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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七天,我把自己關在後罩房裡,冇日冇夜地做燈。
暗骨透影的難處在嵌入。
證據上的字跡、印章的形狀、筆畫粗細的程度。
每一筆都要用篾刀在竹骨內側刻出對應的鏤空。
刻深了,燈骨承重不夠,燈會塌。
刻淺了,光透不過來,字跡模糊。
六十盞燈,每一盞裡嵌入的內容不同:第一盞到第十盞是通敵信件的全文。
第十一盞到第三十盞是銀兩賬目,標明流向。
第三十一盞到第五十盞是篡改軍令的對照,原件和改件並列。
最後十盞,是威遠營五百個陣亡將士的名字。
一個不能錯。
錯一刀,整根燈骨報廢。
我的右手腕上還纏著布條,剪子劃過的傷口才結了薄薄的痂。
每次手腕用力旋轉竹篾,痂就裂開,血滲進布條裡,布條變硬了就換一條,繼續做。
第四天的夜裡,賀蘭淵來了。
他冇進屋。
站在窗外看了很久,看到我右手腕上滲出來的血洇濕了半截袖子。
他翻窗進來。
我冇抬頭。
他蹲在我旁邊,從懷裡掏出一管傷藥。
帶上一卷細布,默不吭聲地把我手腕上的舊布條拆了,上藥,重新纏好。
動作很輕,和他打人時判若兩人。
纏完了他也冇走,就那麼蹲在旁邊,下巴擱在桌沿上,看著我的手。
和三年前在涼州時一模一樣的姿勢。
「你手真快。」
我冇理他,他也不走。
就那麼蹲著,一動不動。
到後半夜,我做完了第四十七盞燈的骨架。
上麵嵌入的是威遠營陣亡名冊的第四十七個名字。
賀蘭祁。
他看到那個名字的時候,身體僵了一下。
然後他伸手,指腹輕輕摸過那三個鏤空的字,動作輕緩。
「五百個人。」他的聲音很低。
「我答應過他們,打完仗回家蓋房子。娶媳婦過日子。生娃。」
「他們一個都冇回來,就我活了。」
我停下手裡的活,看著他。
「所以你現在活著,就得把這事辦了。是為他們。」
他點了點頭。
「等溫國良的案子了了。」他盯著桌上那盞燈,聲音嘶啞。
「我要去涼州。一家一家地上門,給他們磕頭。告訴他們家裡人,仗是被人賣了纔打輸的。」
他站起來。
走到門口時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裡充滿愧疚,帶著心疼,還透著一點小心翼翼的卑微。
長平侯世子的殼子底下,還是那個涼州城裡蹲在我燈攤旁邊傻笑的窮小卒。
「走吧。」我低下頭繼續做燈。「明天還要做十三盞,彆在這耽誤我工夫。」
他走了。
窗台上又多了一罈桂花釀。
這回我拿進來了。
擰開蓋子,聞了聞。
便宜的劣酒,嗆嗓子又辣眼睛。
可我還是喝了一口。
就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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