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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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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國劇發揚到國外

現在說到國劇出國演唱的情形,說來話也很長。當民國六七年的時候,我已經給蘭芳編過幾齣戲,無論言情、歌舞、悲樂等戲,都演得很好,雖然不能說是恰到好處,但戲界中所說的六個點(見前)都在八十分以上,這便是戲界中不易遇到的人才,又有美國公使等的恭維,彼時我就動了一動腦筋,以為中國戲或可到外國去演演。然彼時我對國劇雖已研究了幾年,問的人已經不少,但對於國劇的真正原理,真正精華,果真如何,尚未敢確定,恐怕到外國去丟了人,故未敢陸續妄想,隻動了一動腦筋而已。又過了幾年,我問的人又多了,知道的國劇原理也較真切了,知道它以歌舞為原則,且頗有科學的思想,以為一定可以到外國去演。而且在這個時期,蘭芳的技術,已有長足的進步。這時,往國外演的心思,又高漲了許多,然自己以為仍是夢想,不能實現。一次日本財閥大倉喜八郎及文學家龍居瀨三來訪蘭芳,我亦在座,大倉談及梅可以到日本去演一次,亦未正式約請。他們去後,我同蘭芳談天,他自然也很願意出國,但他以為很難,萬不能成為事實,他倒是漠然置之。可是我心中,就大為跳動了,以為有機可乘,於是便打聽大倉他們的真意。蓋此事乃由龍居先生動意,龍居為日本之大文學家,於中國文化很有研究。他愛看梅的戲,每到北京,必要看梅,無一日間斷。他與大倉為好友,便告知大倉,大倉亦曾看過幾次,亦大恭維。以後又接洽過兩次,漸有眉目。龍居寫了一篇文章,談梅蘭芳的技術高妙不必談,就他那麵貌之美,倘到日本來出演一次,則日本之美人都成灰土了(大意如此)。這篇文章在報上一發表,惹起許多人之反對,當然有幾個報反駁,因此鬨得日本有許多人注了意,結果居然成為實事。最初約時,是用中日親善的口號,也有中國人反對說:“日本倡言中日親善是假的,不可相信。”我說:“這個無妨,如今兩國相交,多數彼此利用,中日親善四字,也可以彼此利用,倘能利用得法,於中國也不見得有什麼損害。”

至於應演何戲,事前也必須要詳細斟酌。彼時《天女散花》一戲正受歡迎,龍居、大倉二人,也很以為此戲實在優美,蘭芳想演《天女散花》,多人也很讚成,大倉他們也算同意,但我不以為然。蘭芳樂演此劇者,因此為其獨有之戲,彆的角冇有演過。多人讚成者,因為它乃歌舞優美之戲。我不以為然者,出國應拿舊戲來號召,其實《天女散花》是我編的戲,以我個人立場來說,我當然讚成,以便自己也大出風頭。但這裡頭情形,大家不知,蘭芳想出國演戲與我的本意稍有不同。他的腦思,是他出國演戲,所以一切以他為前提,國中人也都是這樣想,所以一直到現在,我國人說起來,都是說梅蘭芳到外國演過戲。我的意思是中國戲到外國去演,一切以國劇為前提。彼時蘭芳的思想,還冇有這樣分明的判彆,但意思如此就是了。於是規定以《禦碑事》為主要戲,《遊園驚夢》等崑腔戲也要一二出,經日本人要求,也演了幾次《天女散花》。此次日本卻非常之優待,許多行李箱籠,進國出國,冇有開驗過,全國鐵路冇要過運費,並特許在帝國劇場出演,演出之後,果真大受讚揚。其中有些小插曲,可以談一兩件。一家報紙對梅之歌唱大加恭維,說了許多讚美的話,次日有兩家報紙反對它,說梅某人唱得好,人人知道,你也不過同彆人一樣,聽著好聽就是了,何必假裝在行說那許多話呢?你真懂嗎?該小報的答覆是:我聽著好聽,我就讚美,又何必懂呢?比方黃鶯叫得好聽,你當然也愛聽,試問你懂嗎?又一次北京一小報寫了一篇文字,說日本人說梅蘭芳之歌唱有如貓叫。有友人把此報與我們寄到東京,問果有此事否,我們看了此報,不過笑一笑,也就完了。日本有人看到此報,都大不高興。我們勸他們說:“此等報有什麼價值,你們何必生這樣大氣呢?”他們說:“這不是罵梅蘭芳,這是罵我們日本人!一位外國人到日本來演戲,日本人說人家閒話,這樣的日本人,不但不懂得國民外交,而且道德不夠,這就是罵日本人冇受過教育。”後來大倉喜八郎生日,又去演過一次,但是那完全是演慶壽的堂會,與第一次之性質完全不同。蘭芳自己也以為到日本去過兩次,多數也如此說法,但論其精神價值,則差多了,所以第二次,我冇肯同去。

以上前後兩次到日本,雖然一切都是我籌備的,但原動力不是我,都是人家自動來約,所以自己用不著費多少腦筋,後來到美國去,那就難多了。往美國去這一次,倒值得述說述說,這也可算是我生平很大的一件工作,一直到現在,還有許多人不知道。這也有原因,多數人都以為是梅蘭芳出國演戲,而不知是中國劇往外發展,若光是為梅蘭芳到美國演戲,那不過出風頭或掙錢而已,那就冇什麼大的問題,隻不過是選擇人員、整理行頭等事情,不至於有多少顧忌、多少為難了。可是我的宗旨,是發揚國劇,這個題目,當然較大得多,為難的地方自然就較多了。比方說:國劇是否夠看?於中國文化是有益或有害?於中國國際地位,是有損有益?先到何國去演?怎麼樣才能表現國劇的長處?應該用哪一種角色出去,或生或旦應演何種的戲?凡此種種問題很多,都要詳細斟酌,都與去日本大大不同,到日本是人家約梅蘭芳去演戲,那問題簡單得多,因為能去的主要人,隻是一個梅蘭芳,用不著斟酌。往外發揚國劇,則不必一定用他,是彆人可去與否,也須斟酌儘善纔好,如此種種,都要詳細地考慮,稍一不慎,便可貽笑世界,有誤國家。

在民國十年前後,我就動過一次腦筋,想著把國劇到西洋去演演,但因事體關係極大,為難的地方也很多,不易實現,所以腦筋一動,也就過去了。及至到日本演過之後,我這種思想,又活躍起來了,這有兩種原因:一是我們到東京後,中國代辦公使柯先生,舉行了一個規模很大的酒會,不但各國大使都到,而日本整個的內閣,連總理都到了,酒後演了一出小戲,大家歡迎的情緒都非常之熱烈,各位讚美的言辭亦各有不同。柯代辦及使館人員都大為高興,都以為得未曾有。柯先生對我說:“一個代辦公使請客,最高的官員,外交次長可以到一到,總長就很難到的。此次內閣總理都惠然肯來,可以說是史無前例,這都是梅蘭芳的麵子。”我說:“也可以說是中國戲的力量。”柯先生對此語未加註意,總之是無論是因為哪一種關係,但給的我們國家的麵子確極大。有一件事情,這裡附帶著說兩句。這個酒會,當然花了幾千塊錢,報到外交部中,不準報銷,說為一個唱戲的人請客,史無前例。至於為國家爭了多大的光榮,他們腦子裡頭冇有,尤其新進的各司長更是反對。後來換了部長,這筆賬才報銷出去了,彼時部中官員知識,不過如此;二是在帝國劇場出演時,不但各國使館人員來看,更有許多歐美的商人來參觀,也曾有相當的好評。在日本人,因是同文之國,他們對國劇能夠領略一些,乃是意想中的事情,西洋人也能夠有點明瞭,這是不容易的。因為世界中的話劇,是用真的表情動作來表現心情,雖話白不能懂,由表情動作還可以明瞭若乾,因為各民族表情動作,差不多是一致的。中國戲則不然,完全是以歌舞表達心情,歌舞的動作是每一個民族都不同的,各有各的意義,是不容易懂的。他們既不懂中國歌舞的意義,而對於中國戲卻能感興趣,這足見中國戲可以到歐美去演。

由以上這兩種情形,堅強了我的信心,以為國劇一定可以到歐美去演。信心是堅定了,但這事情如何去辦,怎麼樣入手呢?真如大海撈針,不但我冇有辦過,還是冇人可以請教。因從前與老友司徒雷登說閒話中,談起此事,他並未反對,我又特到燕京大學,與他商談。他很讚成,他說:“梅蘭芳的麵貌歌舞,到外國去演唱,是冇有問題的。”我說:“您這是就梅蘭芳一方麵立論,大致麵貌美,扮相漂亮,是很容易受歡迎的;但這次我的意思,是以國劇為重,您看中國戲到外國去演,是否能受歡迎?”他對國劇,還不能真正明瞭,他還不肯驟然就下斷語。我說:“等我先把國劇的原理,用文字或用圖畫把它描繪出來,您看看再說,您看好不好?”他說:“很好。”我費了三個月的工夫,寫了一本書,曰《中國劇之組織》。有專靠文字不能明瞭的事情,似非圖畫不可,於是又找了一位極好的畫匠。此人姓孟,畫工很高,亦可稱為畫師,同他商量,把國劇應用的東西,都有係統地畫出來。他說得好極了,他說:“畫,我當然會,但是所謂有係統一層,我絕對不知道,您可以開出單子來,我照著畫。”冇想到這件事情,竟有兩層難處。第一層這單子就很難開,就以衣服這一層來說,說是有準規矩,但是所有戲班的衣服單子,雖然是大同小異,但開單子之時,何去何從,便要費一番斟酌,就得大費一番腦筋。我把我國劇學會收藏著數百年來的行頭單子幾十種,又求幾個行頭鋪各開了一個全份行頭單,並參看了北京故宮所存著的舊行頭十幾份(有幾份尚完整無缺),且另有明朝行頭百餘件,由這些單子及實物,費了一個多月的工夫,才把行頭的原則找到;由他們原則稽覈,才知道哪件衣服應該有,哪件衣服不應該有,這才把單子開出來。雖然還難免有不妥當的地方,但大致則差不多。把單子開出之後,交孟君去畫,這第二層難處又來了;第二層難處,是他雖會麵,但他不知哪一個名字是哪一件衣服,每一件都得我給他解釋,而他又不能到戲園子去畫,戲園子人多太亂,唱戲後又裝箱收拾起來了,必須由戲班中借出來照畫,這便很難:由戲班中往外借衣服,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何況每一件都要借呢?衣服還較容易,盔頭帽子尤其難,幸爾我認識戲界人多,也有相當的人緣,我借出幾件來交給他,畫完再換。請看這有多麻煩,以上隻說一種,其餘都是如此。於是揀著戲劇原則不可少的,畫了兩百多條,大致分為十五類,每類包括多少種,茲大致列下。

劇場

六條

共十二圖:

由元明以來,城裡鄉間,各種劇場,這於中國舞台進化的情形,固然可以明瞭一點,但要緊的意義在於這種的建築,與國劇的情形,是有重要關係的。

行頭

十二條

共一百六十八種:

此種前邊已大略說過,無須再詳。

冠巾

八條

共一百四十四種:

此種之費事,比行頭還難得多。

古裝

四條

共四十八種:

古裝之製法,早已失傳,就是還能覓到,恐怕與畫上之形式不同。可是大家的眼目中,隻有畫中的衣服樣式,所以我們都是照畫中製成的,確也極受歡迎。因此時尚不能知道,到外國果演何戲,而這種衣服,卻在戲箱規矩以外,所以必須畫出,以便外人明瞭;且每戲有每戲的衣服,都各有意義,非現在戲中之古裝可比,故尤須畫出。

鬍鬚

一條

共四十種:

鬍鬚的規矩,失傳的很多,經與許多老輩研究審查,才把各樣式根本找到,不意這一幅小畫,也費了許多心思氣力。

扮相

十條

共五十種:

此係按照清宮所畫的圖樣畫成,把臉譜、冠巾、鬍鬚、衣服等一齊畫出,為給外國人一個整個的觀念,使外國人看了,或者可以發生興趣,並且可以稍稍明瞭冠巾行頭等的性質。

臉譜

十六條

共二百五十六種:

這種更費事了,畫工不能畫,非請戲界人畫不可。而戲界人,大多數隻會在臉上畫,不會在紙上畫。青年人有能在紙上畫的,但他們所繪的臉譜,不見得合規矩,又非找老角不可。請了許多老淨角,斟酌了許多次,把各種人員的臉譜,按顏色、勾法分類開了一個清單,有四百多種,又求能在紙上畫的淨角,照單子來畫,一共畫了二百多種,一切較重要的人員,可以說是都包括在內了。

舞譜

二十六條

共一百六十六種:

我與梅君在戲中安上許多身段以後,後來有許多旦角仿效,我想費了許多心思氣力,何不把它畫出來,以便大家明瞭。按舞的所有動作,非拍活動電影不能明瞭,但彼時我們中國還遠冇有這種機器,隻好畫畫。不想這一畫,又費了大事了。每一個動作(舞式),得先命一個名,這個名字就很難。這個名詞,必須能包括各動作的姿態及意義,斟酌的有個大概之後,又須照中國行文的舊規矩命名,不許私造,私造則名曰“杜撰”。必須現成,什麼叫作現成呢?就是古人文字中用過的字眼方許采用,否則便冇有價值。於是又從漢唐辭賦詩文中找到許多字眼,用來作為舞式的名稱,還須用著恰當,必須名詞與動作呼應合式,不能隨便就安上一個。比方《天女散花》一戲,唱至“大鵬負日把翅展”一句時,則所持之綬帶便舞做飛之姿勢,這個姿勢即命名為“振羽”,此二字,出自傅毅《舞賦》。如此者每一個動作,都安好名詞後,又按各戲,各開一單,開好後,畫工不知某名詞是怎樣的姿勢,他當然不能畫,於是又使梅君,每一姿勢照一相片,又照了一百多張相片。但戲中姿勢是活動的,所照相片是固定的,其袖子、身段、舞具都是靜止住的,與真的動作及名詞,都不會合式。我又把衣服袖子等的姿勢畫在相片之上,又把各戲之衣服物件交給畫工,再照著畫,先打一底稿,拿來看好之後,再正式畫在條上,請看有多費事。

舞目

八條

共三百二十八種:

為搜尋這些名詞,曾參考了二三十種書籍,也費了幾個月的工夫,為什麼要有這種工作呢?因為西洋人大半都說,中國冇有跳舞,所以寫出這些名詞來,給外國人看看,好知道中國從前乃極講舞之國,且是中國劇的來源。據司徒雷登告餘,古羅馬跳舞的名詞,現在所存者,不過七八十種,亦是隻知其名,至於舞的姿勢,早就冇有人知道了。中國古舞之名詞,現存者有五六百種,茲隻寫了三百多種,仍隻有名詞,不能圖繪。

切末

十條

共一百一十九種:

中國人管戲中所用的物器,叫作切末,日本人名曰道具,於是中國人管切末也呼作道具。按切末與道具,自有其相同的情形,但其性質有時則相去太遠,絕對不像日本道具那樣簡單。第一日本道具範圍極廣,任何真的物器,都可以拿到台上使用,切末則不然,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在規矩之內者,絕對不許上台,所以畫出來,俾大家可以明瞭其性質,至每件之說明,則餘另有文詳之,茲不多贅。

兵械

六幅

共一百九十二種:

國劇中本來就冇有兵械,所用之槍刀等物,最初不過是舞具的性質。中國幾千年來打仗,哪有用竹片刀、藤杆槍的呢?此不過借舞式以形容戰態耳,非真打仗也。後來越演越複雜,添出來了許多兵器,然亦不過二三十種,一直到現在還是如此,則此種畫了這許多,當然已出了國劇的範圍,隻因戲詞中常有提到兵器的名詞,而觀眾不知為何物者,於是按曆朝的武備誌,畫了這些種。再者兵械也等於切末,不過若與切末合畫,因畫格子眼的關係,恐怕占地方太多,所以特另畫之。若專按國劇之規矩,則此圖大部分已出範圍,特此宣告。

樂器

六十六條

裡麵又分八項,計:

金屬樂器,十二條,共七十一種;

石屬樂器,四條,共二十三種;

絲屬樂器,十二條,共七十一種;

竹屬樂器,十四條,共八十三種;

匏屬樂器,四條,共二十三種;

土屬樂器,三條,共十七種;

革屬樂器,十四條,共八十三種;

木屬樂器,三條,共十七種。

國劇中現有的樂器很少,為什麼畫這樣多呢?也是因為西洋人以為我們冇有音樂,所以特彆畫了這許多:倘冇有音樂,怎會有這些樂器呢?在歐美研究東方文化的人或者知道,而我畫的這些畫,是想預備在外國劇場中陳列,以供來看戲的人研究的,普通看戲的,大多數總是不明瞭中國文化的,所以繪此。

宮譜

八條

共二十五種:

西洋的樂譜,進化到五線譜,已經很完備了,但最新的還有三線譜,不過還冇有風行就是了(餘熟人法國歐斯洞,創有三線譜,實優於五線譜),由此可見什麼事情都是時時進步的。中國的畫譜方法,自古至今,也變化了幾十種,現在隻畫了二十五種,俾外國人看了,可以知道中國樂譜大概的情形。

角色

二條

共九十三種名詞:

西洋人有許多對國劇很感興趣,很想研究,但對於戲中角色之名詞,都不很明瞭,頗感迷惑,因此寫出了許多名詞,並且把某名詞是由某名詞衍變而來特彆列清,以便容易明瞭。其實這一層,不隻外國人不明瞭,就是中國人明瞭的也少得很,則把它清列出來,於國人研究戲劇者也不為無益。

一、宜用哪種方式出國

這層大約分兩種辦法,一是由外國來約,一是自動前去。由外國來約,又分兩種。一是由外國公家來約,或市政府,或人民團體,但這層似要經過外交途徑。在預備這件事情的時候,大約在民國十五六年,正是北方軍閥時代,他們不但不懂,而且腦子裡頭也不曾有這回事,政府如此,外交當然冇有辦法。民眾團體來約,亦以經過外交途徑為是,但可以不經過,唯中國現在隻有我一個人暗中工作,外麵尚無組織,且未定先往何國,亦無法接洽。

以上這兩種辦法,倘到美國,則司徒雷登先生都可為之,但亦不容易。且彼時我自己雖努力預備,但絕對不告訴人(熱心幫助者除外),因為倘去不成,隻胡吵嚷一氣,未免難堪,故不願宣佈,因在國內不願宣佈,則在國外更不易進行。自動前往也分兩種,一是請政府為力介紹,此種亦須由外交途徑,彼軍閥時代,更談不到此。完全自動以私人資格出去,也有兩種辦法;一是由經紀介紹,世界上專有做這種營業之人,專介紹各國的大藝術家往其他各國獻藝,如音樂家、體育家、歌唱家、戲劇家等,經由這種人出國,較為省事,隻若與他講好條件,再供給材料,一切宣傳接洽等,他就都替辦了。彼時在上海就有兩位乃專管此業者,給他一信,他必來接洽。不過有人說,這行人都是猶太人,結果給他做了飯,自己或者吃虧。最簡單就是自己前去,由司徒先生或彆的教授在紐約覓妥戲院,預先代為接洽,較為省事,且不至預先嚷得滿城風雨。此事不願預先發表者,就是怕到時辦不成,所以就采取了最後的這種辦法。

二、宜用什麼樣的角色

中國人大多數主張老生或武生,也有主張用旦角的,但是卻冇有主張用老旦或醜者。主張用老生的理由,是老生向為台柱,且老生扮的都是正人君子,扮相冠冕堂皇,雍容大方,歌聲亦朗潤清華,悠揚動聽。主張用武生之理由,是武生所去之人,都是忠勇將官、英雄豪傑。這兩種角色,使外國人看著,我們是個講忠勇的國家,歌唱亦高亢激揚,無靡靡之音。主張用旦角的人也不少,但反對的人也很多,都說是以男扮女,自用假嗓之音,為外國所無,故不應用旦角,免為外人所笑,倒是冇有反對老生武生之人。

以上乃是本國人士的議論,大致多是如此,後來用這種原則同外國人斟酌,但總是先問他們的意見,大多數冇有主張,及至談到中國人所說的情形,他們卻不大謂然,都主張要用旦角,理由很有幾種:一是老生、武生演忠勇的戲,旦角一樣也可以演忠勇的戲,且戲的主義格式很多,不必一定忠勇;二是歌唱,老生、武生雖然洪亮,但歌唱不是非洪亮不可,悠揚清婉,也一樣好聽;三是假嗓一層,並不奇怪,西洋女子歌唱也常用假嗓,再者也不能說,西洋不用,中國就不能用;四是男扮女一層,現在說似稍新奇,但從前希臘戲劇,常常以男扮女,也冇什麼奇怪的;五就專為外國人看著好這一層來著想,那也是旦角比老生、武生好得多。比方以老生說,紗帽、鬍鬚、蟒袍、玉帶,在中國人看著,是冠冕堂皇,在外國人看著確有些可笑,為什麼兩個紗帽翅必須顫動,玉帶要那樣大一個木圈,說它是腰帶,卻離腰很遠,外國人初看,一定莫名其妙。以武生來說,去一武將,他穿的鎧甲,尚有些像,而頭上戴的額子,四飛八炸,背後四個旗子,都很奇特,手中的槍像手杖,又像小兒騎的竹馬,靴子底之厚,更為西洋所無,這樣裝束,在平常動轉已經不夠靈活,何況打仗呢?在中國人看慣了,不覺怎樣,而外國人初次看,一定覺得新奇,這些情形,在國劇中,自然有它的原理,有它的規矩,但外國人看著倒有點眼生。

若旦角則不然,旦角雖然也有戴鳳冠、佩玉帶的時候,當然也是膨脹,但這種情形,在男子身上,看著奇特,在旦角則或者冇有什麼奇怪。因為男子的衣服,在西洋這些年來,雖然不斷地改,但樣式總冇有多少變動,不過長短寬窄,稍有變化耳,若驟然看這種衣服,一定以為新奇,因為它與西洋男子衣服兩樣了。而西洋女子的衣服,則變化極大,從前裙子長的可拖丈餘,近來則短不及膝,從前一露腿,不但觀者以為奇怪,而自己也認為是可羞可恥。帽子一物,變化更大,有時高一尺多,徑三尺多,有時蓋不過腦門來,所以西洋人看著女子衣裝,怎麼樣也不為新奇。再者旦角的扮相,大致與西洋差不了多少,上身襖子,下身裙子,與西洋冇什麼分彆,所差者隻一雙長袖。西洋有時也興長袖,尤其是古裝、細腰、長裙,更與西洋無異。當時大家說的意見很多,歸納起來,是中國人都主張用老生或武生,西洋人則主張用旦角。

三、宜先往哪一國

中國人大半主張到巴黎,說世界上的藝術團體,隻要在巴黎演紅,則無論到何處,都可暢行無礙。後來以此意問外國人,外國人則說這是大戰以前的情形(彼時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不久),大戰以後,世界局勢改變,凡藝術團體,若能在紐約的百老彙演紅叫響,以後到各國就都冇有問題了。再者還有一層,更要先往美國,因為法英等國自以為是老大帝國,他們認為自己什麼都有,尤其是關於文化藝術的事情,更不容易吸收,除了科學之外,關於文化的事業,一點進取心也冇有。美國則是一個新國,處處都是朝氣,一切文化藝術,都很容易吸收。這話並非說到法國不能成功,而是到美國則較容易,故不及先往美國,他們說的法英這種**情形,可以說是與清朝末年之情形一樣。

四、宜演何種戲

這個問題有兩種:一是演新戲或舊戲,二是演整出或零段。第一問題,中國人多主張演新戲,他們的意思有兩種,一是新戲為梅獨有之戲,二是新戲都為我所編,有點敷衍我的性質。我的主張,則非演舊戲不可。新戲乃我所編,演出去連帶著我也出風頭,我有什麼不願意呢?但此等戲確冇有彆人演過(後來有些戲,演的人很多了),不能算是普通的戲。舊戲一則多少人演過,千錘百鍊,處處都有精彩,這纔算真正國粹;第二個問題是,中國人主張演整出的,外國人則主張演零段的,理由是美國人好動,讓他們坐兩三個鐘頭,不是容易事情。每晚的戲,最好分三四段,一段一個情節,倘有不感興趣者,他看這種短戲,則不至生厭,倘有些生厭,則此段已完,他當然想看下一段,未等看厭又完了,如此則無論多浮躁之人,也必能看至劇終。於是按此意,定了兩個戲單:

《汾河灣》、《青石山》、劍舞、《刺虎》;

《醉酒》、《蘆花蕩》、羽舞、《打漁殺家》。

到美國還是隻用了一個,因為外國習慣,不可以隨便換戲目,倘一換,則上座必要受影響。

五、應該怎樣演法

所謂應該怎樣演法者,國劇中規矩是否應該酌量變更,例如:花臉、鬍鬚、靴底等都在應斟酌之列。所有中國人都主張非變更不可,如張飛臉固然黑,但不會那樣黑而且花,應該用黑色揉一揉最妥,一切臉譜都應如此。他們的思想大致都是,人的臉不會那樣紅,那樣白。鬍鬚也是要短,最好在臉上粘住,方顯自然。大致所有中國人議論多是如此。其實這種議論是很幼稚的,誰不知道臉冇有那樣紅呢?它既這樣做,它總也有其來源,有其理由。至外國人的見解,則與此相反。他們說,演戲應該用長鬚與否,或厚底靴子與否,以及應那樣紅或那樣白與否,不必研究,但中國戲在中國演是怎樣,則在外國演也應該那樣,必須一切照舊,一毫不得更改。總之你們是拿中國戲給外國人看,外國人要看的也是中國戲,你要一有變更,那就不是完全的中國戲了。冇有到過中國的外國人,他們不懂,他們或者不會挑眼,倘有曾經到過中國而且看過中國戲的人,他要說一句“這與中國原來的舊戲不一樣”,倘有人說這樣一句話,那你就非失敗不可,因為大家想看看中國戲,你既不是真正中國戲,那大家就不要看了。因為外國人說的這一大篇話,聽著非常有理,所以一切照舊,一點也冇有更動,果然大受歡迎,也冇有一個議論說奇怪的。與我們同時到美國的,有一個日本戲班,他登的廣告是:“我們這是極合於美國人眼光的日本戲。”有此一句話就完全失敗了,美國的輿論大不高興,說我們是要看看你們的戲,用不著合我們的眼光,要想著合我們眼光的戲,那最好是看美國戲。由這一件事的旁證,我們的戲的一切照舊,是很對的了,當時若聽我國諸位先生的話,那是非失敗不可了。凡做一件事情,總要虛心請教他人,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六、舞台如何佈置法

國內人士都不主張用門簾台帳,說緞子繡花太華麗,有的人主張用佈景,有的人主張用淡色幔帳。

而外國人士,凡於中國戲稍有研究或看過中國戲者,皆主張用中國舊式門簾台帳,理由是用呢布幔帳,無論顏色深淺,不會與衣服都能調和,與深色的調和,就不會與淺色的調和。更不能用佈景,因中國戲動作穿戴等,都與佈景聯絡不到一處。比方我們看過楊小樓的一齣戲,後頭是一個山林的佈景,可是他穿著很華美的衣服及厚的靴子,一個人在樹林子外走來走去,一會兒到林子這一頭,一會兒到林子那一頭。按人走路不應該這樣快,不知道他是做什麼,後來問人,才知道是騎著馬打仗,為什麼打仗穿那麼厚底靴子呢?這種情形,在外國人是看不明白的。總之中國戲是中國的東西,佈景是外國東西,中國戲當然有它的規矩,倘驟然就與西洋東西合作,一定是格格不入的,且必要鬨得笑話百出。不但不能用幔帳佈景,就是西洋舞台的樣式,也一樣的不能用,須把它整個的遮住,一點也不露,使整個的舞台完全變成一箇中國舞台才成。我問他們:“這是什麼意思?”他們說:“這很容易明白,美國人大多數冇看過中國戲,難免要用看美國戲的眼光批評中國戲,如此則他們批評的不會正確,明是好處,也許看成壞處,果爾則看過之後,或者有不好的印象,或者有人說‘應該把中國戲稍稍改動,以便遷就外國人的眼光’,這層前邊已經說過,如此則不但失去了中國戲的精神,有意研究中國戲的人,因此一來反倒不願看了。若想避免這些毛病,最好是把舞台變成一個完全中國形式,使觀眾目光一新,他們不知不覺地,便要改換一副眼光來看,就是想批評,也得重新想一想。否則若在美國舞台演中國戲,他們看著一定是不對的,不但動作不對,連立坐都是不對的,所以必須要中國舞台。因為中國舞台,美國人多數冇有見過,如此則各角立處、坐處、動作等,他們冇法子來斷定對不對,於是他們也就不敢隨便下斷語了。”我們聽了這段話,非常有理,我們就佈置了一箇中國舞台,到彼安放妥當之後,他的舊舞台就一點看不見了。總之未開戲之前,仍是戲園中它的舊幕,舊幕拉開後,就是我們的紅緞子繡花幕;此時奏中國樂,樂完拉開幕,整箇中國舞台,完全擺在台上,不但是門簾台帳,而且還做中國宮殿式的隔扇,頂上有藻井,前邊兩旁有對聯。果然大受歡迎。

到美國演戲的情形,我寫過一本《梅蘭芳遊美記》,早已出版的,又寫過三篇文字,登於《新聞天地》,茲不必再贅,現隻把美國的評論來談談。他們的評論約分三個部分:一是籠統著議論中國戲;二是議論此次在美國所演的幾個戲;三是議論梅個人的技術。後兩種在前邊所說的書中已經詳寫,在這裡隻大略把他們議論國劇的話,述說幾句,所有的意思,大致歸納如下:

中國劇的一切組織,完全藝術化。大致與希臘古劇相同,以歌為重,較寫實派的戲劇,實在高得多。場上的佈置,劇中人站立坐落的地方,以及一切舉止動作,都有一定的組織,不得任意!可是不但不呆板,卻是非常之自然,而且是藝術化的自然。

說白到相當的時候,就變成音樂(此指的是歌唱)。

手指、目視、舉足、轉身等小動作,處處都有板有眼,並且都有藝術的規定。

男子扮女子,不是摹模擬女子的動作,乃是用藝術方法來表演女子的各種精神的神態(其實這是用舞的方式表現)。

花臉純像古雕刻。

以上不過大略說幾句,無須多贅。

此外還有一段情節,也應該大略說幾句,就是美國電影業的人來談的話。我們到舊金山演戲的時候,好萊塢的電影員來看的人就很多,且都來拜會談天,都說中國戲的組織法高深。此次來表演,美國人固然歡迎,電影界尤其重視,實在有其原因。因為現在電影的趨勢,有些地方很像中國戲,有話白,有表情,到相當的時候,就起歌唱,這種情形與中國戲實在冇有什麼分彆,並且這種電影,頗受觀眾歡迎。又因自發明有聲電影之後,舊的排演法已經漸漸不適用,所以各電影大明星都有點惶惶歧路之勢。例如卓彆林大滑稽明星,便決定不演有聲電影,此無他,不易找出路也。而又不能像話劇,因為它在電影中顯著太枯乾,所以電影公司都極力往這條路上追求,而美國以前又找不到前例。“恰巧在這個時候,有中國古代的戲劇來演,實在是我們最好的參考品,我們怎麼能夠不歡迎呢?”有幾個電影界人,在紐約曾看過,回來都互相談論,說中國戲此次來美國演唱,於電影界影響極大,益處亦極多。當時大家聽了這種議論,還很懷疑,不大相信;現在一看,方知他們的話,一點也不錯。類似這類的話,很有幾位說過,到洛杉磯出演時,差不多所有電影員都來看過,後來聽說,於他們的工作大有影響。以上這一段,寫出來有什麼意思?就是要請諸君知道,有許多略染西洋習氣的人,多看不起中國戲,可是二十年來,風行世界的電影,其中已含有許多中國戲的成分,此種情形,明眼人一看自能知之。

到美國演戲、住行,及報章私人批評的情形等,都詳於《梅蘭芳遊美記》及《新聞天地》文中,此外另有彙印的美國報評語,亦可參看,此處不必多贅。此行總算是成功了,不枉我費了四五年的工夫及心血,大多數人都以為是梅蘭芳成功,其實是國劇成功。按外表情形說,這兩件事情是分不開的。以國劇來說,它是空的,無論劇本編得多好,台上排得多好,但冇有好角演唱,則它自己便不能現於人前,何況出國呢?以梅來說,他固然長得好,有天才,但不演國劇他也出不了名。這兩件事情,既是並重,何以必要說是國劇成功呢?這有兩種理由:一是目下西洋電影,有些地方是模仿國劇的,而不是模仿梅蘭芳的;二是自此之後,西洋研究國劇的人,已經很多,而冇有研究梅蘭芳的,是足可以證明是國劇成功。

按國劇已經成功,它在國際間已有了它的地位,總算已經達到我的目的,應該相當知足了吧。但是不然,而且落了一個大大的不滿意,因為我最初目的不僅如此。茲把我與兩位學者的談話,寫在下邊,諸君就可以知道一個大概的情形了。

與司徒雷登先生談話

一次我特彆去找司徒雷登先生談話,我說兩三年以來關於國劇出國去演的情形,有的由先生介紹的,有的由彆人介紹的,與美國人士接談有幾十次了,據所談的情形來推斷,大致總可出國一演,成功一層也似乎有相當的把握。但我所以使國劇到外國去演者,有兩層希望,也可以說有兩個目的。他問:“怎樣的兩種希望?”我說:“第一當然盼著國劇在外國成功;第二是於戲價的收入之外,還想募點捐。倘國劇不能成功,冇什麼人歡迎,當然也是談不到募捐這一層,倘若能成功,您看這件事情可以做不可以做?”他問我:“都是求什麼人募化?”我說:“我在美國一個人也不認識,雖有幾位中國朋友,但他們絕對不能擔任此事,當然是專靠先生,先生能幫忙便做,否則便不能做。”他問:“募了款來都是做什麼用?”我說:“這一時很難定,說來話也很長,簡單著說,五十年來,國劇衰落已甚,有許多好的東西已經失傳。它失傳的原因,就是學界冇有人研究。募了款來,少則先辦一個國劇研究所,這個研究所不隻是學唱學做,如現在之票友,要緊的工作是研討國劇的原理。倘款有餘,則辦一所戲劇博物院兼圖書館,我個人收藏關於戲的物品,已有三萬餘件(此事詳後),各省的東西,應蒐羅的還很多,關於書籍,我收藏的隻有二百餘種,不過是雜劇傳奇等劇而已,即此亦應該仍繼續蒐羅;關於各省的小唱本及各種戲的劇本,都應該多方蒐購。款再有餘,則辦一戲劇學校,因為雖然已經有人注意到此,但他們辦的隻是一個科班,雖名曰學校,而與科班無異,若仍隻辦一科班,則戲界人員自優為之,不必俟學界來辦,且學界人辦的,其成績還遠不及戲界人。所謂戲劇學校者,要一麵研究藝術,一麵研究其理論。款再多則建一新式劇場,西洋各國,差不多都有國立或市立劇場,先生當然知之甚詳,中國則闕如,且中國如果建築,與西洋亦當有彆。”我說完這套話,他問我:“大約需多少?”我也笑了,說:“自然是越多越好。但燕京大學乃專靠在美募款儲存,此事須不要妨害燕京為原則。”他想了會兒纔回答我,他說:“這件事或者有辦法,也或者於燕京大學無損。”我說:“如此則好極了。”他說:“或有人,你勸他捐燕京大學之款,他不感興趣,可是若勸他提倡中國戲,他也許高興。”我問他:“據理想可以募到多少?”他說:“這很難說了。多則幾十萬,少亦應該可以募到十萬。”他又說:“我給美國友人寫幾封信去,請他們計劃計劃,探聽探聽情形,等他們有回信來後,我們再商量,怎樣進行法。”我聽了這話,越發地高興,進行得更起勁。我說十萬美金也是好的,辦一戲劇學校之外,還可辦一圖書館博物院,倘辦得好,則戲劇學會,亦可辦起來了。過了幾個月,得到美國的回信說,大致可以有點辦法,但須看演戲之成功與否,方能規定募捐的方式。我聽到這個訊息,當然又興奮了許多,於是更加緊預備起來。

與李石曾先生談話

我與石曾先生,是親戚而兼世交。論親戚他比我長一輩,論世交他是先君十來年的學生,他是先君頭一個得意的門生,而他對先君亦異常之敬佩,常常念念不忘,所以常相聚處。但這件事情,我冇有同他談過,就是偶爾說及,也不過隨便談談,冇有正式地說過。所以未說過者,因為彼時關於此事,隻和司徒雷登先生談過些回,因不知果能去得成否,白嚷會子隻是貽人笑柄,故未向人談。到了民國十九年春天,諸事預備得已經相當齊備,美國接洽也有些眉目,眼看著很可以前去了,但有一重要問題,就是還冇有路費。此事無人可求,司徒雷登先生,隻能在美國一方麵幫忙,在國內他當然是冇辦法,也不必前去張嘴。想來想去,隻有石曾先生,因他對於溝通國內外文化的事情,最感興趣,於是找了他去,問他對此事可幫忙否。他回答得極簡單:“若一個人出去,為自己圖利,則無忙可幫;倘為溝通文化,則一定幫忙,而且有多大力量,使多大力量。”我把此事之前前後後對他一說,他很感興趣。我又把我寫的《中國劇之組織》稿子(彼時尚未付印)及所畫的二百多條宣傳品,給他看了看。他知道我宣傳的都整個是為國劇,不是為梅蘭芳個人,他非常讚成,也非常起勁。他問我:“款項差多少?”我說:“整個的旅費一文錢還冇有呢!”他說:“梅個人可以拿出多少來?”我說:“他為這件事情,各方接洽,招待外賓,在美國的宣傳,以至於改製行頭,添置箱籠,整個到美國用的舞檯佈景等,已經花去四五萬元,連我零七八碎,也填上了四五千元,我家中之錢固無多,他也實在無法再墊款了。”他問我:“旅費共需若乾?”我說:“我們出國,不過三十一二人,至應用船價多少,我實不知。但知此者很多,可隨便一問朋友,必有洞曉者。”他說:“容我計劃計劃。”過了幾天,他來說由他請回客,所請者都是銀行界人,我把所畫的物品全帶去陳列。我問他:“有這樣寬綽的地方嗎?”他說:“在齊化門大街王亮儔先生住宅,地方很寬。”屆時掛好,大家一看,歎為得未曾有。他們萬冇想到,有這樣大的一種工作,於是大家議妥,每人出資五千元,作為入股,將來有餘利先還此款,如賠錢則作罷不必再還。

上海也有幾位很肯幫助,事情才得成功。冇想到全班人員到了上海,又有很大的頓挫。有蘭芳一兩位老朋友正住在上海,大為阻撓。其實可笑得很,他們的意思,完全是吃醋,他們以為這件事情,我太出風頭了,阻止蘭芳不讓前去。蘭芳說:“我花了好幾萬塊錢還是小事,離開北平之前,親戚、朋友、學界、政界,整個的市政府,都給我餞行,送我出國,我若不去,隻有跳黃浦江,冇有臉再回北平。”我一看此事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此外尚有原因。我告訴蘭芳說:“此事容易解決,你就讓他們接著辦下去,他們就心平氣和了。”如此一來,果然才能成行。

七、議國劇出國

在船上蘭芳對我說:“冇想到到上海有此一變動,真是不幸。”我說:“這還是不幸中之大幸;倘他們原來就在北平,這件事情就辦不成,他們早就破壞了。”冇有想到,又有一位姓黃的同去,把此事攪了稀裡嘩啦,他的道德不必談,在美國出乎法律的事情,就不知有多少。他是發了點小財,可是這樣一來,司徒雷登先生再不肯幫助捐款了。我在好萊塢遇到他,他歎了一口氣,說隻好再遇機會了。這裡頭還有關於清華的情形,也就不必多說了。這樣一來,鬨得石曾先生幫助約集款項,也冇有能夠還。

司徒雷登先生以往的幫助翻譯、幫助宣傳等也都算白費了心思,梅蘭芳也賠了五萬多,我的第二層希望,完全變成畫餅,所以我說還不能滿意,而且是大大不滿。這件事情,除了局中人都知道外,銀行界的人知道得卻很多,但我則冇有發表過,也是因為寫東西的性質不同。《梅蘭芳遊美記》一書,既是以他名書,則當然一切由他立論;給《新聞天地》寫的兩篇文章,則當然隻說國劇出國,提不到這些事情。此處是要寫我的工作,所以附帶著說了幾句。此事固然是遇不良之輩,但也怨蘭芳,彼時我和他說過幾次,他雖聽我的話,但他辦不到,我也不願在外國和同去之人翻臉,以免鬨出更多的笑話,所以也就忍耐了。有一兩位同事之人,一切做事專為自己。例如波末拿大學及加利福尼亞大學要贈蘭芳以博士學位,他們都極力反對,他們所以反對,是吃醋,因為他們留學幾年,冇得到一個博士,所以反對此事。他們一反對,蘭芳就有點不敢接受,臨了倒是我主張使他接受的。蘭芳自然是意外地高興。但我同他說:“此事也值不得怎樣高興,中國人得博士的也不少,但多數人都冇有人知道,其出名者,還是在他的學問,並不在博士二字。而且您得此,必招國中學者嫉妒,我所以主張使您接受者,另有意義,說來不值一文,更是可笑。因為政學界人,向來都鄙視唱戲的,平常隻管有多好的交情,到了文字,他們就很斟酌了,他絕對不肯弟兄相稱。從前都稱小友,按小友二字並非壞字眼,可是用壞嘍也就壞了,譚鑫培、陳德霖二人都跟我說過,從前凡給他們的書畫,倘寫小友則一定撕毀,就是此意。比方與您最要好的文人,要數樊樊山,但他不肯稱您兄弟,也不肯論輩行,也不肯稱先生,也不好意思稱小友,隻好稱個‘藝士’,但仍不自然。如今您有博士銜,則大家當然都稱博士,又自然又大方,這是我使你接受的本意。”

我寫以上這一段,對於蘭芳並冇什麼怨意,因為我深知他除演戲外,彆無所長。關於演戲,你同他說一點,他就可以做到,且做得很好;關於處世,則隻忠厚和藹外,自己一點判決力也冇有。說到往蘇聯演戲,雖然都是我籌備的,且特彆給他寫了一本《梅蘭芳藝術一斑》作為宣傳品,但原動力是人家來約,我因他故未去。他所以未能往德法等國去演者,也是因為我冇有同他去。其實我在德法兩國,預先也都有點接洽,尤其在法國,我們的同鄉很多,也肯幫忙,但果然去時也許賠錢,所以我也就不起勁了。

自美國回來之後,歇息了些日,我對蘭芳說:“我們兩個人,自民國元年給你寫信始,到現在是民國二十一年了,我們共同工作,已整二十年。在這二十年之中,我固然得的戲界知識很多,得您的幫助也不少。但我大部分的工夫,都用在幫助您的身上。我最初的意思,是想幫您四十齣戲,此語我對您對彆人都說過,但是到現在,隻編了二十幾齣,連改的舊戲不過三十幾齣,總算還差幾齣,未能如願。”他說:“以後還可以接著編排。”我說:“您也四十幾齣頭,也用不著常唱,所有會的戲,也就夠用了。其實以後再想編戲,也不是無路可走,比方你從前年輕,我給你編的都是姑孃的戲,以後再演,當然顯著歲數太大一點,但若編賢妻良母的戲,您演著也不會顯老。不過演新戲隻是為賣座得利出名,那都是次一步,以後可以不甚需要,因為您名已成,錢雖不多也不至捱餓了。再者講賺錢,那非出國不可,全靠國內賺的錢,隻為一家享受,自然足夠,但不能以之辦什麼大事。再者您自己血汗,掙那麼幾個錢來,也不能都做了發揚戲劇的事情。出國雖有掙錢的希望,但隻有美國,往歐洲去隻有賠錢。往美洲去的這條道路,已經被你上海一幫朋友堵死,此次把機會全失,以後也再冇有希望。總之往美國去這一趟,乃是我們兩個人劃時代的事情。自今日以前,在你個人一方麵說,你的藝術是日有進步;自今以後,算是停止住了,不能再有進步,尤其您要往上海一搬,那是必要有退化的。第一,上海的演員,多數不會舊規矩,北平的老角,雖然不懂舊規矩的原理,但都會;上海不但不懂,而且有許多人不會,我在上海看過幾次戲,可以說是冇有一出不出規矩的。您天天跟這般人談論,安有不退化之理!第二,您一班舊朋友,雖然都極愛護您,且也喜歡舊戲,可是對於舊戲可以說是不懂,不但他們不懂,連您也不能算懂。這話並非鄙視您,比方若隻按技術說,您比我強萬倍;若按真懂戲說,您比我可就差得很多。再者我這話也不是瞧不起人,您的朋友也都是我的朋友。再過十年八年,或三十年二十年,您就可以知道我不是胡說吹牛了。就戲劇一方麵說,以前是有很大的希望,但從此就停止了,為什麼呢?倘此次由美國剩幾文錢回來,還可辦許多事情,其中當然您有工作;此次落了這樣一個結果,當然就無事可做了,因為要想出國,自然是非您不可,以後冇有再出去的希望,則您當然也就冇什麼工作了。以後隻有教教戲,把技術傳授傳授,但此事可以說是較為微末的事情。在我這一方麵說,在民國初年到此,二十多年的工夫,我自己自然有點工作,如到處問人蒐集材料,研究國劇的原理,等等,但都是初步的工作,也可說是預備工作,正式工作尚未動手。總之一切的工作,大部分都是用在了您身上,固然給您編排新戲,其中也有一部分,目標是往國外宣傳,但大部分總是為您叫座。此後就可以把我全部的精神來研究國劇了。照以上這些情形來說,我二人的工作,豈不都是另一個時代了嗎?”以上乃民國二十一二年間我二人所談的話,兩三年之久,談的話當然很多,此不過大略述說幾句而已。

照以上所說,豈不是都是我幫了他的忙,於我冇什麼好處嗎?這卻大大的不然,我幫他的忙固然很多,他幫我的忙也不少,茲隨便說三兩種:

第一,我在認識他以前,固然認識其他戲界人員很多,但有一部分人因他們不願見生人,所以還未認識,例如蘭芳就是最重要的一人。自前清宣統元二年,到民國十幾年,他差不多是一個生人不肯見,我認識他兩三年的工夫,才往他家去,這也是一個原因。自從認識他之後,他的親戚等就跟著都認識了,在聽戲排戲時,必在後台,同各種大小角色,以至於雜務人員,也就都認識了,這從中得的益處也很多。尤其是後幾年他自己成班時,班中及後台的事情,我在暗中代他主持的不少,這更是我長經驗的地方。

第二,我所編的戲,好壞姑不必談,但若非他演,恐怕不容易這樣紅,就是能夠紅,也不會這樣快;有幾齣戲,已經風行全國,這當然是他的力量極大。我常對人說,戲之好壞,編的時候,自然也很重要,但大部分的關係,還在演者。國劇不同話劇,話劇是以寫實的方式,表現劇詞的意義;國劇則是以歌唱舞蹈的方式,形容劇詞的意義。這裡頭要分兩種技術:一是能夠把劇詞的意義都表現出來,二是歌唱還要好聽,舞蹈還要好看,這兩種的原理都要做到,戲才能算演得好,才能算是好角。有的人確能把戲義表現出來,但歌舞不夠好聽好看;有的人歌舞確很優美,但劇義則未能表現出來。這裡附帶著解釋一兩句,比方詞句是表達心情的,可是很悲愁的詞句,他唱的是悠揚喜悅的腔,這就叫作唱得好聽,而不能表達意義,因為他唱的腔調整個與詞義背道而馳,是失去歌唱意義之原理,故絕對不能表現出劇詞之意義來。舞也是這個意思,稍懂國劇之人,都能看得出來。所以從前常有人說,比方我們編成一個劇本,交於十個戲班,使他們隨意排演,則演出來,各班都有不同,也可以都好,但絕對不會一樣。這是話劇萬冇有的事情,話劇總是宗著劇詞來念及表演,最多可以把劇詞稍微更改更改,倘改得太多,便與原意有損。國劇則可以彼此完全不同。所謂不同者,同是原詞一字不改,此角可以唱正二黃,彼角可以唱反二黃;同是反二黃,此角可以唱這幾個腔,彼角可以唱那幾個腔;同是形容一種詞句,此角可以用這種身段,彼角就可以用那一種身段。所以同是一個劇本,演出來可以完全改了樣子。我所編的戲,他都演得很好,這可說是劇本的出名是由他演出來的,至少於劇本出名幫助很大。

第三,我自光緒末年看到西洋的跳舞,便以為它極優美。後一考查,才知道人家極為重視,不但民間人人要會,連教育界也以為這是專門功課,於民風社會是影響極大的一種教育。回國後便想蒐羅中國的舞,在書本裡頭,倒是可以找到許多的學說,但是其舞的姿勢,卻看不到。在許多古畫中,也可以看到不少,但都是麵相,站在那兒不動,由此也不知道他的舞法。彼時我研究國劇尚淺,不知戲中的動作就是由古舞變來,後來才知道國劇所有的動作,就都是古代的舞蹈,不過因為歌唱的腔調各有不同,演戲的台場大小各異,於是各種舞的姿勢,都有了變化就是了。自我知道國劇的動作即是古舞以後,便以為研究古舞,是有路可尋的了。固然戲劇中的舞與古舞已有了變化,但其他舞不容易找尋,隻好先由戲劇入手。再進一步研究,始知隻有南北曲有歌則必有舞(南北曲現在俗名都叫作崑腔);皮黃梆子,整部的規矩,如出入場及一切的動作,雖然都與南曲無異,但歌唱時形容詞句意義之舞,則幾乎是完全失掉了;梆子班中還有一二成存在,皮黃中可以說是一點也冇有了。於是我便設法在皮黃中也安插上了幾種(此層前邊已談過,茲不再贅),教蘭芳演之,居然又受歡迎。這種地方,或好或壞,全靠演者。我常對友人說,所有的身段,都是我安的,我教的他,但他上台演唱,每個座賣兩元錢,買者還搶不到手;倘我上台去演,則兩個銅板一張票,也冇有人來看。這種地方,固然是我幫了他,實實在在也可以說是他幫了我。亡友羅癭公因為我給豔秋排《紅拂傳》等戲,特彆送了我一首詩,題目是《俳歌調齊如山》,裡麵跟我開玩笑的句子自然很多,但如“結想常為古美人,賦容恨不工顰笑。頦下鬑鬑頗有髭,難為天女與麻姑。恰借梅郎好顏色,儘將舞態上氍毹。梅郎妙舞人爭羨,苦心指授無人見”等這些話,也係實情。我與梅排戲二十年之久,外人知者甚少,從前我也冇有對人說過,唯羅癭公偶到梅宅,就見我教他舞,後來癭公又約我給豔秋排戲,所以詩中有這些話;然由此更可證明,倘無梅郎好顏色,則舞態便上不了氍毹了。癭公把此詩寫了一幀橫額,裱好送我,被黃某拿去,後因黃某盜用蔣伯理存中國銀行之款,用此款買的字畫很多,經眾友人評議,便把這些字畫歸為蔣伯理所有,於是這一幀,也就歸了蔣家了。現不知存於何處,將來總有發現的一天。

第四,就以往美國去這件事情來說,一切事情都是我籌備的,而且我的意思,最重要的還是發揚國劇,但也是非梅蘭芳不可。其一,彼時所有的好角,誰也冇有這種思想,這種眼光,他們誰也不能完全聽我的主意。其二,當然也有人想去,但除好名外,還有掙錢的性質,萬冇有一個人肯賠錢出去。當我籌備的時候,梅竟墊了四五萬塊錢,並未在外宣佈,而且結果也冇有得回來,這在其他角色是冇有的;就是到目下,也還都是這種思想。其三,此事籌備妥當後,將要出國,而一文錢的旅費也冇有,靠十幾位友人,每人出款五千元才能成行。這些友人當然都是極熱忱的了,但若隻說是發揚國劇,則大家不會有這樣熱心,自然也有一兩位是幫國劇的。若單說我想發揚國劇,而特彆對我幫忙的人也少得很,結果還是因為梅蘭芳出國演戲,而肯幫忙的人占大大的多數。這足見國劇能出國,我的目的能達到,乃是梅的幫助。其四,往美國去演戲,我最初的目的,當然就是梅蘭芳,但暗中也斟酌過幾人,不過都有彆的關係,不能成實事就是了,最要緊的是他彼時因為我們各種作風或宣傳而已享大名。我曾問過幾個美國人,倘梅到美國去演戲,是否能受歡迎,或可能受人反對?幾個人都說絕對不會受人反對,一則因為梅之麵貌技術,都臻上乘,二則享大名的人,美國人不反對。因為一個人既享大名,則當然是有大多數的同情他,倘對大多數同情的人,自己反對,那就是反對大多數的人。梅君已經有六萬萬人同情(他們意思是中國四萬五千萬,日本及美國人,又有一萬萬有餘),美國人怎會再反對呢?由這種議論一衡量,則出國成功,還是他的力量較大。其五,他的名氣,固然我幫助的力量不小,但我的名乃是由他帶起來。他的名氣到什麼地方,我的名也就被彼處的人知道了。幾十年來,知道梅的人,往往就提到我,由這種地方看,豈非他幫助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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