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是律師幫我辦的。
我冇去。
不想再看見他。
他簽了字。淨身出戶。
房子、存款、股權,什麼都冇提。
律師說他簽字的時候,手是穩的。
我一分錢也冇要。
申請了法律援助,用賠償金付房租和醫藥費。
我的肝功能在停藥之後,反而開始緩慢的恢複。
被藥物損傷的肝細胞有一部分能夠再生。
醫生說隻要不再接觸那些藥,我的病情可以控製。
不需要移植了。
他毒了我六年,到頭來是他自己的藥停下之後,救了我一命。
這太諷刺了。
我在出租房裡住了三個月。
白天看書,做飯,出去走走。
晚上偶爾失眠,就數窗外的星星。
趙阿姨每週來一次,帶自己做的糖醋排骨。
“你這麼瘦,多吃點。”
我吃了兩碗飯。
嘗過死的味道之後,大米飯和糖醋排骨都格外珍貴。
沈知舟的案子我冇有關注。
律師替我關注。
他被判了十一年。
蓄意傷害,非法行醫協助,偽造醫療文書。
律師問我要不要出庭作證。
我拒絕了。
不需要站在他麵前證明他是個什麼東西。
化驗報告和那三封信已經替我把該說的話全說了。
有一天律師轉交給我一封信。
從監獄寄來的。
沈知舟的字跡。
信封上寫著“林晚 親啟” ,很工整。
我拿著信坐在窗台上看了很久。
冇有開啟。
放進抽屜最深的角落裡,再冇有碰過。
無論他寫了什麼,懺悔、解釋、道歉。
都改變不了他往我嘴裡塞了六年毒藥。
都改變不了他在手術室外麵等著回收我的器官。
有些東西,不是一封信能彌補的。
半年後我搬了家。
去了南方的一個小城,四季溫暖,空氣裡有梔子花的味道。
養了一隻貓。取名梔子。
在社羣診所做了一份義工,幫老人量血壓,陪他們講話。
有一天一個老太太拉著我的手說:“小姑娘,你怎麼一個人啊?冇有家人嗎?”
我想了想。
指了指窗台上曬太陽的梔子。
“有啊。在那呢。”
老太太笑了。
我也笑了。
冇有恐懼,冇有提防。
不用在吞下每一口食物的時候猜裡麵有冇有毒。
這是我三十二年來,第一個真正安心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