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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8章 平育賈奕天(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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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說,已被認識了的事物,不要藏在心裏,要把它拋在一邊,否則就會影響對新事物的認識。所謂,就是使心安靜。宋鈃、尹文認為,如君一樣,應該毋先物動,以觀其則,動則失位,靜乃自得心本身動搖不定,就無法觀察事物。隻有心靜才能一意專心,從而正確認識事物。認識事物,宋鈃、尹文認為應如影之象形,響之應聲也。即好像照鏡子一樣純粹客觀地反映事物。

基於這種認識,宋鈃、尹文提出了唯物主義的、論。

他們認為: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名不得過實,實不得延名。就是說,事物的要與相稱。他們說:正名自治,奇名自廢。名副其實的叫正確的,這種就自然被人們采用。而不符其的叫不正確的,這種就自然被人們所淘汰。宋鈃、尹文的唯物主義論,在戰國時期是比較早的。

宋鈃、尹文的認識論還提出了說。所謂,是指知識的狹隘性或侷限性。他們主張接萬物以別囿為始,即認識事物要從克服人的主觀片麵性開始。《呂氏春秋·去宥》中儲存了宋鈃、尹文的說。其中有個有趣的故事說:齊國有個人想得到金器,清早起來披上衣服就到賣金器的人那裏去,把金器從主人手裏奪了過來,當場被主人抓住,把他捆綁起來。主人問他:明明有人在這裏,你竟敢搶走金器,這是為什麽?這人迴答說:我沒有看見這兒有人,隻看見有金器。這個故事對理解很有幫助。宋鈃、尹文認為,這個齊人由於特別主觀,才如此妄為。所以,他們說:人必別囿,然後知。

宋鈃、尹文的認識論,承認人的認識是客觀事物的反映。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意識是第二性的。這很明顯是唯物主義的認識論。但是,他們認為人的認識隻是對客觀事物的消極反映,完全忽視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因此,它帶有機械主義的性質。

不過,宋鈃、尹文的認識論在先秦哲學史上是一個重要的中間環節,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墨子重視感覺經驗在認識中的作用,形成了唯物主義的經驗論,但有忽視理性認識的片麵性。宋鈃、尹文克服了墨子經驗論的片麵性,強調了在認識中的重要作用,但過分強調純客觀地反映事物,無視於認識的主觀性,從而走上另一個極端,否定了人的主觀能動性。孟子強調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但是把宋鈃、尹文的認識論引向了唯心主義。後來,荀子繼承了宋鈃、尹文的唯物主義認識論,批判了孟子的唯心主義,同時又吸取他重視人的主觀能動性的一麵,因而荀子的認識論就能最後達到先秦哲學史上的高水平。因此,宋鈃、尹文《管子》卷十三《心術上》。的認識論,在先秦思想發展史上也是一個重要的環節,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

宋鈃思想中有豐富的形名內容,他也在先秦名學思想家中占有一席之地。荀子在《正名》篇中批評宋子“見侮不辱”是“用名以亂實”,“**寡”是“用實以亂名”,就是從形名的角度批駁的。

就這兩個命題而言,宋子依據名稱之間的相對性即“侮”之名非“辱”之名來論證“侮”非“辱”,所以可以見“侮”而不“辱”;又依據事物與名稱之間的相對性即存在著具體的某人“**寡”的事實來論證所有人“**寡”的普遍性。正是由於宋鈃用形名方**證自己的思想主張,才引起荀子也從形名的角度進行批駁,這是與荀子批駁“山淵平”、“殺盜非殺人”等有關形名分析的著名的名學命題的情形是相同的。形名思想及其分析論證方法在春秋戰國之際已有了相當發展,孔老墨及早期法家思想中都或多或少有形名內容,而尤以墨法兩家為豐富。從宋鈃的命題論證方式看,他無疑受到墨家形名思想的深刻影響。然而,《尹文子》所體現的尹文的思想卻幾乎找不出多少墨家痕跡。從《天下》篇可見於《尹文子》的材料分析,尹文思想表現出的是鮮明的法家精神。

尹文在“別宥”的基礎上具體地闡述了法家的社會政治思想。《尹文子》說“定此名分,則萬事不相亂也。故人以度審長短,以量受少多,以衡平清重,以律均清濁,以名稽虛實,以法定治亂,以簡治煩惑,以易禦險難,以萬事皆歸於一,百度皆準於法”,在這樣名法製度明確的情況下,才會有“農商工仕,不易其業,老農、長商、習工、舊仕莫不存焉,則處上者何事哉”的政清人和、各得其所的法治社會。《尹文子》進一步又說“天下萬事不可備能,責其能於一人,則賢聖其猶病諸。設一人能備天下之事能,左右前後之宜,遠近遲疾之間,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於治闕矣。”深刻闡明瞭法家社會分工思想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又說“有理而無益於治者,君子弗言;有能而無益於事者,君子弗為。……所言者不出於名法權術,所為者不出於農稼軍陣,周務而矣已。故明主不為治外之理,小人必言事外之能。小人亦知言損於治,而不能不言;小人亦知能損於事,而不能不為。故所言者,極於儒墨是非之辨;所為者,極於堅偽偏抗之行,求名而已。故明王誅之。”主張人人都應以名法為依據,言其分所當言之理,為其分所當為之事,不追求超出分外的理論和才能,一切以是否有益於社會治理和實際事務為準則;凡無益於社會治理和實際事務的理論和才能,應雖知而不言,雖能而不為,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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