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愛人,卻產生了殺盜賊與愛盜賊的混亂,墨子說過,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亂之所自起,則不能治。可是兼愛的人的也是亂之所自起,律禁止不愛人而隻要求兼愛來阻止混亂又怎麽可能呢。墨子稱道大禹治洪,從而使後世的墨者,多用獸皮粗布為衣,穿著木屐草鞋,白天黑夜都不休息,以自苦為極樂,並說:“不能這樣,就不是禹之道,不足以稱為墨者。”由於墨家史料記錄實在太少,已經不能準確知道後期墨家的動向。但這種大狂熱的精神,豈不又正好是最易產生混亂的來源嗎?假如沒有兼愛,是否這種狂熱就能少一些呢?
墨家的人性觀人性莫貴於正義與論證論據的邏輯矛盾?墨家以為人性莫貴於義,引用的例子卻是武士為了自己的麵子,而去殺害別人生命。這種斷章取義,以偏概全是否是墨子不願意讓人知道的本體論。
國家興起之前,社會處在一個“自然狀態”之中,沒有統一的是非標準,非常的混亂。國家之所以產生是為了製止人們由各行其是而產生的混亂。因此必須有一個國君順應天意而產生,國君怎麽產生的,選舉產生的------選天下賢者立為天子,這一點在墨子的尚賢思想中非常重要,很多人會忽略。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這幾句很多人誤以為墨子思想是專製獨裁的,其實在古代華夏官員的司法權和行政權是合一的,把這幾句理解成現代法官說的話就可以了,法官是擁有決定權的,法官說的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因而,墨子的國家性質是傾向民主選舉體製的。當然墨子沒有提出天子和各級行政官員的執政時間和選舉天子的方式是直接選舉還是間接選舉,這個不要緊,新的墨家可以提出來。
墨子死後,墨家學派發生了分化。有相裏氏之墨,鄧陵氏之墨,相夫氏之墨,活動於戰國中後期。在自然觀方麵,對物質,移動和時空關係作了唯物主義解釋,摒棄了墨子的天鬼觀念,並把唯物主義哲學和科學緊密的聯係在一起。在認識論上,發揚了墨子重視實踐的特點,承認物質世界的可知性,克服了狹隘的經驗論的錯誤。在政治思想方麵,提出了“義,利也”的著名論斷,突出了利,把它作為標準和基礎解釋各種社會問題和道德範疇。
後期的墨家在邏輯論方麵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形成了華夏古代第一個比較完整的邏輯體係,主要反映在《小取》的篇中。後期墨家對概念,判斷和推理都做出了較為詳細的研究。有意識到勞動人民精神生活中也需要藝術。
墨家學派的創始人墨翟,生卒年代難以確知。據司馬遷《史記》載“蓋墨翟,宋之大夫。善守禦,為節用。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從墨翟的生平事跡推斷,他年壽相當長,大約是公元前第五世紀,即春秋戰國之際的人物。他生於魯,能製造車轄,長於軍事工程和守禦,大概是工匠或輿人出身,自稱為“賤人”。至於是否作過大夫,迄今未有確證。關於墨翟學術的師承問題,據《淮南子要略》載“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孔丘所創的儒家興於魯,墨翟長期居魯,曾入儒門,是有可能的。但他不滿儒家煩瑣擾人的“禮”和絃歌鼓舞的聲樂,不同意儒家使人破財的厚葬和傷生害事的久喪,並反對儒家的命定說,從而另立新說,聚徒講學。他的大弟子禽滑也曾受教於孔子的門人,後覺儒家的學說不意,方轉入墨家。墨家的著述現存《墨子》一書共五十三篇,是研究墨子和墨家學說的基本材料。
墨家學派不僅是學術上獨樹一幟的派別,而且是一個組織嚴密的政治團體。其具體表現是,以“钜子”為首領,徒眾的進退出處,都聽命於他,不得違反。墨翟是第一代钜子,據稱,“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這種為實現學派宗旨而義無返顧的精神,是墨派顯著的特點。
儒墨兩家在當時並稱顯學,兩個學派的弟子甚多,遍佈各地。但兩派的階級立場顯然不同。孔丘旨在維護沒落的奴隸主貴族的統治,墨翟則反映正在上升的“農與工肆之人”即小生產者的要求。彼此利益相反,所以兩派形成對立麵。由於儒墨兩家立場不同,社會政治思想亦背道而馳。儒家主張“愛有差等”,墨家則主張“兼愛”;儒家信“命”,墨家則“非命”;儒家鄙視生產勞動,墨家則強調“不賴其力者不生”;儒家“盛用繁禮”,墨家則儉約節用;儒家嚴義利之辨,墨家則主張“義,利也”;儒家的格言是“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墨家則“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如此等等。因此,這兩家的教育思想和實踐也各有特點。
教育的目的與作用:墨家的教育在於培養“賢士”或“兼士”,以備擔當治國利民的職責。墨翟認為賢士或兼士是否在位,對國家的治亂盛衰有決定性的影響。作為賢士或兼士,必須能夠“厚乎德行,辯乎言談,博乎道術”。在這三項品德中,德行一項居於首位,因為“士雖有學,而行為本焉”,這與儒家的說法頗為類似。但墨家所強調的是“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則又與儒家有所區別。關於言談,墨家認為在學派爭鳴時代,立論能否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能否具有說服力,關係到一個學派勢力的消長,因此作為賢士或兼士,必須能言善辯,能夠奔走說教,轉移社會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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