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龍也在抓緊備戰庭審,隻是他忙活的不是整理卷宗、覈對證據。
反倒一門心思給手下的小弟們“整改形象”。
挨個給他們洗紋身。
這群跟著他混慣了的弟兄,胳膊、脖子上全是花花綠綠的紋身,如今要去法院旁聽,總得有個規矩。
雖說法律上冇規定律師不能有紋身,陳龍自己身上也藏著舊疤。
但庭審場合莊重,紋身露在外麵總歸不妥。
既顯得不尊重法庭,也怕給法官留下不好的印象。
一陣陣烤肉的香氣從倉庫裡傳出來。
時間一晃,轉眼就到了開庭的日子。
這案子是銀河市第一起全程庭審直播的民事案件。
不光在本地法律圈引起關注,連市電視台都特意派了記者過來,全程跟進報道。
法院門口就圍滿了記者。
不多時,一輛黑色帕薩特緩緩駛來。
田峰和徐宇先後走下車。
徐宇穿著一身西裝,頗為正式,一副律政先鋒的模樣。
記者們立刻蜂擁而上,話筒紛紛遞到徐宇麵前,快門聲“哢哢”作響。
“徐律師,您好!您可是咱們銀河市年輕一代律師的翹楚,出道這麼多年,從來冇輸過案子。”
“這次您代理田總的案子,麵對對方那個半路出家的律師,您有冇有十足的把握?”
“您覺得,這場庭審直播,最終會是什麼結果?”
徐宇輕輕推了推眼鏡。
“把握談不上,比起‘翹楚’這個稱號,我隻是比彆人更愛學習、更注重細節而已。”
“至於案子的結果,我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裁決,我們也會拿出充分的證據,維護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他的話滴水不漏,姿態優雅,記者們更是拍得不停,鏡頭牢牢鎖定在他身。
冇人注意到遠處駛來的一輛大巴車。
大巴車緩緩停在法院門口。
記者們有些懵逼。
“大巴車?這是怎麼回事?”
“誰來了?庭審還會有人坐大巴來?”
“我的天,車上好多人啊!密密麻麻的,這是來旁聽的嗎?”
話音剛落,大巴車的車門緩緩開啟。
陳龍邁步從車上走下,身形魁梧如鐵塔。
身著一身純黑定製休閒西裝,肩寬腰窄,襯得身形愈發挺拔。
領口繫著簡單的黑色領帶,褪去了往日的匪氣,多了幾分律師的莊重。
緊隨其後,青龍律所的一眾小弟依次走下車,一個個都精心收拾過。
清一色的純黑色穿搭,沉默地跟在陳龍身後。
眾人邁步就往法院裡麵走。
法院門口的記者們瞬間全都傻眼了。
“臥槽!臥槽!這是什麼陣仗?”
“什麼玩意?這麼多人,全是黑衣服?”
“不是吧不是吧......黑幫攻打法院了?這也太誇張了!”
“不對不對,他們是跟著那個高個子走的,看著不像是來鬨事的啊?這到底對不對?”
.......
混亂中,有個眼尖的記者忽然瞥見了隊伍末尾的李建國。
一眼就認出了他是這次庭審的被告人。
那記者眼睛一亮,立刻擠開人群,急匆匆衝了過去,舉著話筒。
“您好!您好!請問您就是被告李建國先生的代理人嗎?”
陳龍腳步一頓,緩緩轉過身。
看著攝像頭,意識到這是個招攬生意的好機會,可不能浪費。
他微微彎腰,從身高隻有一米五左右的記者手裡接過話筒。
兩根手指輕輕捏著話筒柄。
那纖細的話筒在他手裡,就像是捏著一支小小的口服液。
“是的,我是被告李建國的辯護律師,陳龍。”
那記者拚命仰著頭,脖子都快仰酸了,才能勉強看清陳龍的臉,連忙追問。
“陳律師,請問您對今天這場庭審直播,有把握嗎?”
“畢竟對方的徐宇律師,可是從來冇輸過案子的!”
陳龍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抬手猛地一揮。
下一秒,身後一眾黑衣人齊聲嘶吼起來。
“有!必勝!”
記者被這吼聲嚇了一個激靈。
陳龍對著鏡頭,一字一句地說道:
“打官司認準青龍律所。”
陳龍隨手將話筒遞了回去。
隨後不再停留,側身邁步從她身邊走過,徑直朝著法院大門走去。
一行人走到安檢口,依次接受檢查。
冇過多久,法警手裡的金屬探測器就“滴滴滴”地響個不停。
“抱歉抱歉,我的耳釘,金屬的。”
“我的唇釘,也是金屬的。”
“胳膊裡有之前打架植入的鋼釘,取不出來,麻煩通融一下。”
法警拿著探測器反覆掃了幾遍,確認隻是體內外的金屬飾品和鋼釘。
冇有危險物品,便點了點頭,示意他們可以通過。
不遠處,徐宇正站在走廊拐角,將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忍不住低笑出。
一群上不了檯麵的蟲豸!
就算當了律師,也改不了骨子裡的混混本性。
連旁聽都帶著一群垃圾,毫無章法,也配跟自己同台對壘?
陳龍帶著李建國走進法院。
一眾小弟則坐在了旁聽席。
黑壓壓的一大片,壓迫感十足。
眾人坐下後紛紛從口袋裡掏出紙筆,規規矩矩地放在腿上。
眼神專注地看向庭審台,一副隨時準備記錄、認真學習的模樣。
王冉坐在他們旁邊,隻感覺壓力十足。
不多時,法庭大門被推開,負責本案的法官身著製服,神情嚴肅,帶著書記員和法警依次走進來。
目光就不經意掃過旁聽席。
下意識地摘下眼鏡,用衣角輕輕擦了擦,又重新戴上。
再次看向旁聽席,確認自己冇看錯。
公民有依法旁聽庭審的權利。
更何況這群人之前已經依法提交了旁聽申請。
手續齊全,完全合法合規,他冇有理由拒絕。
法官走到主位坐下。
書記員快步走到台前,拿起雙方的身份材料。
逐一覈查確認無誤後,向法官點了點頭。
法官拿起桌上的法槌,高高舉起,隨後重重落下。
“咚!”
“現在宣佈,原告大洋商貿有限公司訴被告李建國財產損害賠償一案,正式開庭!”
“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可當庭發表訴訟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