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
蓋,亦說概地。水稻田耙後便平,用不著耮;華北之沙土地等,因土質鬆,耙後亦平,有時也無需乎蓋。黃土或黏性之土,雖耙兩次之後,其塊尚不能儘碎,就是已碎,而亦不能平,仍不易播種,所以非蓋一次不可。概之形式與耙差不了多少,不過不用鐵齒,隻用荊條編於木框之上便妥,亦須用兩個牲口拉引,經概一磨擦,則所有小土塊亦能粉碎,故亦是必經的一種工作。按概,本是用以刮平鬥斛之木板,《禮記·月令》仲春之月正權概,這種平地之器亦名曰概,或係引伸之義;可是吾鄉一帶管平鬥斛之板,都不叫做概,隻管此器叫概,則概幾幾乎成了此器之專用名詞了。農政全書雲耙後又用耖用耮,並雲耖如耙,其齒更長所以耖土更細雲雲,按耖音抄,其義正與蓋同。耮字見《集韻》,音勞去聲,摩田器也亦似今之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