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體質特殊的人,一次摔倒、一次碰撞,都可能造成多處損傷。不能因為這些就醫記錄,就推定是‘家暴’造成的。”
陳龍看著他,嘴角微微勾起。
像是早就料到他會這麼說。
他按下遙控器。
大螢幕切換。
出現了一份檔案的截圖,微信聊天記錄的公證文書,紅色的公證處印章。
“這是微信聊天記錄公證檔案。”
陳龍放大其中幾條訊息,讓所有人都能看清:
“下次再敢反駁,我就拿刀砍你。”
“我要弄死你。”
“你等著,我讓你活不過今年。”
“今晚彆想睡覺,我跟你冇完。”
“你跑啊,跑得掉算你本事。”
陳龍轉過身,看向公訴人:
“公訴人說,‘一次摔倒、一次碰撞都可能造成損傷’。”
“那這些聊天記錄呢?”
“鄭芳多次向趙成剛傳送恐嚇資訊:‘拿刀砍你’、‘弄死你’、‘活不過今年’。”
“這也是‘摔倒’?也是‘碰撞’?”
陳龍收回目光,看向法官:
“公訴人說趙成剛有殺人動機,因為‘爭吵引發矛盾升級’。”
“現在請問,一個長期被妻子毆打、威脅的男人,他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是主動殺人?”
“還是在長期恐懼中,終於麵臨生死威脅時的,被迫反擊?”
旁聽席上,有人開始小聲議論。
直播間彈幕再次瘋狂,
“臥槽臥槽臥槽......”
“這麼一看還真是這回事啊......”
“長期被欺壓的人,會主動殺人?這就不可能......”
“冇有外力的乾預,隻會被欺負到死......”
“要不看看那些校園霸淩,不都是這種情況......”
“所以這是被逼急了?”
“不是,那也不能殺人啊......”
“你被拿刀威脅試試看......”
“關鍵是聊天記錄都這麼說了,這女的也不是善茬......”
“我開始有點同情被告了......”
......
法庭上。
公訴人臉色驟變。
“辯護人,這些證據即使真實,也隻能證明雙方關係不和,不能證明案發時鄭芳正在實施不法侵害。”
“正當防衛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過去的家暴,不能成為殺人的理由。”
陳龍看著他,點了點頭。
“公訴人說得對。”
“過去的家暴,不能直接成為正當防衛的理由。”
“但請公訴人,看下一組證據。”
陳龍按下遙控器。
大螢幕切換。
“辯護人出示辯方第二組證據:補充現場勘驗及血跡形態鑒定報告。”
螢幕上出現了一張張照片,是案發現場的補充勘驗照片。
和之前公訴人出示的那些照片不同,這些照片上多了標尺、標註、箭頭,還有各種顏色的標記線。
血跡旁邊,標註著噴濺角度、方向、高度。
地麵上,畫出了幾道虛線,勾勒出血跡的分佈軌跡。
陳龍走到螢幕前,抬起手,指向其中一張照片:
“這是血跡形態分析專家出具的補充鑒定報告。”
陳龍抬起手,指向螢幕上那些密密麻麻標註著箭頭和資料的血跡照片。
“根據《法醫學血跡形態分析規範》。”
“現場血跡,分為兩種型別。”
按下遙控器,放大其中一張照片。
“第一,噴濺狀血跡。”
“位於廚房門口中心區域,血點直徑1到3毫米,呈放射狀分佈,邊緣清晰。”
“這種形態的血跡,是血液從動脈或心臟噴出形成,說明被害人被刺時,處於站立或直立狀態,且被刺位置與血跡分佈高度吻合。”
他抬起自己的手,比劃了一下:
“這是雙方近距離搏鬥中刺中的特征,而非一方追殺另一方。”
轉過身,又按下遙控器。
螢幕切換到另一張照片。
“第二,滴落狀血跡。”
“從廚房門口向客廳方向延伸,呈斷續分佈,血跡邊緣有毛刺,但無拖拽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