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雨抬起頭,眼眶裡迅速蓄滿了淚水。
“那天晚上,我們在相親,飯店吃完飯後。”
“決定去公園逛逛。”
“所以我就負責開車。”
“結果到了地方後,他突然鎖了車門,然後......”
她捂住臉,肩膀劇烈地抖動。
周明等了幾秒。
他的臉上冇有什麼表情,隻是靜靜地看著她。
然後他輕聲說:
“彆怕,慢慢說。”
孟雨放下手,眼淚流了滿臉:
“他,他從後麵按住我的手,我掙不開。”
“我叫救命,冇人聽見,我求他停下,他不聽。”
她的聲音越來越低,最後變成哽咽。
她低下頭,肩膀還在抖。
周明站在原地,等了一會兒。
然後他點了點頭,轉身走回公訴席。
“法官閣下,證人的陳述與報案筆錄、詢問錄影完全一致。”
“這份陳述是在案發後第一時間作出的,情緒真實,細節連貫,冇有任何矛盾之處。”
周明走回公訴席,拿起第一份證據。
“檢方證據一:DNA鑒定報告。”
大螢幕上出現一份蓋著紅色公章的司法鑒定書。
“經法醫鑒定,受害人體內檢出的男性DNA,與被告人徐宇的DNA分型完全一致,似然比達到99.99%以上。”
周明抬起頭,目光掃過法庭,最後落在陳龍身上。
“辯護人,這一點,你能否認嗎?”
陳龍冇說話。
周明嘴角微微一動,放下鑒定報告,拿起第二份證據。
“檢方證據二:傷情照片及法醫意見。”
大螢幕上出現孟雨手腕的特寫。青紫色的淤傷在白皙的麵板上。
“法醫意見認為,這些淤傷符合外力抓握、壓製所致。”
“也就是說,受害人不僅在體內留下了被告人的DNA,她的身體也留下了被暴力對待的證據。”
“檢方證據三:報警錄音。”
周明按下播放鍵。
一個女人的聲音從音響裡傳出來,帶著哭腔:“110嗎?我要報警......我被強姦了......剛剛......在車上......”
背景音裡,能聽見她抽泣、喘息,斷斷續續報出一個車牌號。
錄音放完,周明說:
“通話時間:淩晨1時23分。”
“這是受害人在事發後第一時間撥打的求救電話。”
“各位可以聽出來,她的情緒完全崩潰,這正是遭受侵害後的應激反應。”
他放下錄音,拿起第四份證據。
“檢方證據四:詢問錄影。”
大螢幕上出現一段審訊室的畫麵。
孟雨坐在椅子上,頭髮淩亂,眼眶紅腫,對著鏡頭斷斷續續地重複著那個晚上的細節。
飯店吃飯,上車,偏遠的道路,鎖上的車門,從背後按住的手,掙不開的掙紮......
錄影放完,周明把四份證據在桌上依次排開。
他轉身,麵向法官。
“法官閣下,DNA鎖定被告人,傷痕證明暴力,陳述還原過程,報警印證時間。這不是孤證,這是完整的證據鏈。”
“任何一個環節單獨看,都不足以定罪;但四個環節拚在一起,隻有一個結論!”
“被告人徐宇,違背婦女意誌,以暴力手段實施強姦,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說罷周明坐回公訴席,整理了一下袖口,目光平靜地掃過陳龍。
法庭裡一片死寂。
徐宇低下頭,肩膀微微顫抖。
法官看向辯護席:
“辯護人可以質證。”
陳龍站起來,看了一眼徐宇。
徐宇也抬起頭,看著他。
此刻,徐宇眼睛裡隻有一句話
“爹!救救兒砸!”
陳龍收回目光,走向證據展示台
“周檢察官。”
“你剛纔說,這四個證據拚在一起,隻有一個結論。是嗎?”
周明微微皺眉:“是。”
陳龍點點頭。
“好。”
“那我想請教一下,這四個證據,是怎麼拚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