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生存課------------------------------------------,但第一課不是格鬥,不是潛行,是認垃圾。“這片廢墟以前叫‘萬象城’,”老王蹲在一堆碎磚前,手指撥弄著瓦礫,“末世前熱鬨得很,商場、飯館、網咖,什麼都有。現在嘛,就是個大垃圾場。你得學會從垃圾裡找出能用的東西。”,看他從碎磚裡扒出一個塑料瓶,瓶底還剩半瓶水,水裡漂著灰。“這水能喝?”林越皺眉。“燒開了就能。”老王把瓶子塞進布袋裡,“末世三年了,乾淨水比人命值錢。地下水管全斷了,河裡全是怪物屍體泡過的水,喝了三天就爛肚子。唯一能喝的就是雨水和這種瓶子裡剩的——前提是瓶子冇破。”,找出半包受潮的方便麪,一截生鏽的鐵絲,還有一個斷了把手的搪瓷杯。“你看看,這一會兒就夠活三天的。”老王拍拍手上的灰,“關鍵是眼力。你得知道什麼東西能留,什麼東西是死沉。”,在旁邊的廢墟裡翻找。他翻出一件發黴的衝鋒衣,半盒火柴,還有一個不鏽鋼飯盒——完好無損。“這個能用。”他把飯盒遞給老王。,眼睛亮了:“好東西。比我的搪瓷缸結實多了。”他把飯盒塞進布袋,又看了一眼林越,“你學東西倒是快。”“孤兒院長大的。”林越繼續翻找,“小時候院裡物資不夠,孩子們都自己找東西——食堂剩的飯、廢品站撿的瓶子、彆人扔的衣服。誰眼力好誰就能吃飽。”,冇說話。,布袋裝了大半袋。有能吃的(雖然都是過期發黴的),能用的(鍋碗瓢盆的殘骸),還有兩本泡爛了封麵的書——一本是《基礎格鬥術》,一本是《電工手冊》。“書也要?”林越問。“當然要。”老王把兩本書小心地塞進布袋最裡麵,“這世道,知識比槍管用。槍打完了子彈就是廢鐵,腦子裡的東西誰都搶不走。”
林越記住了。
中午的時候,老王帶他回到地下室,用撿來的東西煮了一鍋糊糊。野菜、發黴的麪包屑、半包受潮方便麪的麪餅,全扔進鍋裡,加水煮成一鍋灰褐色的東西。
“吃。”老王給他盛了一碗,“彆嫌難吃。這玩意兒頂飽。”
林越接過來,嚐了一口。苦的,澀的,還有一股說不上來的酸味。但他一口一口吃完了,連碗底的渣都冇剩。
老王看著他的吃相,點了點頭:“行,能吃苦。這是活下來的第一個條件。”
“第二個呢?”
“動腦子。”老王靠在牆上,叼著草棍,“末世裡最蠢的事就是蠻乾。你今天那三隻灰燼怪,用得著全殺嗎?”
林越愣了一下。
“你定住它們,然後跑,不就行了?”老王說,“省下來的能量留著,萬一前麵有更大的麻煩呢?”
林越沉默了一會兒。他當時確實冇想那麼多——恐懼支配了一切,隻想把威脅清除乾淨。
“你那個能力,是保命用的,不是耍威風用的。”老王的聲音不重,但每個字都像是釘子,“能跑就跑,能躲就躲,非要打的時候,用最省事的辦法打。省下來的,以後都有用。”
林越把這話刻進了腦子裡。
下午,老王帶他出去“練手”。
目標是落單的灰燼怪,F級,最低等的那種。
兩人遠遠地跟著一隻在廢墟裡遊蕩的灰燼怪,保持五十步的距離。老王蹲在一堵斷牆後麵,壓低聲音:“試試,用最少的力。”
林越看著那隻灰燼怪,腦子裡飛快地算。
直接殺,至少需要三十點能量。但如果隻是讓它變弱呢?
他深吸一口氣,在心裡默唸,然後低聲開口:
“你的右膝,軟一半。”
聲音很輕,像是自言自語。
左手腕的紋路亮了一下,暗了。
那隻灰燼怪的右腿突然一彎,身體歪向一邊,踉蹌了兩步,差點摔倒。它低頭看著自己的腿,嘴裡發出含糊的嘶嘶聲,像是在困惑發生了什麼。
“上。”老王推了他一把。
林越拔出彆在腰間的匕首——老王昨天給他的,刀柄纏著布條,刀刃有鏽但還算鋒利。他貓著腰靠近,腳步很輕,像小時候從食堂偷饅頭那樣。
灰燼怪還在看自己的腿,冇注意到身後的動靜。
林越抬手,匕首刺進它的後頸。
冇有血。隻有一種黑色的黏稠液體從傷口滲出來,像是機油。灰燼怪掙紮了兩下,倒了。
能量餘額:98/100。
林越蹲在屍體旁邊,看著自己的手。剛纔那一刀的手感很奇怪——不是刺進肉裡的感覺,更像是刺進了一團濕沙子。
“五點能量。”他對老王說,“加上一刀。”
老王走過來,踢了踢灰燼怪的屍體:“怎麼樣?比昨天省了多少?”
“昨天用了九十點。今天用了兩點。”林越算了算——一點用於言靈,一點不知道用在哪了,大概是那刀刺下去的瞬間。
“省了九成。”老王點點頭,“這就是動腦子的好處。明天再練,爭取隻用一點。”
林越把匕首在灰燼怪的衣服上擦了擦,插回腰間。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老王,你怎麼知道我用了多少能量?”
老王叼著草棍,冇回頭:“猜的。你手腕上的紋路一亮一暗,跟心跳似的。亮的時間越長,用得越多。”
林越低頭看手腕。紋路幾乎看不到了,隻剩下一條很淡的青色細線。
“而且,”老王補了一句,“你說‘右膝軟一半’的時候,聲音明顯比昨天說‘彆動’的時候小。聲音越大,用得越多——這是我的猜測,你自己試試。”
林越記住了。聲音越小,消耗越少。
接下來幾天,他每天都在練。
第二天,他用“你的左眼看不見”(-1能量),配合匕首,殺了第二隻灰燼怪。
第三天,他用“你的平衡不穩”(-1能量),殺了第三隻。
第四天,他試著不用言靈,純靠匕首和格鬥,花了五分鐘才解決一隻灰燼怪。累得氣喘籲籲,手臂上還被抓了一道口子。
“疼嗎?”老王幫他包紮。
“還行。”
“記住這個疼。”老王把布條纏緊,“疼了,下次就知道躲。你那個動嘴皮子的能力,不能什麼都靠它。”
林越點頭。他知道老王說得對。
第五天,老王教他潛行。
“蹲低,重心放在後腳,腳尖先著地。”老王示範了一遍,動作雖然慢,但幾乎冇有聲音,“走路的時候看地麵,彆踩碎玻璃和乾樹枝。”
林越跟著學。孤兒院的經驗又幫了他——小時候為了躲院長的棍子,他練過怎麼悄無聲息地溜走。
“還行。”老王難得誇了一句,“但你太急了。步子再慢一半,聲音就冇了。”
第六天,老王教他分辨怪物。
“灰燼怪是F級,最低等,速度慢,冇腦子,落單的時候連普通人都能殺。”老王在地上畫了幾個簡圖,“E級叫‘潛行者’,速度快,喜歡偷襲。D級叫‘硬殼獸’,皮厚,力氣大。C級以上各有各的本事——噴火的、放毒的、能飛簷走壁的。”
“你怎麼區分?”
“看形狀。”老王指著遠處的廢墟,“灰燼怪是站著的,像人。潛行者的背是弓著的,像貓。硬殼獸的背上有殼,像烏龜。再往上,你就彆管它長什麼樣了——跑就是了。”
林越把每個形狀都記在腦子裡。
第七天,他第一次獨立生存。
老王讓他一個人去找食物,不帶言靈,隻用匕首和腦子。
林越在廢墟裡轉了兩個小時,找到半瓶水、一包過期的壓縮餅乾,還有一件還算完整的雨衣。他繞過了兩隻灰燼怪,躲開了一群“潛行者”的巡邏路線,還在一棟塌了一半的樓裡發現了一個廢棄的窩點——地上有血跡,牆上有彈孔,大概是被怪物襲擊的倖存者。
他翻了一遍,找到一把生鏽的砍刀和半盒子彈。
回到地下室的時候,老王正在煮湯。
“砍刀有用,子彈留著。”老王接過東西,看了他一眼,“冇碰到麻煩?”
“碰到兩隻灰燼怪,繞過去了。”
“冇用手能力?”
“冇用。”
老王點點頭,給他盛了一碗湯。
“行,第七天就能自己活下來了。”老王難得地笑了,“比我想的快。”
林越端著碗,冇說話。
其實他碰到的不隻是兩隻灰燼怪。
在一棟樓的拐角,他遠遠地看到了一群人——五個,都帶著武器,穿著統一的黑色外套,胸口彆著一個標誌。他們在一棟樓前停下,踹開門,裡麵傳來尖叫聲和哭聲。
然後槍響了。
林越蹲在五十米外的廢墟裡,看著那五個人從樓裡拖出來三個人——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一個孩子。
男人在掙紮,被一槍托砸倒。女人在哭,被捂著嘴拖走。孩子被一個穿黑色外套的人拎著後領,像拎一隻小雞。
林越的手握緊了砍刀。
但他冇動。
他記住了老王的每一個字:能跑就跑,能躲就躲。省下來的,以後都有用。
那五個人走了,帶著那三個人。
林越等他們走遠,才從廢墟裡出來。他看了一眼地上的血跡,然後轉身回了地下室。
“老王。”
“嗯?”
“你說末世裡最危險的不是怪物。”
老王停下攪湯的手,看著他。
“是人。”老王說,“記住了?”
林越點頭。
“記住了。”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摸著手腕上淡得幾乎看不到的紋路。
七天,他學會了怎麼找食物,怎麼躲怪物,怎麼用最低的能量解決最小的麻煩。
他攢了七百點能量。
但他也看到了末世真正的樣子——不是怪物吃人,是人吃人。
那五個人的黑色外套,他記住了。那個胸口的標誌,他也記住了。
總有一天,他會知道那是誰的人。
總有一天。
他把毯子拉到身上,閉上眼睛。
明天,他還要繼續攢。攢夠了,纔有資格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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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