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寫回憶錄·我的願望
寫回憶錄
在一九五一年,於中山北路二段十六巷“中國新聞出版公司”,初識張秘書長曉峰先生,蒙其殷殷垂詢,談了很久。彆後回思曉峰先生的話,很受感動,所談的話,雖然很多,但大致的意思,總是勸我多寫有係統的文字。最初我自己何嘗不是這個意思呢?但雜誌或日報副刊中的文字,是不喜歡長篇大論的,雖然有長篇連載的文字,但多是小說之類,以情節曲折引人入勝,與記事之文字不同。雜誌之種類,固然很多,但除各種專門科學雜誌外,所有文字也不能太長,尤其是日報副刊的文字,更是非短則冇有人愛看。以非短不可的文字,而欲寫係統的記載,這當然不可能的事情。我最初寫的《國劇概論》,共總不過七八萬字,交到“中央日報”,人家非常客氣,未經披露,便把全部稿費送來。但是在報中發表了不過十分之七八,以後便未再登,至張院長道藩兄來索稿想代為出版,才把剩餘之稿,由“中央日報”取回,這固然是該副刊稿多,但恐怕也有讀者不十分歡迎的性質。大家所以不十分愛看者,大概是一因其太長,倘有一天未看則以後便不能接連,便於該事不能知其詳了;二也是因理論文,非真正有意研究之人,則看著便不大感興趣。照這種情形來說,則長篇有係統的文字便不能寫了。不但有係統的長篇文字大家不愛看,連關於理論的文字,歡迎的人也不多,最好是短篇有趣味的記事文字,方能受大多數人的歡迎。記事文字也不一樣,比方關於戲劇的小故事、小掌故,固然比寫理論的文字較為受歡迎了,可是還不及平常的故事,這當然是因為戲劇雖為娛樂,但也有專門的性質,故不及平常事蹟之普通也。《大華晚報》問世之初,我給寫了些北平的小故事,就有許多人寫信來,問長問短,有慫恿寫這個的,有建議寫那個的,由此就可以知道大家對它特彆感覺興趣了。所以以後寫的這類文字較多,果然也很受歡迎,因此對於我個人,也承很多人不棄。不過以上這種情形,不是我文字怎麼好,而是有占便宜的地方。何所謂便宜呢?因為我寫的多是北平的事情。有趣味的小故事,到處都有,不過若寫小地方的故事,多數人不知道,便不甚感興趣,北平做了七八百年的都城,去過的人很多,談起它左近的情形來,有許多人都知道,當然就以為有趣;因為對故事感覺興趣,對寫故事的人,也就特彆有好感了。這就是前邊所說我便宜的地方,雖然便宜,但這種文字,終歸嫌瑣碎。後曉峰先生又特彆囑咐我,說務必寫點有係統的文字,他可以代為出版。他這種熱腸古道,我當然感激極了,且由此也就注了意,一切文字雖然都還是零段,但總是往有係統裡寫。例如談角色、談國舞、談編劇、北平四種大戲之盛衰、梨園掌故、北平掌故等,雖是散見於不同的報紙,但將來歸攏起來,總可能是有係統的,於研究此事者或不無小補。以上這些文字,有的已經脫稿,有的尚未寫完,以後總可補寫,然多數尚未完全整理出來,故多尚未出版,這也是因為想儘先寫回憶錄的緣故。我從前寫過一篇自傳,不過**千字,因帶著寫了些當年社會的情形,有許多友人以為有趣,但都嫌太簡略,囑我再詳細寫寫,但因循未果。一九五四年春,曉峰先生也談及此節,也囑我務必詳細寫寫,定可代為出版,且預先送來一筆稿費,這真是惜老憐貧之舉,感激之餘,隻好寫寫了。
在未入手之前,我曾想過,一個人寫回憶錄,這可以說是自我介紹,未免有些滑稽,且有自吹自炫之嫌。又因愛聽舊日社會情形的人相當多,所以我拿定主意,少寫自己的工作,多寫我親身經曆目睹的情形。然我半生四五十年的精力,都專用在研究戲劇的工作中,則這層不能不特彆寫寫,而且這種工作,從前冇有人做過,也更應該寫寫。於是這本回憶錄的體例,就這樣規定了。
自一九五四年夏天寫起,到一九五五年夏天才完,為什麼寫這許久呢?實因為馬齒行將八十,身體雖然還算健壯,但精神總差了。在二十年前,每天平均可寫五六千字,當然是胡畫不是恭楷。幾十年來因為寫字太多,最多時一天寫到八千字,右手遺下了些毛病,現在每天不過寫一千多字,最多不過兩千,多則手腕便要疼痛,且有時坐下寫二三百字便覺不舒服,就得放下筆來。似這種情形,怎麼能夠寫出好文字來呢?所以其中的毛病很多:有的驢唇不對馬嘴;有的前言不搭後語;有的上氣不接下氣;有的套搭而且囉唆;有的前邊說了後邊又說。種種毛病,不一而足,這固然是其文學不足,而精神不足,也有很大的關係。而且有時候寫得正在順適的境界,所謂文思泉湧的時候,忽有友人來囑寫一篇文字,不寫則得罪朋友,欲寫彼則須把此放下,如此者往往間斷十幾天一月餘。在彆人這算不了什麼,接著再寫,我則不成,過十幾天後,差不多就忘了前邊寫的都是什麼,隻好再看一次,方能接著往下寫。因為這種種情形,所以這本書幾乎寫了一年之久,方纔寫完。本以為需三十萬字,結果因有許多零碎的事情未寫,故隻寫了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