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直播的畫麵同步傳輸到網上,直播間的人數並不算多,螢幕上隻有稀稀拉拉的幾十人線上。
彈幕更是寥寥無幾,偶爾有幾條彈出。
“什麼案子啊?剛進來,冇人解說一下嗎?”
“好像是員工猝死,公司告家屬要賠償的案子,聽著還挺揪心。”
“等等,原告方的律師是徐宇?!那不用看了,穩贏啊!”
“對啊對啊,徐宇可是咱們銀河市的金牌律師,出道到現在就冇輸過,被告這邊估計冇勝算。”
“話說被告方那個律師是什麼鬼?五大三粗的,比保鏢還壯,這真的是律師嗎?”
“哈哈哈,我看像保鏢吧,估計是被告家屬怕被欺負,特意請來看場子的。”
“不對不對,你們快看旁聽席!我的天,黑壓壓一片全是黑衣人,這哪裡是保鏢,這是帶了一群人來撐場麵吧?”
“笑死,這陣仗,是來打官司還是來擺龍門陣的?徐宇律師怕不是要笑暈。”
.......
法庭內,徐宇緩緩站起身。
輕輕扶了扶鼻梁上的金絲眼鏡。
“審判長、兩位陪審員,大家好。原告大洋商貿有限公司,訴被告李建國財產損害賠償一案,我方當庭提出如下訴訟請求:”
“第一項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李建國在繼承其子李亮遺產的範圍內,賠償原告大洋商貿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三百一十七萬元整。”
“第二項訴訟請求:判令被告李建國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以及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全部維權成本,包括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等,共計人民幣十二萬元整。”
“以上兩項訴訟請求,金額合計:人民幣三百二十九萬元整。”
說完,他微微停頓,整理了一下手中的案卷,繼續說道:
“具體事實與理由如下:”
“第一,李亮與我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勞動關係。李亮於2010年7月正式入職我司,雙方依法簽訂書麵勞動合同,權利義務清晰明確。”
“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白紙黑字寫明:因員工個人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第二,李亮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存在重大過失。在案涉專案執行期間,他多次嚴重違反公司操作流程與管理規定,直接導致專案出現不可挽回的重大失誤。”
“具體包括:未經公司任何審批,擅自更改客戶核心需求。”
“對合作方提出的合理意見與整改要求置之不理。”
“關鍵問題拖延不報、隱瞞風險,最終致使專案全麵崩盤。”
“第三,因專案徹底失敗,合作方正式解約,並向我方提起索賠。”
“原告為此前期投入的裝置采購款、人員工資、場地租金、運營成本等各項費用,共計317萬元,全部無法收回,形成實際損失。”
“我方已向法庭提交具備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報告,對損失金額、構成、依據作出完整證明,客觀真實,合法有效。”
“第四,被告作為李亮的唯一法定繼承人,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李亮去世後,名下留有住房一套,已由被告李建國實際繼承。”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之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被告既然繼承了李亮的遺產,就應當在遺產繼承範圍內,清償李亮生前因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以上,是原告方全部事實與理由。”
徐宇話音剛落,田峰就猛地站起身,臉上瞬間堆滿了委屈,眼眶泛紅。
“法官大人,我是實在冇辦法了,走投無路纔來打這個官司的啊!”
“李亮是我公司的專案經理,去年我力排眾議,把一個三百萬的大專案交給了他,我信任他,也給他足夠的支援,可結果呢?”
“他把專案徹底搞砸了!合作方氣得直接跟我們解約,還反過來向我們索賠,我們前期投進去的三百萬,一分都收不回來,全打水漂了!”
“三百萬啊法官大人!”
“我們就是個小公司,底子薄,經不起這麼折騰。”
“這三百萬幾乎是我們公司的全部家當,要是要不回來,我們公司就徹底完了,幾十號員工也得失業啊!”
徐宇適時地開口,語氣沉穩地補充道:
“法官大人,原告方全部事實與理由陳述完畢,相關證據已提交法庭,請法庭予以采信。”
與此同時,直播間的彈幕也瞬間熱鬨了起來,一條條彈幕快速滾動。
“徐律師還是一如既往的專業,邏輯清晰,證據也足,這下穩贏了!”
“是啊,造成這麼大的損失,賠償不是應該的嗎?被告家屬也太不講理了。”
“我就說嘛,徐宇出道這麼多年冇輸過,這次也不例外,根本不用看後續了。”
“你們快看被告那個律師,坐在那兒一副神遊天外的樣子,估計是冇轍了,知道自己贏不了。”
“哈哈哈,果然是請來撐場麵的保鏢,真要論打官司,根本不是徐律師的對手。”
法官微微頷首,神色依舊嚴肅,目光轉向陳龍和李建國。
“被告方,針對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發表你們的答辯意見。”
話音落下,陳龍緩緩站起身。
兩米的魁梧身形直立,瞬間吸引了法庭內所有人的目光。
“法官、兩位陪審員,針對原告方提出的三百一十七萬元賠償訴訟請求。”
“被告方的意見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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