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蕭策騎著摩托車去了鎮上。
檔案館在鎮政府大院裡頭,一棟灰撲撲的兩層小樓。門口連個牌子都快褪色看不清了。
蕭策把摩托車停在院門口,走了進去。
一樓大廳隻有一個視窗開著,後麵坐著個五十來歲的大姐,戴著老花鏡,在翻一本厚冊子。
\"你好,我要查土地檔案。\"
大姐抬起頭,從老花鏡上方看了他一眼。
\"查誰的?\"
\"蕭遠山。1998年的土地登記和相關記錄。\"
大姐的手頓了一下。
\"蕭遠山?\"
\"對。我是他兒子,蕭策。\"
大姐推了推眼鏡,表情變得微妙起來。
\"這個……你等一下。\"
她起身往裡麵走了。過了兩三分鐘纔回來,身後跟著一個瘦高個男人,四十來歲,梳著背頭,看起來像個小領導。
\"你是要查1998年的檔案?\"背頭男人站在視窗後麵,聲音不大,語氣倒是不冷不熱的。
\"對。我父親蕭遠山名下的土地檔案。\"
\"這個不太方便。\"背頭男人笑了一下,\"九十年代的檔案很多都沒有電子化,紙質材料保管也不完善,不一定能找到。\"
蕭策看著他:\"能不能找到,得找了才知道。\"
\"我的意思是——\"
\"我查我父親名下的土地檔案,依法有權查閱。\"蕭策的語氣沒有變化,但每個字都說得很清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權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
背頭男人的笑容僵了一下。
旁邊那個大姐低下頭,假裝在翻冊子。
\"你有身份證嗎?\"
\"有。\"蕭策從口袋裡掏出身份證和戶口本,放在窗台上。
背頭男人拿起來看了看,又放下。
\"你等著。\"
他轉身進了檔案室。
這一等就是四十分鐘。
蕭策一直站在視窗前麵,不急不躁。
四十分鐘後,背頭男人抱著一個牛皮紙檔案袋出來了。袋子上積了一層灰,顯然很久沒人動過。
\"找到了。\"他把檔案袋放在窗台上,\"1998年青石鎮土地測繪及地質勘探備案。涉及地塊編號QS-1998-037,登記人蕭遠山。\"
\"我看看。\"
蕭策把檔案袋開啟。
裡麵有三份檔案。
第一份是土地測繪圖——和他在斷刀裡發現的那張手繪地圖幾乎一模一樣,隻不過這份是正式的測繪圖紙,有測繪單位的蓋章。
第二份是一份地質勘探報告。
蕭策把報告展開,一頁一頁地翻。
報告的標題是:《青石鎮QS-037號地塊地質勘探報告》。勘探單位是省地質調查院。勘探日期:1998年5月至7月。
翻到結論那一頁,蕭策的眼睛停住了。
\"勘探結論:該地塊地下約80-120米深度處,發現一處品質極高的天然溫泉礦脈。水溫常年保持在52-58攝氏度,富含偏矽酸、鍶、鋰等多種礦物質,水質達到國家醫療礦泉水標準。初步評估,該礦脈儲量充沛,具有極高的開發價值。\"
溫泉。
蕭策翻到報告最後一頁。
委託方簽名處,兩個名字並排寫著——
蕭遠山。
陸景深。
筆跡各不相同,但簽名日期相同:199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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