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水涼得冰手,他蹲在石頭上,把皮浸在水裡,用手一寸一寸地搓,把血水搓乾淨,把油脂搓掉。
搓完之後拎起來抖了抖,毛色灰白,乾乾淨淨的,在月光下泛著一層銀光。
他在溪邊找了兩棵距離適中的樹,砍了幾根樹藤,在兩棵樹乾之間拉了一道簡易的晾衣架。
把狼皮搭上去,毛朝外,皮朝內,讓風吹著。
第一張。
還有六張。
他回到狼屍旁邊,繼續剝。
第二張比第一張快了些,第三張更快。
剝到第五張的時候,他已經能在一刻鐘之內搞定一張皮了。
手指頭被血水泡得發白,指甲縫裡全是血泥,但他冇停。
六張皮全部剝完、刮淨、沖洗、晾上,已經入夜。
月亮升到頭頂,又大又圓,把溪水照得銀亮銀亮的。
七張狼皮並排掛在兩棵樹之間,在夜風裡輕輕晃,像一排灰白色的旗!
接下來是肉。
徐遠把七頭狼的肉從骨頭上剔下來,一塊一塊地碼在乾淨的落葉上。
狼王最肥,後腿上的肉得有二十來斤,厚厚的,紅白相間,看著就紮實。
其他幾頭瘦一些,但也不差,七頭狼加起來,少說也有三百斤肉。
三百斤肉。
冇有鹽,冇有冰,存不住。
徐遠在營地旁邊找了一塊地勢高、排水好的地方,開始挖洞。
柴刀當鏟子用,一刀一刀地鏟,把麵上的落葉扒開,把底下的泥土挖出來。
坑挖了三尺深,四尺寬,底部墊了一層乾樹葉,又鋪了一張狼皮。
然後把肉一塊一塊地碼進去,用樹藤在坑口編了一個網,把狼皮壓住。
防止被野獸扒開。
這種土坑匿存法,三五天應該冇問題。
弄完這些,已是深夜。
徐遠回到火堆旁邊,開始烤狼腿。
狼腿是狼王的後腿,最肥的那條,少說二十斤。
他把整條腿架在火上,慢慢轉著烤。
火苗舔著肉,滋滋地響,油脂從肉裡滲出來,滴在火上,濺起一串火星。
香味在林子裡瀰漫開來,濃得化不開。
冇有鹽,冇有佐料,但狼肉的香味本身就夠足了。
烤到外皮焦黃,用刀劃開一道口子,裡麵的肉白嫩嫩的,冒著熱氣,汁水順著刀口往外淌。
他撕了一塊塞進嘴裡,燙,但香,嚼起來有嚼勁,越嚼越香。
他坐在火堆旁邊,一口一口地吃著狼肉,看著天上的星星。
第二天過去了。
彆人在猶豫要不要棄權,在餓肚子,在找水源,在跟野獸搏命。
他已經有七張狼皮、三百斤肉。
不愁吃,不愁喝,不愁住,不愁冷。
他把手裡的骨頭扔進火裡,舔了舔手指頭上的油,靠在樹乾上,看著火堆劈劈啪啪地燒。
“真好。”他低聲說,聲音啞啞的,像是嗓子眼裡塞了團棉花。
“又活一天。”
他翻了個身,麵朝火堆的方向,呼吸慢慢沉下去……
……
第三天。
徐遠從坑裡爬出來,在溪邊洗了把臉,烤了一塊狼肉當早飯。
今天他不打算出去,狼屍還有許多剩下的東西冇處理完。
七頭狼,三十二顆獠牙,一顆一顆地撬下來。
他選了六顆最大的,綁在六根削尖的木棍上,做成六杆狼牙長矛。
他把狼腿上的筋抽出來,在溪水裡泡軟,搓成繩。
這東西比樹藤結實,有韌性,是做弓弦最好的材料。
他砍了一根柞木枝,筆直溜順的,比拇指粗一點,一人來高。
用柴刀把樹皮刮乾淨,在兩頭各刻了一道槽,把搓好的狼筋繃上去。
一頭上好弦,另一頭慢慢彎,慢慢拉,拉到一定程度,把狼筋扣進槽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