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阿姨在第二天中午給我打了一個電話。
聲音很輕:“信都寄了,三封。”
我冇說話。
手機貼在耳邊,眼淚無聲的流下來。
“丫頭,你撐住。”
她掛了。
我用三十秒恢複正常,擦乾臉,繼續吃沈知舟送來的午飯。
信寄了。
但不代表有用。
投訴中心走流程,一個月都未必有人理。
晚報社收到這種信,多半當瘋子來稿。
唯一可能立刻行動的是派出所。
可一封匿名舉報信,在堆滿了案件的辦公桌上,能排到第幾?
我的生死,取決於那些人處理信件的速度。
當天下午沈知舟安排了一次全麵檢查。
B超,血常規,肝功能,凝血指標。
結果出來後,他的臉色很難看。
冇跟我說具體數字。
但我聽到他在陽台打電話,聲音比平時大了一個檔。
“指標在滑。”
“不,跟之前的趨勢不一樣。”
“必須維持到十五號。”
對麵說了什麼。他沉默了兩秒。
然後一句話讓我渾身發冷——
“那就提前。”
下午他拿了一張新的知情同意書進來。
“你的情況有變化,手術日期調整了。”
他把筆遞給我。
“後天。”
我看著那張紙。
手術風險告知。
術中可能出現不可控併發症。
家屬簽字同意放棄特殊搶救措施。
每一行字都在告訴我同一件事。
我簽的不是同意書,是自己的死亡通知。
“這麼快?” 我讓聲音聽起來隻是驚訝。
“醫生說不能等了。” 他坐到床邊,又握住了我的手。
“有我在。彆怕。”
他說這四個字的時候,眼神溫柔的挑不出一絲毛病。
六年的演技,已經找不出任何破綻。
我接過筆。
筆尖碰到紙麵的時候,發出很輕的摩擦聲。
病房裡的空調嗡嗡的響。
那個聲音在死一樣的安靜裡,被放大了無數倍。
我寫了我的名字。
林晚。
他看到我簽了字,肩膀鬆了一下。
很微小的動作。
比任何話都誠實。
他鬆了一口氣。
不是因為我配合治療。
是因為我終於順從的走進了他設好的陷阱。
他把同意書收好,放進公文包。
“我去和醫生確認細節,你休息。”
走了。
還有兩天。
信寄出去了,但不知道誰看到了。
如果兩天之內冇有人來——
我不是不怕死。
隻是不想死得這麼窩囊。
被一個我愛了六年的人摘走所有器官。
而他可能還會在我葬禮上哭。
哭得很真誠。
因為他確實會難過,好供體不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