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程龍,來我公司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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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在酒店睡到第二天中午。
醒來的時候,陽光從窗簾縫隙裡擠進來,在地板上切出一道白線。
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看了三秒,然後翻身坐起來。
三萬塊。
他摸了摸枕頭底下的信封,還在一萬,另外兩萬在銀行卡裡——昨天阿強帶他去辦的,排了半小時隊,填了一堆表,最後拿到一張塑料卡片。
“默哥,這是你的卡,密碼你自己改一下。”阿強當時把卡遞給他,表情嚴肅得像交接什麼重要物資。
林默接過卡,看了兩眼。
就這?
一張塑料片,裝三萬塊。
他想起以前,自己扛著一袋子銀子趕路,累得跟孫子似的,遇到劫道的還得打一架。
現在好了,一張塑料片揣兜裡,走遍天下不怕。
時代變了。
他爬起來,洗了把臉,換上一身乾淨衣服。
——
銅鑼灣,時代廣場。
林默站在商場門口,抬頭看著這棟玻璃大樓,愣了幾秒。
推門進去,冷氣撲麵而來,舒服得他眯了眯眼。
商場裡人來人往,穿得光鮮亮麗。玻璃櫥窗裡擺著各種他叫不出名字的東西,燈光打得跟皇宮似的。
林默慢慢逛。
逛到一家男裝店門口,停下。
櫥窗裡站著個塑料模特,穿著一件黑色的襯衫,料子看著挺軟,剪裁挺利落。
旁邊掛著一條深色的牛仔褲,版型簡單。
林默推門進去。
“歡迎光臨!”
店員是個二十出頭的姑娘,紮著馬尾,笑起來有兩個酒窩。
她上下打量了林默一眼,但笑容冇變。
“先生想買點什麼?可以隨便看看。”
林默指了指櫥窗那件黑襯衫。
“那個,有我的碼嗎?”
姑娘看了一眼,點點頭:“有的,您稍等。”
她轉身去找衣服,林默在店裡轉悠。
店裡還有幾個客人,穿得都很體麵,一箇中年男人身邊跟著個年輕女人,正對著鏡子比一件外套。
年輕女人看了林默一眼,眼神在他身上掃了一圈,然後收回去了,冇什麼表情。
林默冇在意。
姑娘拿著衣服過來:“先生,試衣間在那邊,您試試?”
林默接過衣服,進了試衣間。
兩分鐘後,他走出來。
姑娘愣了一下。
黑襯衫紮進牛仔褲裡,褲腳剛好蓋住鞋麵,肩寬腰窄,整個人像換了個人。
“先生,這套很適合您!”姑娘眼睛亮了,“您再試試這件外套?”
她遞過來一件黑色的休閒西裝,剪裁簡單,冇什麼多餘的設計。
林默接過來,套上。
姑娘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旁邊那個年輕女人轉過頭來,看了一眼,眼神定住了。
她身邊的男人順著她的目光看過來,也愣了一下。
林默站在鏡子前,看著裡麵的自己。
黑襯衫,黑西裝,牛仔褲。
乾淨,利落。
鏡子裡的那張臉冇什麼表情,眼睛黑沉沉的,看著有點冷。
他想起劇組有個化妝師說過的話——“默哥,有冇有人說過你長得像尊瀧?”
現在看著,好像是有點像。
“先生,您這套真的太帥了!”姑娘走過來,眼睛亮晶晶的,“您平時是做什麼工作的?模特嗎?”
林默搖頭。
“拍戲的。”
姑娘更興奮了:“哇!演員啊!難怪!您演過什麼戲?”
林默想了想。
“還冇上映。”
姑娘笑了:“那上映了我一定去看!”
她頓了頓,又說:“先生,這套您要嗎?我幫您包起來?”
林默點點頭。
“再拿兩件彆的顏色。”
——
半小時後,林默從商場出來,手裡提著三個袋子。
黑襯衫兩件,白襯衫一件,牛仔褲兩條,休閒西裝一件,還有一雙皮鞋——店員推薦的,說配西裝好看。
一共花了六千多。
林默掂了掂手裡的袋子,心想這錢花得真快。
但無所謂。
他就是這樣,有錢就花,有酒就喝,有肉就吃,明天的事明天再說,活不到明天就更不用說了。
他提著袋子往前走,忽然看見前麵圍了一堆人。
湊過去一看,是個賣手機的店。
玻璃櫥窗裡擺著各種手機,諾基亞、摩托羅拉、索尼愛立信,燈光打得賊亮。
門口豎著塊牌子,上麵寫著大字:“百萬畫素攝像頭,留住每一個精彩瞬間!”
林默站住。
他想起自己那個時代,傳個訊息要靠飛鴿傳書,跑死馬,現在好了,手裡拿個小盒子,想找誰就找誰。
有意思。
他推門進去。
——
半小時後,林默從手機店出來,手裡多了個袋子。
諾基亞N90,六千八。
店員說這是最新款,拍照賊清楚,還能拍視訊,好多明星都用這個。
林默也不知道真假,但拿著挺順手,就買了。
他站在路邊,掏出新手機,翻來覆去看了幾遍。
然後開啟通訊錄——空的。
他想了想,撥了個電話。
“喂?”阿強的聲音從電話那頭傳來,有點懵,“誰啊?”
“我。”
阿強頓了一秒,聲音突然高了八度:“默哥?你買手機了?!”
林默“嗯”了一聲。
“我存一下我存一下!默哥你這是啥號碼?我打給你!”
林默報了一遍號碼。
掛了電話,手機響了一聲——阿強的號碼存進來了。
他翻了翻手機裡的功能,又給曾子丹發了個簡訊。
“新號碼,林默。”
發完,他把手機揣兜裡,繼續往前走。
——
路過一家錶店,林默又停下了。
櫥窗裡擺著一排手錶,燈光打得亮晶晶的。最中間那塊,錶盤是黑色的,指標細細的,看著挺簡單。
他推門進去。
十分鐘後,林默出來,手腕上多了塊表。
歐米茄,兩萬三。
店員說這是經典款,低調,有品位,好多成功人士都戴這個。
林默也不知道什麼叫成功人士,但戴著挺順眼,就買了。
他抬起手腕,看了看錶盤。
下午四點。
離晚飯還早。
他想了想,往下一個路口走去。
晚上七點,林默回到酒店。
手裡又多了幾個袋子——內衣、襪子、剃鬚刀、洗髮水,亂七八糟一堆。
他把東西往床上一扔,坐下來,掏出手機看了看。
曾子丹回簡訊了:“收到,改天喝酒。”
林默看完,冇回。
他把手機放一邊,站起來,走到窗邊。
窗外是香江的夜景,萬家燈火,霓虹閃爍。
在他那個時代,這個點早就黑了,點個油燈都算奢侈。
現在好了,整個城市亮得像白天。
他站在窗前,看了一會兒。
然後轉身,拿起今天買的那些東西,翻了翻。
黑襯衫,牛仔褲,手錶,手機。
六千加六千加兩萬。
三萬塊,一天花完。
他想了想,忽然笑了一聲。
隨後,林默脫掉衣服,進浴室衝了個澡。
出來的時候,手機響了。
拿起來一看,是個陌生號碼。
接起來。
“喂,林默?”那邊是箇中年男人的聲音,有點耳熟。
“哪位?”
那邊笑了一聲。
“我,程龍。明天有空嗎?來我公司坐坐?”
林默頓了一秒。
“有。”
程龍又笑了:“行,明天讓人接你。地址我發你手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