留、提交會審公堂審判的權力。34號巡捕熟悉這條街的居民,一路走一邊和他們打招呼。1點57分,34號巡捕來到北京路靠近外灘一端的街上,聽見一陣急促刺耳的鴨子叫聲,抬頭一看,不遠處有人正準備在街邊殺鴨子,便小跑過去,邊跑邊喊:“你要乾啥?”\\n\\n朱家旺是北京路老居民,認識天天在這兒巡視的34印捕,見他叫喊著跑過來,笑嘻嘻回答;“是你啊,晚上下班,來我家喝鴨湯啊。”34號印捕來滬有一些日子了,學會了簡單的上海話。他跑過去一看,朱家旺身邊有一桶熱氣騰騰的開水,朱家旺正準備將活蹦亂跳嘎嘎叫的鴨子摁進水桶燙死,嚇一跳,馬上厲聲喝道:“不準燙死鴨子!不準燙死鴨子!”朱家旺聽不清楚他的印度上海話,以為他開玩笑,也不理睬,將鴨子摁進開水桶,再用火鉗把鴨子摁得死死的,直到鴨子一命嗚呼。\\n\\n34號印捕大步走過去抓住朱家旺的雙臂說“不準燙死鴨子”,奪過火鉗,挾起鴨子扔到街邊。鴨子已被燙死不能動彈。朱家旺被印捕突如其來的動作嚇一跳,綠眉綠眼盯著印捕問:“你……你這是乾啥?為啥不準我燙鴨子?”34號印捕大聲說:“你,違反規章製度犯法了!你犯了燙死家畜罪,跟我去公堂吧。”朱家旺大吃一驚,結結巴巴說:“什麼什麼?你說什麼?我犯……犯什麼罪?”\\n\\n不容朱家旺解釋,34號印捕掏出警棍威脅他,要他乖乖跟他去公堂。朱家旺隻好跟他去。來到租界會審公堂,等待一陣後,法官審理這個案子。34號印捕先作起訴發言。他說租界工部局規定,租界市民不準燙死家畜,若有燙死者處以50元以下罰款。他請求法官處罰朱家旺。朱家旺對事實供認不諱。他一臉委屈,替自己辯護說:“法官大人,你也是中國人,中國人吃鴨子,還有吃雞吃鵝,不是都要燙死了來收拾嗎?怎麼燙死家畜叫犯法呢?”\\n\\n這時,堂上除了中外法官,還站著一位美國律師安德魯。安德魯是這樁案子的曆史見證人。有關安德魯及他旁聽這場審判的情況,上海市檔案局專家薑龍飛介紹說:錢.S.安德魯是一位美國律師。1906年下半年,此君“環繞地球半圈到達上海”,經原美國駐滬總領事佑尼乾律師,和曾任工部局總董的費信惇律師介紹,“榮幸地結識了上海會審公堂的一名主審法官,並旁聽了他一整天的訴訟”。回國後,安德魯在《紐約時報》上追述了關於1906年11月18日,上海會審公堂留給他的“一段終生難忘的經曆”:第三位被傳喚出庭的人名叫朱家旺。他被控於下午1點57分,在北京路將一隻活鴨子殘酷地放入沸水裡燙死。此人說話結結巴巴,提出的解釋含糊不清。他被處以25美元罰款。由於繳不起罰金,隻好將他驅逐。[ 薑龍飛:《上海租界》,上海,文彙出版社,2014年,第169頁。]這樣製定法規,這樣執法,租界巡捕自然忙得一塌糊塗,怨天尤人,如果再加上上級來檢查訓斥,自然產生罷崗的念頭。說到底,巡捕罷崗還是租界當局和上海民眾矛盾的產物。\\n\\n再舉兩例。租界規定,市民不準倒提活雞鴨。魯迅住在上海租界。他有意見。他說:“西洋的慈善家們是怕看虐待動物的,倒提著雞鴨走過租界就要辦。所謂辦,雖然不過是罰錢,隻要捨得出錢,也還是可以倒提一下,然而究竟是辦了。[ 魯迅:“倒提”,上海,《申報.自由談》,1934年6月28日。]”這算一例。第二例,上海市檔案局專家薑龍飛撰文說:南京路采芝堂藥鋪一向按古法宰鹿,“用繩縊頸”,也就是活活吊死,禁用刀割,才能保證其“功用自全”,血肉皮骨均不失為溫補之珍品。然而租界衛生處視此為殘忍無道,嚴令禁止,一旦發現,即行“鳴捕拘罰”。中西之間的誤會可謂大也。自是而後,為躲避租界法律,租界藥房凡遇宰鹿,一概轉移去往華界執行。[ 薑龍飛:《上海租界》,上海,文彙出版社,2014年,第170頁。]\\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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