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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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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家庭

我在本文中,原是談住的問題的,忽又夾雜著寫到了農民畜產事業,思之自覺失笑。今又迴轉來,再述人生的居住,而家庭問題,總為居住的首要。如上所說,最近數十年來,那些大家宅,大門第逐漸的衰落了,摧毀了,大家也不像以前的安富尊榮了。新中國解放以後,人人各有其職業,也人人必有其安居的住址。於是大家庭廢而小家庭興,亦為順理成章的事。但是如何組織小家庭呢?更有切實的一問題,是多少人住居這一小家庭呢?

從前在封建時代也有小家庭這個名稱,一般富商顯宦,討了一位姨太太,金屋藏嬌,這個居處,也有人稱之為小家庭的(有的稱為小公館)。但這是畸形的不正當的,而今之所謂小家庭,是合理的、且要普及的。現在我新中國正在開始為各工廠的工人建造工房,為各鄉村的農人規劃農房,不能像以前那樣因陋就簡了。不過一個小家庭,應住居多少人呢?如何配閤家人居住呢?這是一個問題來了。

有人創議道:“一個小家庭,最適宜是住四個人”,這就是所謂“一家四口”製度。這確是人數再多,便不得稱為小家庭了,但是這一家四口,如何分配呢?照現在一般人假定想法:這四人者以夫妻兩人為本位,有夫妻及子女,子女年幼,不能獨立,必依附父母,所以四口之家者,當以夫、妻、子、女四人為原則。有人問道:“還有父母呢,對於父母便棄置不顧嗎?”這問題真難答覆,而亦大可研究。如果說:“父母年未衰老,彆有職務,不欲與子媳同居”。如果說:“父母所生非一子,彆有兄弟,迎養父母”。如果說:“父母已經逝世,不必再去討論它”。此亦是事實,而必欲窮究這個問題者,按之不免都為遁詞。

現在說起來,我們中國工農階級一家亦僅有數口,如《孟子》上所雲:“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此就農人而言,工人亦複如此。即就現代而言,也冇有規定一家幾口,其中卻確是一家四口的為多,但也不能確定其夫、妻、子、女為四人。我常見有數家人家夫妻兩人僅有一子或一女,而確有一老母,這也是一家四口呢。比如夫婦同時出外謀生,老母則在家看護其孫,老年人無不熱愛孫兒的,如此則一家自見融和之象。至於姑婦勃溪,詬誶時聞,則又當彆論。有人謂老母歡迎,若老父同來,挾其家長之勢,不肯作不癡不聾的阿家翁者,則亦難乎其為子媳呢。

醉心歐化者,則謂西方人的家庭,可供參考。西方人的倫理與中國不同,中國數千年來受儒教的精神影響,“百行孝為先”。而西方的倫理,則是平行的,以夫婦為重。故兒女成人以後讓其獨立,自擇配偶,組織小家庭,與父母分家,故家庭經濟也可以不管。但我是守舊的,我以為父慈子孝,本乎天性,也是我人固有的道德。西方人自有道理,他們重於利而輕於情,看到了他們的離婚案件的朝秦暮楚,奪產事件的陰謀暗算,雖是親人,可以反麵若不相識,這個倫理,亦足使人警惕。我新中國解放之初,頒佈《婚姻法》,即申明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我們豈可以盲從西方,隻顧妻子,不顧父母。我讀新聞紙,常見有巨賈名紳,妻妾滿堂,而賤視其老父如老仆者。又見有那些富孀,奪其子之產而驅逐其母(為妾的)者,雖為西方法律所不禁,但請大家也要摸摸良心吧。

本談居住問題,我忽又涉及倫理問題,發此空論,殊為可笑。但居住問題是與倫理問題有聯絡的。我國人民,守此傳統的道德,亦已數千年了,雖在此一百年來,已大有變遷,但人心尚未忘本。我是看不到的了,也不能寫什麼未來小說,以預測將來世界變遷至何種境地,惟仰賴我國賢明人民,賢明的黨政領導人,有以治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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