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舟被帶走了。
警方把那些藥送去化驗。
結果三天後出來。
趙阿姨那天來看我。
站在門口看了我一會兒,眼眶紅了一圈。
“丫頭。”
我笑了笑:“我還活著。”
她走過來抱住了我。
一個住了半年的病友,給了我六年婚姻裡從來冇有得到過的擁抱。
冇有目的,不計算回報。
化驗報告證實了一切。
那把藥裡,有兩種成分長期服用會導致肝細胞慢性損傷。
另外三種是器官保護劑,用於維持其他臟器的最佳功能狀態。
他一手毒壞了我的肝,一手保養著我的眼睛、骨髓和心臟。
他精確的計算著,什麼時候讓我的肝徹底報廢,又如何保證其他器官能完好的留到最後。
報告最後一行寫著——
“若繼續服用,患者肝功能將在6-8個月內完全衰竭。停藥後,其他器官功能將在2-3周內脫離最佳移植視窗期。”
我停藥了十四天。
分毫不差的卡在視窗的邊緣。
如果再晚一天——
不敢想了。
主刀醫生也被控製了。
審訊記錄後來公開過一部分。
警察問:“你知道這場手術的真實目的嗎?”
醫生說:“我隻是做手術。”
“患者術中出現併發症,你的處置方案是什麼?”
沉默。
“回答。”
“沈先生的要求是……放棄激進搶救手段。”
“具體什麼意思?”
“讓她……走得平穩一些。”
讓她走得平穩一些。
多好的措辭。
殺人也要殺得體麵。
律師來看我,說沈知舟想通過他傳句話。
我問:“什麼話?”
律師說:“他隻問了一句,'她還好嗎?'”
我不知道他是在問我這個人,還是在問他丟失的那個供體。
我看著律師,說:“你告訴他,托他的福,好得很。”
律師走後,我把病號服上一顆線頭拽下來,繞在指尖。
一圈一圈。
繞到指尖發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