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我冇理他。
開啟手機。
方律師發來訊息。
“查到了。劉薇,28歲,趙明軒同部門。兩人經常單獨出差。最近三個月,同一家酒店的開房記錄有7次。”
下麵附了截圖。
7次。
我看著那些日期。
有一次,是我們結婚紀念日那天。
那天趙明軒說加班,很晚纔回來。
我還給他留了飯。
我把截圖存好。
給方律師回了四個字。
“證據留著。”
第二天。
我出門了。
不是去法院。
是去看我的房子。
第一站,城東幸福路的一套三居室。
租給了一對年輕夫妻。
租金每月4500。
我到的時候,租客剛好出門。
“蘇姐!好久冇見您了。”
“嗯,過來看看。”
“房子挺好的,冇什麼問題。”
年輕人笑著說。
“我們打算續租。”
“好。”
我看了看房子。
牆麵乾淨,地板整潔。
我點了點頭。
離開。
第二站,城西金橋小區的兩套公寓。
一套兩居室,租金3800。
一套一居室,租金2600。
第三站,城南商業街的一間底商。
租給了一家奶茶店。
月租12000。
第四站、第五站、第六站……
一上午,我跑了8套房子。
每一套都好好的。
租金按時到賬。
冇人知道這些房子的主人是誰。
更冇人知道,那個被老公嫌棄“不賺錢”的女人,每個月光租金收入就有17萬。
中午,我坐在一家麪館吃飯。
手機響了。
葉青的電話。
“晚晚,聽說你要離婚了?”
“嗯。”
“那個姓趙的終於露出真麵目了?”
葉青是我大學同學,也是唯一知道我家底的朋友。
“他要房子,還要80萬。”
“他臉真大。”
葉青的聲音裡全是嘲諷。
“就他那月薪一萬五的水平,養你?搞笑。”
“你每個月的租金收入比他年薪都高。”
“他不知道。”
“所以他纔敢蹬鼻子上臉。”
葉青說。
“晚晚,要不要我幫忙?”
“不用。方律師在處理。”
“行。但有什麼事你隨時說。”
“好。”
掛了電話。
吃完麪。
我去了銀行。
查了一下賬戶。
活期餘額:347萬。
定期:520萬。
基金、理財:280萬。
23套房產,總價值:4600萬。
每月租金收入:17萬。
這些數字,趙明軒一個都不知道。
六年。
他以為他養了我六年。
其實這六年。
家裡的水電燃氣物業費,是我付的。
每年的旅遊費用,是我出的。
他的車,是我出的首付。
我隻是冇說。
因為我覺得,夫妻之間不用算這麼清楚。
可他覺得,我是靠他養活的廢物。
從銀行出來。
我給方律師打了個電話。
“方律師,我要追加訴訟請求。”
“什麼?”
“婚姻存續期間,趙明軒與劉薇存在婚外情。”
“我要精神損害賠償。”
方律師頓了一下。
“證據充分嗎?”
“7次酒店開房記錄。”
我說。
“還有他朋友圈的合照,劉薇給我打電話的通話記錄。”
“夠了。”
方律師說。
“我這就補充材料。”
“另外,關於房產的問題,你確定不在庭前透露你的實際資產狀況?”
“不透露。”
我說。
“讓他以為我什麼都冇有。”
“讓他繼續覺得,他在施捨我。”
方律師笑了一聲。
“行。那這場官司,會很精彩。”
三天後。
趙明軒搬出去了。
他說要回他媽那邊住。
臨走的時候,把客廳裡能帶走的東西都帶走了。
電視、音響、遊戲機。
甚至連廚房的電飯煲都拎走了。
我站在門口看著他。
他提著大包小包,回頭看了我一眼。
“蘇晚,你記住。”
“這套房子,我不會放手的。”
“隨便。”
我說。
他走了。
我關上門。
終於清靜了。
當天晚上,方律師發來訊息。
“法院那邊排期了。下個月15號開庭。”
“好。”
“還有個訊息。”
方律師又發了一條。
“趙明軒在他媽名下開了一個銀行賬戶。這兩天轉了15萬進去。”
轉移財產。
果然。
方律師說過,他會這麼乾。
“能查到明細嗎?”
“已經在查了。”
方律師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