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情形
提到考試,就更有趣了。從前的考試,種類雖多,但正途的考試,可分三種:一是考秀才,二是考舉人,三是考進士。考進士名曰會試,永遠在北京會考,主試看卷者名曰大總裁,領銜的總裁名曰正總裁,必須用尚書階級的人員。考舉人名曰鄉試,在各省考之,主試者名曰主考,須用兩人,一為正,一為副,文風較優之省,則用侍郎或九卿階級之人,其餘則用翰林。考秀才名曰小考,在各府考試,主考者名曰學政,各省亦用翰林,如直隸省則必用侍郎階級之人。小考共分三個階級,一是縣考,由本縣主持;二是府考,由知府主持;三是院考,由前邊所談學政主持。縣考府考,又都各考五次。我考得很晚,十八歲纔出考,這是讀書人考試的第一步。凡應考者,都稱文童,俗名就叫作童生,進了秀才之後,便稱為文生,永遠不進秀才,永遠稱文童。考到七八十歲的人,各縣中都往往有之,然也仍然得稱文童,所以從前有一副對聯曰:“行年七十尚稱童可雲壽考,到老五經猶未熟不愧書生。”
不要小看這“文童”二字,他也有他的地位價值,這裡無妨隨帶談幾句。在前清時代(明朝更重要),有功名與冇功名,可相差太多,比方說:
進士,凡進士都是官員,故見了本縣知縣,都是平起平坐,以客禮相待。
舉人,雖然不是官員,但是國家取中的功名,給本縣知縣寫信,都自稱治愚弟,見縣官也是平起平坐。
秀才,見知縣時,雖然得稱稟見,但與知縣談話時,也是有座位的,遇到打官司,寫呈子時,文字稱文生,自己口稱生員,見官不用跪。倘有罪過須責罰,知縣不許打,得行文字縣教官,囑其責罰,亦不許打屁股板子,隻可打手心,這個名詞叫作打戒尺。再有重大罪過,則須先由知縣稟明佈政使(俗稱藩台),先行革去秀才,方能動刑。並且秀纔可以免除幾畝地的官租,從前想進秀才的人很多,就因為這些緣故。
文童,文童雖然不能算是一種功名,但也算是民間的一種階級,比方打官司遞呈子,民人則隻可稱“民”或“民人”,而文童則寫時稱文童,自稱童生,可穿官衣戴官帽,見官雖然也跪,但官則總有一點另眼看待,非不得已時,絕對不肯打屁股。倘因有事見知縣的時候,童生可以有座,商人則絕對冇有,與知縣有錢財關係的商人,也常常讓座,但國家的規定則不許。《聊齋》中說“我花錢買鹽吃,何物商人敢與官長分庭抗禮”雲雲,即是此義。類如清朝時代,在北京有婚喪等事,來賓入座飲食,商人與官員絕對不能讓在一桌,而童生則可,雖然也算是抬舉,但不能算是越分,此從前童生之情形也。所以未出過考的人,不得謂之童生,任你念上十年書,未經考過,名字之上,不能加“文童”二字。
考的時候按規矩須穿官衣,可是誰都不穿,但官帽則非戴不可,說起來也真可以說是受罪,冇有官帽絕對進不去考場,但是在鄉間,哪裡去找這許多官帽呢?於是就有人用舊式寬邊氈帽,頂上糊一層紅紙,作為帽纓子,也可以混得進去。至於考試用的桌凳也得自己預備,誰能夠由鄉下運去呢?都是由城中借用,借不到乾淨桌子,則小飯鋪的油桌、廚房的案板、舊棉花的架子等,都可以將就著用,有的縣中有預備現成的桌凳,但是也不多見。其實各縣都有書院,書院中不但房子現成,且多有桌凳,但因知縣每日還得打道前去,太不方便,所以都是在縣衙門中大堂上考試,大堂上當然冇有這些桌凳,所以每逢考試,都是鬨得笑話百出,記得有關此事之民歌,亦曰《竹枝詞》,茲錄兩首如下:
“三年一考久曾經,永遠纓冠借不成。到日仍將氈帽替,糊層紅紙替紅纓。”(此詠考童者)
“國家考試太堂皇,多少書生坐大堂。油板壓車為試案,考終衣服亮光光(謂沾一身油)。”
詩中所謂坐大堂者,現在也有許多人不知道了。從前州縣衙門,都有三個堂,第一為大堂,堂極寬敞,堂前即大院,坐堂問案時,任人觀聽。但平常問案,都不在此處。因為在此處問案,都得莊重,州縣官得袍褂齊整,一切排衙的規矩,得應有儘有,官吏衙役等,一點也不能隨便。所以在此處所問之案,都是極大的案子,或年終錄囚等事。第二為二堂,在大堂之後垂花門的裡邊。州縣官在此問案,雖然也須穿官衣,但較為隨便多了。比方說他可以一邊問著案,一邊喝茶吃點心,在大堂則絕對不許。一切民事案子,都在此處問理,亦可任人觀看。第三曰三堂,亦名花廳,在二堂之後,或旁邊,一切不重要的小案子,或較文墨的案子,及有關個人名譽的案子等,都在此處審問。此處問案,絕對不許人觀看,問案的情形,可就隨便多了,一應吏役人等,用不著的,就不必站班,問官可穿便衣,有時也可請師爺代問。
此“大堂”二字之所由來也,大堂多是五間兩券,共是十間,當然很寬敞,所以考試多在此處,類似這樣的詩句還很多,可惜我不大記得了。
縣考共分五場,每場都是天未亮點名,進場作一篇八股一首詩,便是完場,不許點燈,這個名詞叫作“不繼燭”。但遇到寬點的知縣,有時也可點一會兒燈。交卷後出場,夠十個人就開門放出去,這個名詞叫作“出頭牌”,前三牌出時,都有吹鼓手吹打,這是給早出場的體麵,以後就不吹打了。五場之中,四場都是作八股,其中一場是作古文古詩賦序等,如作律詩,則多是四首,此即名曰古場。每場當然都有前十名,前場的前十名,次場即特彆召入衙內另一房間或書房落座,此名曰挑堂,特彆給飯吃,名曰優待,其實是特彆監視。而且每場前十名,都有縣中官吹鼓手來報喜,到寓所吹打一陣,非賞錢不可,多者五百文,少者也得兩百文(五百文約合現大洋兩角五分)。各場第一名,都名曰草案,冇什麼大關係,末一場第一名名曰首卷,此則必進秀才,總之縣首卷府首卷二人,都是必進的,倘無特彆大錯,雖院考文章不好,也是必要取中的,否則於知府知縣麵子太難堪也。
這種考試,貼榜的寫法,不許直排也不許橫排,都得按車輪形式寫錄,這個名詞叫作“輪榜”,意思是尚未規定,須候皇上派人來考,院考纔算規定也。五十個人為一輪,姓名頭都朝外,末了不足五十人者,則鬆動寫之,其形式亦須一圈。比方各省有駐防旗人者,也都與漢人合考,但都是另貼榜,他們往往不過幾人或十幾人,也因為他們進秀纔沒有定額,每三人考,準有一人進秀才。所以他們的榜,往往三個人一圈,其實就是寫成三角形,頭也都朝外;倘隻兩人,則一上一下,是第一名頭朝上,第二名頭朝下,這個名詞叫作“打通腿兒”。以上所談是縣考。
縣考之後,就是府考,比縣考就好多了。府考都有考棚,因為皇帝派出考試的欽差,都是每府一考,各直隸州因管縣較少,不值得欽差前去,則亦歸併在就近之一府城內考試,比方易州直隸州連它所管的淶水、廣昌二縣,就都在保定府考試,所以各府城內,都建有考場。這種考場,雖然是為院考而設,但府考當然也就在這裡了。考場建築,等於衙門,兩旁轅門內有大院,乃被考者群集等候點名之處,院中有許多賣零星食品的,北麵便是穿堂大廳,學差點名即在此處。過了穿堂大廳,是一很大的院子,正麵就是大堂,為學差率各官員監臨之處。院中東西兩大敞棚,有十餘間至二三十間不等,敞棚中設有長條桌條凳,其長與敞棚等,與前清北京飯館子之桌凳一樣,每距離二尺一人,下邊放一黑瓦尿盆。府考一層,其章程與縣考可以說是一樣,不必再說,以免重複。茲隻說院考,院考可就比府考嚴多了。
院考者乃皇帝特派專人主試,前邊已經說過,他的官銜則是欽命提督某省學政,比方河北省則寫欽命提督順天等處學政某人(隻寫姓不寫名)。凡被考的士子,都得求妥廩生作保,本縣教官再給派一位,自己求者為正保,派者為副保。考試之日,半夜就得起來,到考場等候點名,每次總是四個縣的人同考,點某縣考童之名時,便有一個長約三尺、寬約二尺的大燈牌,上寫點某縣,立於院中,考童一看點到自己縣了,便都向前聽點。再者點某縣時,則某縣之教官及廩生,都立於學差之後,幫著監視檢查。點到某生,則某生應名趨上過廳,即高喊:某人保。保該童之廩生,聽到喊自己作保,自己一看不錯,便也高喊某人保,則該童便領卷子進場。倘有搶冒頂換,不是本人,該廩生看著不對,便不搭聲,則該士子必被拘,或枷罰治罪,這也是往往有的事情。不過這種枷很輕,不過十幾斤,戴著枷跪在考院門口,幾時考完,幾時才放。點了名進場,還要被搜,不許帶夾帶,事前做好的文章,固然不許帶進去,而書籍如“四書”等亦不許帶。如在上身搜出“四書”,冇收了之後,還可入場,若在下身搜出,照國家的規定,不但不許入場,還要挨戒尺,即打手心,以其侮辱聖賢也,不過向來很鬆,雖在下身搜出,也就馬馬虎虎了。搜時永遠是以一手插入頭上官帽之下,然後再搜全身,搜時雖這樣嚴,但帶夾帶的人,還多得很。從前都是自己用蠅頭小字抄錄,後來上海石印局,印出了《小題三萬選》《小題十萬選》等書,有許多人就兼帶這些書了。我考試時,是隻帶兩管筆一個墨盒,來考試最要緊的,就是知道所出之題目出自某書,上下句都是什麼,也就夠了,“四書”是自幼念背過的,而出題又不許出“四書”之外,何必還要把“四書”帶進去呢?可是搜檢之人(名曰搜子)總願搜出點東西來,顯著他能乾,本來搜檢也很難,有的把夾帶蒸在饅頭裡頭,有的烙在燒餅裡頭,種種辦法,樣子很多,也真難搜檢。搜子拽我,冇搜出什麼來,不高興,譏諷了我一句:“你真飽學呀。”我說背過“四書”就算飽學,那是你們縣裡的文風。旁邊人聽著也都樂了,但他對我也冇有法。
進場之後,都並坐於大凳之上,幾乎是不許動。每條凳頭外邊,有各縣教官一人,坐於大高凳上監視,如果考童彼此交談,他便禁止,說:“好好地做文章。”據說有一次學差極嚴,用一長紙條粘於各生之官帽上,使每行士子都連貫起來,一人一動紙則必斷,便將該士子提出,不許再考。後有一人說了一個笑話,大家一樂,頭一動,全場紙條都斷,學差也冇法子。但這種嚴法,恐怕也出乎考規之外。這還不要緊,最可笑的是,不許大便,隻準小便。小便則每人座下有一小瓦盆,即尿在裡邊。如果非大便不可,亦可到廁所,唯事前須把自己之考卷,交於堂上,事完再取回來仍可接做,但在卷麵上印上一顆黑圖章,這個章名曰屎戳子,此卷乃另放一處,絕不再評閱,任你做得多好,也斷無進秀才之希望了。因為這種情形,有許許多多士子就不離座,然有時非大便不可,則往往脫下自己之襪子來,即便在裡頭,自己帶著出場,或丟在場內。這樣的大便法,坐在前後左近的人當然都因受熏而不高興,這本可以喊監場教官,勒令他出去,但大家都念三年才考一次,好容易才入了場,倘離座大便,則這次等於白來,想進秀才,還得等三年,所以大家也都同情他,隻好自己忍受,不肯告發,這總算是眾人的仁慈。但是試場內可就臟汙多了,可惜現在裝肥料的紙袋,彼時尚未發明,倘彼時有此,則方便多了。不但大便,連小便也都是撒一地,安得不騷臭難聞,所以第一場考還好,以後一場比一場難聞,這不能不算是一種虐政。
倘取中進了秀才之後,那可很夠光榮的,各縣之各鄉,都有跑報的團體。因為院考都是冬天,農民無事,身體強壯且能快走之人,聚集十餘人所組成,專與秀才家報喜。第一人當然在府城內,其餘則散佈沿路。一看榜上有本鄉之人,立即用紅紙條寫一報單。大致總是貴府少爺印某今蒙欽命提督順天等處學政某(隻寫姓),取中第多少名,特此報喜,手持此條趕快就跑,跑到第二人處把報條交給他,他就接著跑,一直到秀才之家門外大喊報喜。秀才之家遇到這種大喜,雖在半夜,也都得起來,大家慶賀。進秀才之後,還要複試,複試之後纔算確實,待複試確定之後,本家還要到各親友家報喜,報喜的方式,是用整張紅紙寫,捷報貴府令親(如外甥、姻侄、表弟等等)或令友令門生等某人今蒙欽命提督學政某取中第多少名秀纔等這些字樣,並隨帶小牛角炮或三眼槍,到各親友家去報。到門先放三聲炮,把報交上,得報人家總要賞一兩百文。凡當此差者,都是本家窮苦人,這也算是一筆意外之財。
考完之後,所有新進的秀才,都得等著恭送學差,學差走後,方各回家,回到家必要祭祖,到墳地與三代祖父叩頭,這是告祭的意思。貧寒之家,隻自己一家吃一頓較好的食品,稍闊者則請幾桌客,大有錢之家,也有演戲大請客的,但甚少。祭祖時所穿的衣服,則很特彆——按清朝的規定,進士才許戴金頂,舉人則戴銀頂,也是圓的,秀纔則戴雀頂,乃用銀質鑄成雀形,但大家都是戴金頂,早就不照原規矩戴了。可是祭祖這天總要戴雀頂,不穿袍褂,而穿襴衫。襴衫本明朝的製度,大約都是淡藍色,寬袖,周身有藍寬邊,腰際有腰襴,其形式有點像戲中太監所穿之衣服,又像清末民初北京馬車伕所穿之衣服。祭祖所以穿此者乃不忘明朝之義,故從前書香之家,都存有這件衣服,舍下至今尚有存者,且有雀頂。平常人家無此,於進秀才祭祖時,也要借人家的一用。這種情形,在光緒庚子以後就不見了。
以上說的是文考,還有武考也可以隨帶談談。從前是文武並重,自光緒甲午以後,廢止武場,到今年已整整過了一週甲子。前一個甲午年生的人,已經六十一歲,甲午年進的秀才,無論進秀纔多早,也有八十多歲,從前十幾歲進文秀才的人還有,二十歲以前進武秀才的,就極少了。因為如此,從前的武秀才,現在存在的人很少了,我冇有考過試,但我也學著拉過弓射過箭。考武的情形與考文一樣,考法不同就是了,也分縣考、府考、院考,各級考試都分四場:一是步箭,二是馬箭,三是弓刀石,四是文字。
步箭,共射三箭,三箭都射中者,進秀才的希望就很大,隻中一箭,倘彆的場都好,也可以望進。諸君不要小看射箭,這也有特彆的技術,我鄉有一武舉人姓郭,老年已雙目失明,然射箭還是每箭必中。他先射一箭,問旁觀者,此箭離鵠子有多遠,或上或下,或左或右,彆人告訴他,他再射第二箭,倘不中或還差多少,第三箭則必中矣。既中之後,再連射多少箭,也是必中的,因為他執弓之手,極有力量,不會搖動的,這足見人之智慧,是怎麼用就怎麼有,隻若能專心便妥。
馬箭,各縣在城外,都有預備的馬箭道,道旁設立三個鵠子,上馬加一鞭,馬即飛跑,在馬上射之,鵠旁設有鼓手,射中則擊鼓。有人能左右開弓,馬道兩旁,都設鵠子,共六個,左右射之,但此是特彆技術,不在應考的範圍之內,不過能此者,則彆的場雖軟,亦可望進秀才。
弓刀石,考試這種公事,是歸禮房管理,各縣都有吏、戶、禮、兵、刑、工六房,弓刀石等器則歸兵房置辦。弓分頭二三號,以幾個勁為一號,若乾斤為一個勁,詳細的規定我記不清了。試驗幾個勁的法子,是把弓背吊起,再係幾百斤的石塊於弦上,以把弓墜圓了為度,這種弓不是為射箭用,而是專為引拉練膂力的,所以特彆硬,即名硬弓。刀乃生鐵所鑄,最重者為頭號,大致是三百六十斤。平常練武功之處,名曰武學,學中買不起這種刀,都是用木杠兩頭各穿一圓石替代,此即名曰雙石,一直到現在國中存留著的還很多。我最健壯的時候,可以舉起一百二十斤的刀來,石則長方一塊石頭,兩旁摳手,最重者五百多斤,刀非舉起來纔算,所以較輕,石則提起來就算,所以較重。
文字場,考文字的場,用不著做文章,都是默寫《孫子》一段,但也常鬨笑話。從前考武的童生,認識字的人絕對到不了百分之三十,連自己的姓名都寫不上來,在縣中寫姓名三代的時候,多是求人寫,我就替人寫過。問他的姓名,他還說得上來,但是哪一個字,就弄不清,一問三代,不用說多是一直脖子,有的知道的,也都是乳名。我問一人他父親叫什麼,他說叫狗兒,這種名字,實在不便寫到履曆上,再同他商量,他心眼更活動,他說請你隨便寫吧,或者找幾個吉利字就成了。所以從前考武的童生三代,有許多都不一樣,頭一次考,就進了秀才,那他的三代便隻這一種,便算規定了。倘不進下次再考,上次造的三代,他不記得,隻好另造,考幾回換幾次,這不能不算是一種笑談。這種程度的人,使他默寫武經,他怎能寫得上來呢?大致都是求人或雇人寫,有考武會寫字的人,這也是一筆進款。到光緒年間的卷子,至少得寫三行,否則便算交白卷,這種默寫,說起來本極容易,應寫哪一段,府衙門的禮房,早偷著把它印出來,賣於考武之人,到場裡就照抄就是了,好在這種卷子,永遠也不會看,寫上三行也就夠了。看卷的師爺們雖不看,但禮房先生則必須過目。這種卷子的名詞,叫作黑白卷,有三行字便算黑卷,簡言之曰黑的,無字者便是白卷,簡言之曰白的。兩樣卷子,須各捆著,以便上司調看。比方兩捆卷子在一起,有人問則說哪一捆是黑的,哪一捆是白的,不說“卷子”二字。據官場人雲,最早這卷子是都要看的,乾嘉以前,凡進了秀才的卷子是都要看的,後來光看前十名的卷子,到光緒年間就都不看了。吾高陽縣有一考武之人,名叫王一龍,身材很魁梧,馬步箭弓刀石都不錯,學校很想提拔他,問他識字否,他說不識字,問他能寫自己名字否,他說可以寫。前兩個字倒是都寫上來了,第三個字寫了半天,也冇寫成,回到寓所同鄉親們說:“我當初就叫作王一多好呢。”這雖然是一件實事,可以說真夠笑談的了。這話又說回來啦,不隻秀才如此,往高裡去說,武舉人,武進士,不認字的人,也多得很。
考試還有一種特彆的情形。考文的點名簿上,隻注三個字曰“身”“麵”“須”,如身中、麵白、須無等等。學台一邊點著名,一邊看所注之情形與本人合不合。
武士子的點名簿上,每一人名下邊,除上邊三字外,還印著四個字,這四個字是“用”“月”“日”“氣”。凡高寬之人則注“用”字,在點名時,學台見其高寬,則在“用”字上點一點。細高者為“月”字,矮小者為“日”字,不正者為“氣”字,這是與文考不同的。文考所注“身”“麵”“須”三字,大致都是注身中、麵白、須無,如太高則應注身高,有麻子則注麵麻,有須則注須有。不過這些地方,都歸士子自己填注,所以都不認真。武士子也有如此,但多前四字,這大概是因文人身材冇有大關係,武人則身材便是很重要的條件了。
考的時候,已有上述的這許多麻煩,倘取中進了秀才之後更麻煩。本縣教官有許多剝削之處,如錢給不夠,他就不給出結。遇到寒苦人家進了秀才,他無法剝削,還容易辦;遇到有功名的人家,如家中有舉人進士等,他不好意思,也不好勒索,更容易辦;倘遇到土財主,或新發戶,那就該他發財了,甚而至於作保廩生,也幫他合夥,共同敲人家竹杠。尤其是對於武秀才,更勒索得多,因為考武秀才者,多是有錢之家,從前讀書想中舉人進士的人,自然也有,但多半是為進了秀才支援門戶,所以進了秀才就很知足,永遠冇有鄉試過的人(考舉人)總占十之七八。有許多人家有錢,怕人欺侮,而子弟中又冇有能讀書之人,於是便考試。進了武秀才,雖然不及文秀才被人恭維,但見官不跪,遇打官司被傳問時不許鎖,這在鄉中就是不得了的身份了。所以有錢人家,都要使子弟巴結一個武秀才。
說起前清的考試法來並不公道,因為各縣管的地方不一樣大,人口也不一樣多,所以分大中小縣,亦分大中小學。大縣當然就是大學,然也有時例外,大學每縣每次取中秀才二十一二人,中學十六七人,小學十三四人不等。但各縣文風不一樣,有的每縣每次考試,有多至四五百人者,有的隻有二三十人者。比方吾高陽縣,乃是中縣,而學則為大學,但應考的人,總在四五百人之上,有時多至七八百人,而得中秀才者不過二十一二人。還有許多縣,得中者十六七人,而應試者不過三四十人。更有山僻小縣,則應考之人,往往不及應進秀才之數目多。曾記《兩般秋雨庵隨筆》中有一段記載,一位知縣所用的車伕忽來告假,問何事,答以去應考。該知縣有記此事詩一首,中有“靴換鞋兮筆換鞭”之句,原詩記不清了。此事並不新奇,乃恒有之事。請看以上這些情形,有的二三十個人之中,纔有一個得進,有的考的人還不足應進秀才之額數,這算公道嗎?說到這種情形,是旗人較為公道。旗人無定額,每三人就有一人進秀才,前邊已經說過,他還有便宜的地方,比方倘隻有五個人考,則隻能進一個,若再添一人,即可進兩個。於是這五個人,可以共同出錢,另雇一人下場,有此一人便可有二人進學。不過這件事情也很難商量,大致總是五人之中最好的兩位出錢較多,因為他們進秀才之希望大也。不過其中也有可笑的事情,就是被雇的這個人,也許可以進秀才。因為考場裡頭,是極冇有準稿子的,所以諺語中有兩句話曰:“一財二命三風水,四積陰功五讀書。”最末了是讀書,足見讀書之不重要了。為什麼成這個情形呢?關於考試的情形,在《聊齋誌異》中就說得最詳細,此處不必再贅。在這種小考的場中,與舉人進士又不同,學台一考就連著好幾個月,一定相當疲乏,而一兩千本卷子,又須一日看完,哪還能細看呢?所以考秀才的卷子,倘能看過三行,則可以說是必進,都是看兩句(破題),不好就丟掉了。看了破承,再往下看,那就很有進的希望。俟取中之後,再找補著看看後邊,前十名則一定把全篇都補看完了,其餘就馬馬虎虎了。這種情形,當然是難免冤屈人的。
以上所說,隻是童生應考秀才,到進了秀才之後,每次考試童生之時,他們也還得被考,此名曰“歲考”。這種考,可以告病假,或遊學假(遊學假者,往他處去求學,趕不上回來考試也),但最多可以告假兩次,至第三次,則非考不可,否則便要革去秀才。據老輩傳說,完全是怕讀書人有不規則的行動,或怕造反,所以如此之嚴。這種考試,應考者情形分兩種,一種是較為有點學問,或平常也很用功的人,則很認真,希望名列前茅,可以補個廩生,原名“廩膳生”,行文亦曰“食餼”,是每年由國家給錢糧之意,但從來這筆款,都歸教官入了腰包,廩生們就得不著了。其餘平常不用功的秀才,每逢這種考試,都是敷衍了事,然也須過得去,因為考得不好,也可以受刑,也可以革去秀才。這種考大致分五六等,第一等當然是很好了,二等、三等也還平常,有許多秀才,隻盼考得二、三等,也就很滿意了,因為考四等就得受申飭,五等、六等便要挨戒尺。所以有許多秀才也很怕,他們進學之後,一年之中,不見得摸一次書本,一到考期,可就忙了,天天得溫一溫“四書”。所以李笠翁在他劇本裡頭,有四句詩,曰:“書生本是秀才名,十個經書九個生。一紙考文傳到學,滿城書是子曰聲。”(北方平常唸曰字,總是用陽平聲)。此雖是譏諷,亦係實情。
因為我考過小考,所以拉拉雜雜寫了這許多,至於鄉試會試,則另是一件事情,就不用另寫,且《兒女英雄傳》中,對它寫得很詳細,此處更不必贅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