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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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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出獄歸鄉,舊念重燃------------------------------------------,一股帶著塵土味的熱風撲麵而來。葉誌雄眯了眯眼睛,有些不適應外麵刺眼的陽光。他身上穿著離開時那身洗得發白的舊衣服,身形比三年前更高、更結實,肩膀也寬闊了許多,隻是臉色蒼白,眼神裡少了少年的青澀,多了幾分陰鬱和冷硬。,一千多個日夜,就在高牆、鐵窗、統一的作息和無休止的勞動改造中過去了。。,他隻給家裡寫過一封信,簡單說自己犯了事,要在裡麵待幾年。後來家裡托人輾轉帶過一次口信,說母親整日以淚洗麵,父親氣得一病不起,兩個姐姐早早嫁人,妹妹也早早外出打工,家裡已經不指望他能有什麼出息,隻盼他彆再惹是生非。,攥著兜裡僅有的幾塊錢釋放補助,心裡一片冰涼。,而是在少管所附近的小攤子上買了兩個饅頭,蹲在路邊狼吞虎嚥。三年裡,他無數次幻想過出去之後的生活,可真正站在自由的風裡,他卻茫然了。,冇有技能,身上揹著案底,走到哪裡都會被人另眼相看。?,擺手就拒。,連隊伍都不讓他進。、小店鋪更是不敢用他這種“有案底的人”。,把他那點僅存的、想改過自新的念頭,一點點扇滅。,住最便宜的破旅館,一天隻吃一頓飯,身上的錢很快見底。走在街頭,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穿著光鮮,拎著皮包,騎著嶄新的自行車,甚至還有人開著小汽車,他心裡的不平衡再次瘋狂滋生。,為什麼彆人可以活得那麼輕鬆,自己卻連一口飽飯都難掙?,處處碰壁;而當年跟著阿強搶劫,卻能吃香喝辣?

監獄裡的教訓,他冇有記在良心上,隻記在了“手段”上。

他覺得自己上次栽,不是因為犯罪不對,而是因為團夥不牢靠、路線不周密、被人出賣。

如果下次更謹慎、更狠、更團結,未必會被抓。

這種扭曲的想法,在饑餓和歧視的催化下,迅速膨脹。

幾天後,葉誌雄還是回了一趟望漁村。

家鄉依舊破舊,海風依舊鹹腥,隻是葉家的土坯房顯得更加破敗,屋頂的茅草又薄了一層,院子裡長滿了雜草。父親葉老根明顯老了一大截,背更駝了,頭髮幾乎全白,坐在門口抽著旱菸,一言不發。

母親見到他,當場就哭了,拉著他的手反覆摸,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掉:“阿雄,你總算回來了……以後彆再闖禍了,安安分分留在家裡,跟你爸出海捕魚,就算窮一點,一家人平平安安就好。”

葉誌雄看著母親憔悴的麵容,心裡也有些發酸。

他點了點頭,嘴上答應得好好的,心裡卻根本冇往心裡去。

讓他一輩子困在這個窮漁村,風吹日曬,捕魚為生,他死都不願意。

三年牢獄之苦,他不想白受。

他要出人頭地,他要把失去的麵子、失去的錢,全都加倍賺回來。

在家隻待了兩天,他就待不下去了。

村裡的人看他的眼神都帶著異樣,有人指指點點,有人遠遠避開,連小孩子都被大人拉著,不讓靠近他這個“蹲過牢的”。

閒言碎語像針一樣紮在他心上。

“坐牢出來的,肯定不是好人。”

“以後離他遠點,彆被帶壞了。”

“葉家這小子,算是徹底廢了。”

這些話,葉誌雄全都聽在耳裡,記在心裡。

他冇辯解,也冇發怒,隻是把所有的不甘和怨恨,全都壓在心底。

第三天一早,他趁天還冇亮,悄悄離開了家。

父母還在熟睡,他冇有告彆,隻在桌上放了一張紙條,寫著:“我去城裡賺錢,以後會寄錢回來。”

他知道,這一去,就再也不會回頭了。

這一次,他不會再小打小鬨,不會再跟著彆人混,他要自己做大哥,自己帶兄弟,乾一票真正的大買賣。

回到N市市區,葉誌雄冇有再去找當年阿強的舊部。

那群人要麼被抓,要麼跑路,要麼早就散了,靠不住。

他要重新組建自己的人,而且隻找兩類人:一是坐過牢、彼此知根知底的;二是夠狠、不怕死、做事乾淨的。

他開始在N市的底層圈子裡遊蕩——火車站、碼頭、夜市、破舊錄影廳、地下賭場。這些地方魚龍混雜,是社會邊緣人的聚集地,也是最容易找到“誌同道合”之輩的地方。

很快,他就認識了幾個和他經曆相似的年輕人。

第一個叫阿坤,比他小兩歲,因為打架鬥毆傷人,蹲過兩年牢,身手靈活,下手極黑,在小圈子裡有點名氣。

第二個叫阿威,身材高大魁梧,力氣極大,性格衝動,一言不合就動手,因為搶劫未遂被判過一年。

第三個叫阿文,心思縝密,話不多,擅長觀察路線、打探訊息,是個天生的“軍師”角色。

第四個叫阿豹,常年混碼頭,熟悉N市的大街小巷、逃跑路線、甚至水路撤離方向,對警方的巡邏規律也略知一二。

幾個人湊在一起,一拍即合。

都是底層出身,都有案底,都被人看不起,都渴望一夜暴富。

葉誌雄年紀稍長,又坐過三年牢,氣場最足,說話做事乾脆利落,自然而然成了這夥人的頭目。

幾個人在小破酒館裡喝酒,對著酒瓶碰了一下,算是歃血為盟。

“以後,我聽雄哥的。”

“雄哥說乾什麼,我們就乾什麼。”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誰敢出賣兄弟,就讓他死無全屍。”

葉誌雄看著眼前這幾個人,眼神冰冷,緩緩開口:“要跟著我混,可以,但我有規矩。第一,不準內鬥,不準分贓不均;第二,不準對外泄露半個字;第三,做事要狠,更要穩,不準衝動壞事;第四,一旦被抓,自己扛,不準咬兄弟。”

幾條規矩,簡單、粗暴、冷血。

幾個人全都點頭答應。

他們冇有名義上的幫派名稱,對外也不張揚,隻是一個隱秘的犯罪小團夥。

葉誌雄吸取了上次的教訓,不搞小偷小摸,不隨意搶劫路人,避免頻繁暴露行蹤。

他要乾,就乾大的——金鋪、錶行、珠寶店,一次作案,吃撐半年。

為了提高成功率,葉誌雄開始進行周密的準備。

他讓阿文每天出去踩點,把N市市區所有金鋪、錶行的位置、營業時間、安保情況、附近路口、監控位置、派出所距離,全都一一記在本子上,畫成簡易地圖。

他讓阿豹去打探警方巡邏時間,哪些路段晚上警力薄弱,哪些巷子可以快速撤離,哪裡可以臨時藏身。

他讓阿坤和阿威鍛鍊身體,練習快速砸櫃、快速裝貨、快速逃跑。

他自己則研究各種逃跑路線,甚至偷偷聯絡了海邊的漁船,準備一旦做大案,隨時可以從水路撤離N市。

一切都在暗中秘密進行,冇有驚動任何人。

葉誌雄變得異常謹慎,白天幾乎不露麵,晚上纔出來活動,住的地方頻繁更換,從不使用真名,不和陌生人多說話。

他知道,自己身上揹著案底,一旦再次作案被抓,絕對不會再從輕處罰。

所以,要麼不做,要做就做到萬無一失。

團夥裡有人忍不住,提議先搞點小的練練手,葉誌雄當場就罵了回去:“小打小鬨最容易暴露,我們要等一個最好的時機,挑一家最肥、安保相對最弱的,一次乾到位。”

在他的壓製下,幾個人耐著性子,等待時機。

這段時間,葉誌雄偶爾也會站在街邊,看著燈火璀璨的N市,心裡一片複雜。

他也想過安穩日子,也想過像普通人一樣上班、下班、娶妻生子。

可現實不給機會。

案底像一塊烙印,貼在他身上,走到哪裡都被嫌棄。

貧窮像一座大山,壓得他喘不過氣,讓他看不到任何靠正當勞動翻身的希望。

於是,他乾脆徹底放棄了掙紮,一頭紮進黑暗裡。

母親的叮囑、父親的歎息、監獄裡的教訓、法律的威嚴,在他心裡越來越淡。

他隻相信:力量、狠勁、運氣、兄弟。

他隻認定:有錢就是爺,冇錢就是蟲。

幾個月的暗中籌備,讓這個小團夥越來越成熟。

每個人分工明確,每個人都訓練有素,每個人都對葉誌雄言聽計從。

他們不再是當年那群烏合之眾,而是一支有計劃、有紀律、有武器的犯罪隊伍。

葉誌雄知道,動手的日子,越來越近了。

他選中了N市老城區一家老字號金鋪。

這家金鋪開了幾十年,名氣大,存貨足,晚上閉店後會存放大量黃金首飾。

位置在老街區,巷子多,便於逃跑。

安保隻有一個老頭守夜,冇有聯網報警裝置,監控也隻有門口一台老舊機器,幾乎形同虛設。

目標、路線、分工、撤離、藏身,全部安排得天衣無縫。

動手前夜,幾個人聚在隱蔽的出租屋裡,沉默地擦拭著工具:鐵錘、撬棍、蒙麵頭套、大號布袋。

空氣壓抑得讓人喘不過氣。

葉誌雄坐在中間,眼神冰冷,緩緩說道:“明天晚上,閉店後一個小時動手。進去之後,三分鐘內解決戰鬥,不準多停留,不準多說話,不準傷人,除非有人反抗。”

“一旦出事,各自分散跑,不要聚在一起。”

“誰要是被抓,自己扛,彆拖累兄弟。”

幾個人齊齊點頭,臉上冇有害怕,隻有興奮和貪婪。

葉誌雄抬頭望向窗外,夜色深沉,海風從遠處吹來,帶著一股不祥的氣息。

他知道,這一步踏出去,就再也冇有回頭路。

要麼富貴,要麼死在監獄裡。

而他,已經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準備。

第二天深夜,整個N市陷入沉睡。

老街區燈火稀疏,行人絕跡。

葉誌雄帶著四名同夥,一身黑衣,蒙麵遮臉,像幾道黑影,悄無聲息地摸到了那家金鋪門口。

阿文打了個手勢,一切正常。

阿豹確認附近冇有巡邏警察。

葉誌雄深吸一口氣,眼神一冷,做了一個動手的手勢。

鐵錘猛地砸向卷閘門,刺耳的破裂聲劃破夜空。

罪惡的序幕,再次拉開。

這一次,葉誌雄不再是小跟班,而是主謀。

這一次,他要在N市,真正打響自己的名號。

隻是他還不知道,警方的刑偵技術早已今非昔比,一張更嚴密、更冰冷的法網,正在他看不見的地方,靜靜等待他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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