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談家常·離開北平
談家常
前章談的是日本投降前後的情形,本想接著就把離開北平的情形來談談。奈有許多友人到北平舍下去過,他們都說舍下家庭的情形,極為特彆,極有意思,必須也要談談,且有許多外國人因聽說舍下情況特彆,而來拜訪參觀者也很多,也可勉強談一談。按舍下之家庭,在前清以前是極普通的情形,到民國以後似乎是有點少見了。因為舍下是舊式的家庭,所謂大家庭,我們老弟兄三個人,一同居住。在民國三十六年的時候,家兄竺山七十九歲,我七十一歲,舍弟壽山六十六歲,家嫂等妯娌三人,也都六七十歲,下一輩男女二十餘人,有(三位女家的)甥男甥女等,因在北平上學的關係,也多住在舍下,全家共有三十餘人。自從光緒二十九年搬到裱褙衚衕,到現在已經住了五十餘年,冇有口角過一次,全家永遠是和和睦睦,這也實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外國人之到北平者,常常有人來舍下參觀,他們都以為非常之新奇,問長問短,各方麵的情形都要問問,甚至拉住小孩,也問許多的話,且有人極願在舍下吃一頓飯,並有應報酬多少錢,極願照付等這些話。如此熱心者,當然就要留他吃一頓飯。台下每頓飯,總是分三四桌,他們也夾雜其間,尤以為有趣。他們最以為新奇者,是舍下吃飯永遠用粗瓷碗碟,且每頓飯隻是兩樣菜一樣湯。他們常常問到,為什麼用粗瓷盤碗,且中國人吃飯用菜樣很多,何以獨否?我回答他們,一則我們生長在鄉間,永遠儲存著鄉間的習慣;二則用粗瓷傢俱,乃先嚴留下的習慣。先嚴常說,杜甫詩有句雲:“莫笑田家老瓦盆,也曾盛酒長兒孫。”一個瓦盆使用幾十年,吾等雖不必一定用老瓦盆,但如今之奢侈,必用細瓷者,則萬不可效法於它,至於每飯之菜肴,必用四樣八樣,所謂成席者更可不必。按吾國每飯之菜品,必四樣、八樣、十六樣等,實自三代已然,《禮記》一書中記載頗詳,一直傳到現在,但似應於行禮宴會時用之,家居實可不必。且每日烹飪,耗費時間太多,可以說是無謂,不及每飯隻用兩三樣,如嫌不夠吃,則可每樣多備一些,亦可足用,是菜樣少,而數量並不少,一樣可以食飽,隻省烹飪之時間耳。所以舍下不但平日吃飯如此,即過年過節,除有外客正式宴會外,也不用成桌之菜,隻比平常吃的較好就是了。其實這種吃法,也就是仍然保留著鄉間的習慣,並冇什麼新奇。西洋人都說這種辦法實與西洋一樣,西洋稍講究之家,平常也不過一湯兩菜,不過吃的前後不同,西洋人先喝湯,中國人後喝湯耳。外國朋友因為在他們社會中,看不到大家庭情形,他們多說,在曆史中也曾讀到過,從前西洋家庭也是這樣的組織,但現在已絕跡,偶爾在文字中看到,也實在不知其真相,且有時半信半疑,今天居然真正見到,所以對各種情形,問的話很多,我對他們講得很多,茲歸納著寫在下邊。
外國人以為最奇怪的是這許多人住在一起,永遠和睦而無爭論之事。我對他們說:“這固然很難,而也很容易。所謂難者在什麼地方呢?就是際遇之難。吾兄弟三人,受先嚴的教育,弟兄和睦,可以算是平常事體,冇什麼特彆的,隻是人人不把錢財放在心裡頭,也就夠了。所難者是她們妯娌三人,未來吾家之前,誰也不認識誰,是毫無感情的,以毫無感情的人同居一處幾十年,且各有利害關係,日久不傷感情,則確係不易的事情,所幸的是她們三人天性都很好,這就是前邊所說的際遇了。雖然是際遇好,但這許多人同居,也得有特彆的辦法,不過雖然說是特彆,其實也很平常,即是孔夫子所說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果能諸事平均,則自然冇有競爭的事情發生,韓退之所說‘物不得其平則鳴’就是這個道理,吾家衣食費都是平均的,每年每人衣服錢多少,都各交本人,小孩的則交其母,有餘則歸其母安置,吃食是大家一樣。偶與小孩等買些糖果玩品,則必須每個小孩都要得到,倘偶不夠分,則視該物宜於較大之小孩,或宜於較稚之小孩。且宜於較大者,則由最大者分起,分到誰誰就可得,再小者就得不到了,如糖果等則當然是儘小者先分,也是分完為止,最大者就冇有了,如此則冇有人心中不平。再者還有一件事情,諸君當然也知道,就是世界中的女子,多數愛在細微處注意,這種情形幾十年來我看到的很多。比方從前的家庭,一家父母有兩個兒子,且都已娶妻,又各有小孩,大兒讀書,二兒務農,則大兒當然穿得總要好一些,如此則二兒當然有點不願意,可是還不重要,倘給大兒婦添一件衣服,而不給二兒婦添,那她可以怒形於色,其實這比大兒讀書多花的錢少得多,但她則視為比那個重要。再往細微裡說,倘給大兒之子買點玩物,或買塊糖,而不給二兒子,則二兒婦之怒便可終身不忘,甚至從此便可永遠不會和睦了,從前家庭中這種情形多得很。按大家庭的製度,西洋從前也是如此,不過早已打破,而中國則到現在仍儲存著這種辦法。從前的學者都是極力提倡,所謂張公九世同居,社會認為是極可取法的道德。其實詳細一審查,真正和睦之家,乃是千不見一,所以父母一死,都是即刻分居,還有許多因實在難處,在父母在時便已分居,單給父母留一部分產業自己度日,或父母願與最小兒子合居,倒可把自己產業與小兒合併。且有不給父母留產,使父母在各兒子家輪流吃飯者,甚至有平常吃得較好,在父母來吃飯之時期,則特彆吃得較差者,種種怪現象,不可勝舉,這都是同居的遺毒所致。往日大家一家同居了多少年,外麵雖不至鬥毆,但積怨甚深,兄弟不交談者,都往往有之,所以分居之後,多少年尚不能恢複感情者,亦恒有之。也有同居時常常口角爭鬥,不得已始分居者。總之都是受舊學說的約束,以為同居是美德,分居怕人譏笑丟麵子,結果是為這點虛麵子,而受了很大的實禍,因為兄弟不和,乃至冤仇難解,則其財產之枉費,更是可想而知的了。那麼有這樣大害,為什麼大家還要同居呢?這固然是為點虛麵子,但也有不得已的原因,不過這話說起來太長,這與工業國或農業國,有極大而直接的關係。工業國家無須大家庭同居是各人有各人的工作,分居也是各人做各人的工作,同居與否冇什麼分彆。農業國在南方影響還小,因為南方多水田,耕地隻用一人一牛便足,田多則多養幾頭牛,田少則有一頭,也一樣地耕種,毫無妨礙。北方都是旱田,耕地非兩頭牲口不可,最好是兩頭驢馬,耕得深而較快,兩頭牛則雖可深耕,而行動則慢,至少要兩頭驢亦可耕地,但力小而不能深耕,倘稍耕深它便拉不動。種地最要緊的是深耕,深耕則土翻上來的當然多,則土有休養的時間,去年生殖禾苗之土,今年便可以在地下休養。若耕得淺,則每年滋養禾苗都是這一部分土,莊稼收成當然減少。若養不起兩頭驢,則地便算無法可種。比方說:一家父親之下,有三個兒子,而有一百畝地,養兩頭牲口,三個兒子合作,便可把田種得很好,便是小康之家。倘一分居,則每人隻可得三十畝,三十畝地之家,養一頭驢還可將就,再多就養不起了。然一頭驢絕對不能耕地,這於耕種度日等,都發生了極嚴重的問題,若地再少一些,則一頭驢也養不起,那可以算是無法耕種了。因為有這種情形,在同居之時,雖兄弟有不和之處,他父親也要提出這些情形來警告他們,使他們彼此和睦,不要分居。而做兄弟者對於這些地方,也要想一想,料到分居後各種為難的景況來,也隻好暫且不分。以上乃是吾國北方鄉間兄弟多同居的一大原因,至今猶然,這可以說是不隻禮教的關係,也有利害關係。若城池中人,則務農者較少,北平尤甚,多靠做官當差為生,各人當各人的差使,同居與否無大關係,所以父母去世之後兄弟同居者就很少了。再者北方還有一種陋俗,也是於同居很不方便的,就是無論誰家,娶了媳婦來,多是隻管吃住,不管衣服。每個媳婦都由她孃家賠補,甚至生了幾個小孩,也由小孩子之外祖家供給衣服,所以每個媳婦都盼望往孃家去住,以便添點衣服,但也相當不舒服,因為回孃家去時,須請示婆婆給多少天的假,定規多少天後,婆婆要還給這些天的工作,帶回去做。且總是工作較多,大致若住一個月的工夫,要給四十天的工作,如果做不完,便須請孃家的嫂子及弟婦幫助;好在孃家的嫂子弟婦等,也有孃家,她們回孃家去時,也是這樣辦法。還有最厲害的惡習,是兒媳婦住孃家,回來的時候,必須給婆婆帶些吃食來,鄉間冇什麼好的東西,不過是蒸的饅頭包子等,有句諺語曰:‘媳婦孃家走,婆婆張著口。’足見回來時,是非有吃的不可,而且是越多越好。鄉間送禮,冇有盒子匣子等,隻用一個籃子,婆婆看待兒媳婦的好壞,全看籃子的大小,比方大兒媳婦家富,送來的籃子大,則婆婆待大兒媳婦便特彆好,二兒媳婦家窮籃子小,便要虐待。這在家庭間暗潮就很大了,媳婦之衣服專靠孃家供給,因孃家貧富不同,平常穿戴,已經相形見絀,使人難堪,再加婆婆之鄙視,這種家庭怎能平靜?所以有許多家庭,外麵雖同居,而內容實際,則有許多苦惱。舍下本無須同居,且向來也不以此為自美自豪,實因清末民初之間,有十幾年家兄與舍弟,一在德國,一在法國,而家眷則留在北京,辛亥年先嚴去世,本可分居,但家嫂弟婦,她們都不願分,小孩等更不願分,而且舍下小孩對我們三人,向來冇有父親叔伯之分,他們腦思中一樣同是長輩,分居之後人少,不及合居熱鬨,因此就一同住到了現在,也冇有人願分。好在也無的可分,從前做買賣雖能賺幾個錢,也都供給十幾個小孩到歐洲留學花完了,現在所剩下的隻有一所舊房及每人身上的衣服,還怎能分法呢?雖還有一兩個買賣,這個年頭還能倚靠它生活嗎?不過可慶幸的事情,就是老老少少,都自己能謀生活,不至於凍餓。到現在出來,就算分開了,將來回去,仍住在一處,一處吃飯,就又算冇分,而且這種不分,也於下輩很有趣味,這話乍聽當然更是新奇。二十餘年以來,下輩的子弟,多已男婚女嫁,舍下的章程,是無論男女,婚嫁之後,願自己在外邊單住,或回來居住,都可隨意,誰掙的錢,家中也一文不要。可是婚嫁以後,就隻供吃住,不供衣服了,自己單住,偶爾回來,亦無不可,尤其是男子有事外去,一時不能攜眷,則當然是在家來住一時,較為方便。我們大家同住,他們來家,則所有骨肉都可見到,所謂閤家歡聚;倘我們分了家,則他們回來時,便須到各家去看,方能通通見到,且感覺人少而寂寞,所以他們都不願我們分居。”與西洋朋友前後談的話很多,他們都極感興趣而新奇,有的人把此種情形與他們的夫人寫去,往往接到回信,使他們補充著又問各種情形,且問得有非常有趣及可笑的言語,我現在是記不清了,但還記得一些,茲寫在下邊:
大太太想吃什麼,是否須與二太太、三太太商量,或各人願吃什麼就吃什麼?
大太太給她的小孩買糖果玩物時,是否也須給其他小孩照買?
大太太孃家來了客,是否也是二太太的客?
三位太太與三位先生,於共桌吃飯時談話,是否對外來的客人一樣的情形?
此位的太太,是否一樣可以管教彆人的小孩,是否可以與管自己小孩一樣的申飭?
每晚睡前,是否彼此都說一個晚安?
三位太太,遇有各人自己喜歡的東西,是否可以自己單獨購買?
大太太以為二太太的小孩有過失時,是否可以就管,或須告於二太太?
此位先生是否可以與彼位太太互吻?
問的話很多,不必儘舉,他們接到這樣信,就往往來問,有時候一個問題,就得解說十幾分鐘,結果互以為極有趣味。比方說他問嫂子、小叔等是否可以互吻,我對他說:“您可以給您太太寫回信,說中國的習慣,不但小叔、嫂子等不能互吻,連夫婦二人,當著人也萬不許互吻。”他大樂說,這封信寫回去,不曉得他太太以為多奇怪呢!在日本投降後,一年多的工夫,與西洋朋友這樣的談話,就很有些次,雖然相當麻煩,但也很有意思。其中有一位美國人,他來舍下談過五六次,他說過一段話,也極有趣味。他說,他在北平住了二十幾年了,前次回國,就住在他的兒子家中,有兒媳婦及兩個小孫子,一家連他老小五人,應該相當地快樂。一次一個小孫子淘氣,他說小孫子,小孫子不聽話,他就在小孫子肩上拍了一下,雖然是責打的意思,但也絕不會疼,可是兒媳婦提出抗議,問他有什麼資格可以打她的小孩?他聽到這句話,心中難過極了,勉強住了兩個月,乃決心回北平,永遠不再回美國。我問他為什麼?他說北平太好,像你們這樣大家庭,固然不多,但父親同兒子、兒媳及小孫子等,住在一起的還不少,一切家政歸兒媳管理,父親掙了錢來也交給兒媳,一切衣服吃住,甚至應酬等,自己都不必操心,都歸兒媳張羅,自己一切都是現成的。晚上談天,一家融融和和,真是快樂,偶爾小孫子淘氣,他媽媽訓教他,說不聽話爺爺是要打的,這句話聽著從心裡舒服,如此方是一家。在美國絕對聽不到這樣話,所以我永遠不回美國去了。
他這番議論,雖然是很特彆,但也很有道理。西洋之講人人獨立,固然是對人自謀生活冇有依賴性的教育,但若老夫妻全在,則夫妻二人自可單住,若隻剩下一位老頭兒,兒子毫不關心,使其自己獨住。西洋人數百年來,固然有了這種習慣,但總是難免感覺寂寞的,這在中國舊道德中,固然說不過去,就是在西洋於人倫上,也總有些缺點。可是這話又得兩麵說著,西洋父子雖不同居,但感情上不會壞,而且是好就多來往,壞就少來往,一切情形都是真的,不像中國外麵雖好,骨子裡頭卻很壞;他絕對冇有供養父母而過分量的那種笑談。這是怎麼一種故事呢?也可以作為笑話來談談。有一家父母養了兩個兒子,都又娶妻生子,到了父母年老,兩個兒子不但不和,而且非常不孝,結果分了家,所有財產,歸兩個兒子平分,父母則跟著兒子吃飯,上半月跟大兒子吃,下半月跟二兒子吃,這個名詞叫作吃輪頓飯,北方是恒有的事情。過了幾個月,老夫妻都瘦了許多,外邊有許多旁人議論,都說他二人不給父母吃飽,他二人也要麵子,老大說老二不給吃飽,老二也這樣譏諷老大,於是二人訂下章程,在老大家裡半月滿期,往老二家中去之前,兩人共同把父母都過了秤,倘下半月分量小了,那就是老二給父母吃得不好,由老二家再往老大家時,也要過分量,因此大家都說他兄弟二人養父母過秤。諸君不要以為這是笑談,這種情形也實在真有,而等於這種情形的事情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