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第兩百四十六場]
秋老虎賴在秦嶺深處不肯走,傍晚的山風卻已經帶了些涼意,把“山月居”民宿院子裏的炭火吹得劈啪作響。我剛把摺疊椅撐開,釣魚的老陳就提著空竿子過來了,帆布漁包裡隻裝著個軍綠色水壺,他一屁股坐下就嘆氣:“今兒邪門了,往常這時候最少能釣兩條溪哥,結果蹲了仨小時,就看見魚群在水麵遛彎,愣是不咬鉤。”
攝影的小周正對著炭火調相機引數,聞言抬頭笑:“陳哥,我給你拍了張特寫,你蹲在石頭上盯著水麵那眼神,比盯初戀還專註,就是漁線空著,我給照片起名叫《釣了個寂寞》,剛發朋友圈,評論都問你是不是在給魚做思想工作。”
“去你的,”老陳笑罵著扔過去一顆野栗子,“你那叫拍風景?上次在壺口,你為了拍個瀑布彩虹,差點踩滑掉下去,要不是徒步的大劉拉你一把,你現在早成黃河裏的‘人文景觀’了。”
大劉正擦著登山靴,聞言接話:“彼此彼此,上次在婺源採風,寫生的小滿為了畫個古橋晨霧,淩晨三點就蹲在河邊,結果霧太大把自己蹲迷路了,最後還是吟遊詩人阿哲彈著結他把你引出來的——說起來阿哲,你當時唱的那首《霧裏找橋》,調子還挺順耳。”
阿哲抱著結他笑,手指在弦上輕輕撥了個音:“那是,畢竟救美嘛,得有點儀式感。不過小滿,你後來把那橋畫完了嗎?別到最後隻畫了個‘霧裏看花’。”
小滿正往速寫本上勾著炭火的線條,聞言抬頭翻了個白眼:“早畫完了,就掛在我畫室牆上,下次給你們看——倒是你阿哲,上次在敦煌沙漠,你說要找‘大漠孤煙直’的感覺,結果把水喝光了,還是我把僅剩的半瓶礦泉水給你,你才沒成‘大漠孤魂’。”
一群人笑作一團,炭火映著每個人臉上的風霜——老陳的手上有常年握漁竿磨出的繭子,小周的褲腿還沾著下午拍山景時蹭的泥,大劉的登山靴鞋尖有明顯的磨損,阿哲的結他包上掛著各地的徽章,小滿的速寫本邊緣已經捲了邊。我們這群人,說好聽點是“戶外愛好者”,說實在點就是“一群折騰命”,釣魚的總在找沒釣過的水域,徒步的總在探沒走過的路線,攝影的總在等沒遇過的光影,寫生的總在尋沒畫過的風景,吟遊詩人總在寫沒唱過的故事,聚在一塊,聊的都是“下一站去哪”,可隻有我自己知道,比起“去哪”,我更常想起的是“我曾經想成為什麼樣的人”。
老陳又開了個玩笑,說下次要去雅魯藏布江釣魚,小周立刻接話要去拍他“與江魚搏鬥”的壯舉,大劉說可以當嚮導,阿哲說要寫首《江釣歌》,小滿說要畫下江麵上的晚霞。我聽著他們熱鬧的規劃,忽然想起二十年前的自己,也是這樣,眼睛裏亮著光,覺得全世界的風景都該裝進自己的人生裡。
那時候我才十六歲,剛上高中,課桌抽屜裡塞的不是習題冊,是《中國國家地理》和《史記》,上課的時候偷偷在課本上畫星空圖,下課就抱著天文望遠鏡去學校操場,總覺得能從星星裡看出宇宙的秘密。那時候的我,野心大得很,想把歷史文學天文地理都嚼碎了嚥下去,既要做個能讓父母驕傲的“孝子”,又想當能探索真理的“學者”,甚至還琢磨過神佛與科技的關係——我總覺得,隻要我夠努力,就能把這些“分支”都拚成文明的“史詩”,就能活成一個“厲害”的人。
我還記得第一次跟父親說想當天文學家時的場景,他正在修拖拉機,手上沾著機油,聞言抬頭看了我一眼,沒說話,隻是把扳手往地上一放:“先把你數學考及格再說,天文能當飯吃?”母親在旁邊織毛衣,嘆了口氣:“兒子,咱就是普通人家,別想那些不著邊際的,好好讀書,將來考個師範,當老師多穩定。”
那時候我不懂,隻覺得他們眼界窄,覺得他們不懂“崇高的理想”。我偷偷攢錢買天文書籍,省下飯錢去參加天文愛好者聚會,甚至還寫過一篇關於“黑洞與佛教輪迴”的文章,寄給了一家雜誌社,結果石沉大海。現在想想,那時候的文字,大概滿紙都是少年人的狂妄,連自己都沒弄明白的東西,卻敢大言不慚地談論“文明史詩”。
高中的時候,我喜歡上了班裏的一個女孩,她成績好,性格溫柔,笑起來有兩個酒窩。我覺得她是“理想”的一部分,覺得隻有足夠“厲害”的人才能配得上她。我開始更瘋狂地吸收各種知識,從《詩經》到量子物理,從古希臘哲學到中國近代史,我想在她麵前展現我的“博學”。有一次,我跟她聊起梵高的《星空》,聊起裏麵的漩渦紋可能對應著宇宙的結構,她聽了半天,輕輕說了一句:“你好像活在另一個世界裏,我聽不懂。”
後來她拒絕了我的表白,說:“你很好,但是太不切實際了,我覺得我們不是一路人。”那是我第一次嘗到“自我懷疑”的滋味,我坐在操場的看台上,看著天上的星星,忽然覺得那些曾經讓我著迷的光點,變得模糊又遙遠。我開始想,我追求的那些東西,到底是“理想”,還是“幻想”?
高考的時候,我發揮失常,沒考上想去的大學,最後聽從父母的安排,去了一所專科學校,學了機械專業。那時候的我,還沒完全放棄“野心”,課餘時間依然泡在圖書館,看的書從天文轉向了文學,我寫小說,寫詩歌,覺得能在文字裏找到“另一種可能”。畢業之後,我去了一家機械廠當學徒,每天對著冰冷的機器,聽著車間裏的噪音,手上磨出了水泡,才第一次明白“柴米油鹽”這四個字的重量。
第一個月發工資,我拿著那兩千多塊錢,忽然就哭了。不是因為少,是因為我發現,我曾經追求的“文明史詩”,在現實麵前,連一頓像樣的飯都換不來。我想起父親修拖拉機時的背影,想起母親織毛衣時的嘆息,忽然就懂了他們當初的話——不是他們眼界窄,是我太年輕,把世界想成了童話。
從那以後,我開始“接地氣”。我辭掉了機械廠的工作,去工地上搬過磚,去餐館端過盤子,後來成了一名外賣員。每天騎著電動車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風吹日曬,雨淋雪打,有時候送晚了會被顧客罵,有時候電動車壞了要推著走好幾公裡,累得倒頭就睡,連看書的力氣都沒有。那時候的我,再也不想什麼“天文地理”,隻想多送幾單,多賺點錢,能讓父母過上好一點的生活,能讓自己在這個城市裏活下去。
有一次,我送外賣到一個小區,看到一個小男孩在院子裏用天文望遠鏡看星星,他的父親在旁邊陪著他,耐心地給他講解星座。我站在那裏看了很久,心裏五味雜陳。我想起了十六歲的自己,想起了那些偷偷在課本上畫星空圖的日子,忽然就覺得,那些曾經的“理想”,不是消失了,是被現實壓在了心底的某個角落。
大概是三年前,我在送外賣的路上,路過一條河,看到有人在釣魚,陽光灑在水麵上,波光粼粼,很安靜。那天我休息,就坐在河邊看了一下午,後來索性買了一根便宜的魚竿,開始學釣魚。一開始總是釣不到,有時候蹲一下午隻能釣到幾條小魚,甚至空竿而歸,但我卻覺得很放鬆——釣魚的時候,我不用想訂單,不用想顧客的催促,不用想下個月的房租,隻需要盯著水麵,等著魚上鉤,那種專註,讓我暫時忘記了生活的疲憊。
後來,我又開始徒步。一開始隻是在城市周邊的山上走,後來慢慢走得遠了,去了秦嶺,去了黃山,去了張家界。徒步的時候,揹著揹包,踩著山路,聽著鳥叫,看著沿途的風景,累了就坐在石頭上休息,餓了就吃點乾糧,那種簡單的快樂,是我在城市裏從未有過的。我還買了一台二手相機,開始學攝影,拍山,拍水,拍星空,拍路上遇到的人——我不再追求“拍得多好”,隻是想把那些讓我心動的瞬間記錄下來。
再後來,我就遇到了老陳、小周、大劉、阿哲和小滿他們。我們是在一次徒步活動中認識的,一開始隻是互相幫忙,後來熟了,就經常聚在一起,分享各自的經歷。老陳以前是個老闆,生意失敗後開始釣魚,他說釣魚能讓他“心定”;小周以前是個程式設計師,天天對著電腦,後來辭職去拍風景,他說想“看看真實的世界”;大劉以前是個老師,退休後開始徒步,他說想“彌補年輕時的遺憾”;阿哲以前是個大學生,失戀後開始彈結他唱歌,他說想“用歌聲記錄生活”;小滿以前是個設計師,厭倦了辦公室的勾心鬥角,開始寫生,她說想“用畫筆留住美好”。
我們這群人,都有過“不切實際”的過去,都被現實磨平過稜角,卻又在戶外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小確幸”。有時候我們會聊起以前的日子,老陳會說他當年要是不盲目擴張生意就好了,小周會說他要是早點辭職就好了,大劉會說他要是年輕時多出去走走就好了,阿哲會說他要是當初沒那麼執著就好了,小滿會說她要是早點學畫畫就好了。我也會說,我要是當初不那麼“貪心”,專註於一件事就好了。
但我們都知道,沒有“要是”。人生就是這樣,走過的路,犯過的錯,吃過的苦,都是成長的一部分。就像老陳釣魚,雖然經常空竿,但他依然樂此不疲;就像小周攝影,雖然有時候為了拍一張照片要等很久,但他依然願意等;就像大劉徒步,雖然有時候會遇到危險,但他依然願意走;就像阿哲唱歌,雖然沒什麼人聽,但他依然願意唱;就像小滿寫生,雖然有時候畫得不好,但她依然願意畫;就像我,雖然曾經“求之甚多,甚廣甚雜”,最後一事無成,但我依然感激那些經歷,因為它們讓我明白了“腳踏實地”的重要性。
上個月,我回了一趟老家。父親已經老了,頭髮都白了,再也修不動拖拉機了,母親的眼睛也花了,織毛衣的時候要戴老花鏡。我陪他們坐在院子裏曬太陽,給他們看我徒步時拍的照片,給他們講我釣魚時的趣事。父親看了很久,說了一句:“現在這樣,挺好。”母親也笑了:“你開心就好。”
那一刻,我忽然覺得,我曾經追求的“忠孝兩全”,其實很簡單——不是要成為多麼“厲害”的人,而是要讓父母安心,讓自己快樂。我曾經追求的“文明史詩”,其實也很簡單——不是要探索宇宙的秘密,而是要認真過好每一天,用心感受生活中的美好。
現在的我,依然是個外賣員,每天還是要為了生計奔波,但我不再覺得累了。因為我知道,下班後可以去河邊釣釣魚,週末可以去山裏徒徒步,有空的時候可以拿著相機拍拍照,這些小愛好,就像黑暗中的光,照亮了我的生活。我不再追求“崇高的理想”,不再想“活成厲害的人”,我隻希望能把“外賣員”這份工作做好,能多陪父母聊聊天,能和老陳他們一起去更多的地方,能在平凡的生活中找到屬於自己的快樂。
院子裏的炭火漸漸小了,山風更涼了,老陳打了個哈欠,說:“時候不早了,明天還要早起去釣溪哥,我先回房了。”小周收起相機,說:“我也回去修修照片,明天爭取給陳哥拍張‘滿載而歸’的。”大劉擦完登山靴,說:“我得檢查一下揹包,明天的路線有點難走。”阿哲把結他放進包裡,說:“我回去寫首新歌,明天唱給你們聽。”小滿合上速寫本,說:“我也回去整理一下畫稿,把今天的炭火畫完。”
他們陸續回了房,院子裏隻剩下我一個人,還有漸漸熄滅的炭火。我抬頭看著天上的星星,那些曾經讓我著迷的光點,此刻顯得格外溫柔。我想起了十六歲的自己,想起了那個坐在操場看台上看星星的少年,想起了他曾經的“野心”和“幻想”,忽然就笑了——不是嘲笑,是釋然。
我知道,那個曾經的自己,並沒有消失,他隻是變成了現在的我的一部分。他教會了我要心懷夢想,現在的我教會了自己要腳踏實地。人生就是這樣,從“幻想”到“現實”,從“貪心”到“知足”,從“迷茫”到“堅定”,一步一步,慢慢成長。
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轉身回了房。明天還要和他們一起去釣魚,去徒步,去感受山野的風,去記錄生活的美。雖然我依然是個平凡的打工者,依然要為了生計奔波,但我知道,我正在用自己喜歡的方式活著,正在認真地度過每一天。
或許,人生的意義,真的很簡單——就是活著,好好地活著,用自己喜歡的方式活著。就像老陳喜歡釣魚,小周喜歡攝影,大劉喜歡徒步,阿哲喜歡唱歌,小滿喜歡寫生,我喜歡釣魚、徒步、攝影,我們都在自己的“小世界”裡,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快樂。
至於那些曾經的“理想”,那些被遺忘的“妄言”,就讓它們留在記憶裡吧。或許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它們會突然冒出來,提醒我曾經的年少輕狂,提醒我現在的平淡幸福。但那又怎樣呢?重要的是,我還活著,還能感受到山野的風,還能看到天上的星星,還能和一群誌同道合的朋友聚在爐邊聊天,這就足夠了。
明天太陽升起的時候,又會是新的一天。我會和老陳他們一起,揹著揹包,拿著魚竿和相機,走進山野,去尋找屬於我們的風景。或許老陳還是會空竿,小周還是會為了拍照片跑前跑後,大劉還是會在前麵帶路,阿哲還是會彈著結他唱歌,小滿還是會蹲在路邊寫生,我還是會跟在他們後麵,拍拍照,釣釣魚,累了就坐在石頭上休息。
這樣的生活,簡單,平淡,卻很真實。我喜歡這樣的生活,喜歡這樣的自己。
晚安,山野。晚安,曾經的自己。明天見。
就這樣吧,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