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衍州走後的第二天,沈念把那幅“光”從紙筒裏取出來,又看了一遍。畫上的人還在走,朝著光的方向,一步一步。她盯著那個人看了很久,忽然發現一個問題——她看不清那個人的臉。不是畫得模糊,是根本沒有畫臉。當時畫的時候,她覺得不需要。那就是她,以後的她,不需要臉也能認出來。可現在她站在鏡子前麵,看著鏡子裏的人,忽然不確定了。那個人真的是她嗎?以後的她,真的能走到光裏去嗎?
她把畫重新卷好,塞進紙筒,蓋上蓋子,放在床頭櫃上。然後她坐下來,拿起鉛筆,開始畫新的。畫的是一個人站在窗前,窗外是光。和以前那張很像,但不一樣。這張畫裏,窗是開著的。那個人站在窗前,風吹進來,吹動她的頭發。她沒有走出去,隻是站在那裏,看著光。沈念畫完之後在背麵寫了一行字。“走出去之前,要先敢看。”
王媽來送午飯的時候,看到她又在畫畫,歎了口氣。“沈小姐,你這兩天畫了多少張了?歇歇吧,眼睛都熬紅了。”沈念放下鉛筆,揉了揉眉心。“睡不著。一閉眼就想週六的事。”王媽把飯擺好,在她旁邊坐下。“想什麽?怕出不去?”
沈念搖頭。“不是怕出不去。是怕出去了,回不來。”
王媽愣了一下。“什麽意思?”
沈念看著窗外,沉默了一會兒。“王媽,我出去之後,站在展覽上,站在我的畫旁邊。別人會看到我,會問我叫什麽名字,會問我是做什麽的。我要怎麽回答?說我是沈念,一個設計師?還是說我是厲衍州的替身,被關在別墅裏的人?”她頓了頓,“我怕出去之後,就不想回來了。”
王媽看著她,很久沒有說話。“沈小姐,”她終於開口,“你不想回來,就不回來。”
沈念轉過頭,看著王媽。王媽的眼睛裏有淚光,但嘴角是翹著的。
“可是——”
“沒有可是。”王媽握住她的手,“你聽我說。週六你出去,到了展覽上,找到蘇總,告訴她你的事。她一定有辦法。你不需要再回來。你留在外麵,留在蘇總那裏,留在一個能畫畫的地方。我這邊,你不用管。厲先生回來,我就說你趁我不注意跑了。他還能把我怎麽樣?”
沈念搖頭。“不行。王媽,我不能連累您。”
“你沒有連累我。”王媽拍拍她的手,“這是我自己的決定。我活了這麽大歲數,沒什麽怕的了。你還年輕,你有前途。你不能一輩子關在這裏。”
沈念低下頭,眼淚掉在手背上。她知道王媽說得對。這是她唯一的機會。厲衍州出差一週,下週六他不在,保安那邊她打了招呼,老張休息,周深不在。所有的條件都湊齊了,像上天特意安排的一樣。如果錯過了,不知道還要等多久。可她走了,王媽怎麽辦?厲衍州不會放過王媽的。她知道的。他也許會辭退王媽,也許會做更過分的事。王媽在這裏幹了二十年,這是她的家。她不能因為自己,讓王媽失去一切。
“王媽,”她抬起頭,“讓我想想。還有三天。”
王媽看著她,想說什麽,又嚥了回去。端著空碗走了。沈念坐在床邊,看著窗外。天灰濛濛的,要下雨了。她想起那個暴雨夜,她站在公司樓下等厲衍州,等來一身的泥水。那時候她沒有地方可去,沒有退路,隻能回去。現在不一樣了。她有地方可去,有人願意幫她,有一扇門在等她推開。可她不敢推。不是怕外麵的世界,是怕推開門之後,身後的人會受傷。
那天晚上,沈念沒有畫畫。她坐在窗前,看著遠處的城市燈火,想了很久。她想起方教授說的話——“不敢畫的畫,纔是你最該畫的。”現在她不敢做的事,是不是也是最該做的?她想起蘇晴說的話——“因為你值得。”她真的值得嗎?值得讓王媽冒險,值得讓蘇晴幫忙,值得走出去,站在陽光下?她不知道。她隻知道,如果這次不走,她可能會永遠留在這裏。不是被關著,是自己不想走了。因為習慣了,因為怕了,因為不敢了。她不要那樣。她不要變成那種人。
她站起來,走到書桌前,拿起那支鉛筆,在一張空白的紙上寫了一行字。“週六,我要走。”寫完之後她看著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後她摺好,放進口袋裏。
第二天一早,沈念去找王媽。王媽在廚房裏洗碗,聽到腳步聲,轉過身。沈念站在門口,看著她。“王媽,我想好了。”
王媽擦幹手,走過來。“想好了?”
“嗯。週六我走。出去了就不回來了。”
王媽看著她,眼眶紅了,但笑了。“好。好孩子。”
“可是王媽,”沈念握住她的手,“您怎麽辦?厲先生回來,不會放過您的。”
王媽搖搖頭。“他不會把我怎麽樣的。我在厲家幹了二十年,他沒有理由辭退我。就算他辭退我,我也不怕。我老家的房子還在,回去也能過日子。”
“王媽——”
“別說了。”王媽拍拍她的手,“你走了,我就放心了。你留在這裏,我天天替你揪心。你走了,我反而睡得著。”
沈念看著她,眼淚流下來。王媽伸手給她擦掉。“別哭。週六還要去展覽呢,眼睛哭腫了不好看。”
沈念笑了,笑著笑著又哭了。那天下午,她把自己關在房間裏,開始收拾東西。其實沒什麽好收拾的。她的東西很少——幾件衣服,一些畫材,還有那些畫。她把那六張畫——父親、燈、門、母親、河、光——小心地卷好,放進紙筒裏。又把蘇晴的信、名片、會員卡放進口袋。最後她把那支跟了她很久的鉛筆握在手裏,看了很久。筆杆被她握得發亮,橡皮頭早就用禿了。她捨不得丟。這支筆陪她畫了那麽多畫,陪她熬過那麽多夜晚。她把它放進口袋裏,和那些信放在一起。
王媽來敲門的時候,她正站在窗前,看著外麵的天。“沈小姐,有你的信。”
沈念轉過身,接過信封。是蘇晴的。她拆開,裏麵是一張請柬。大紅色的,燙金字型。“新銳設計師大賽頒獎典禮暨作品展覽。恭請沈念小姐出席。”下麵寫著時間和地址。週六,上午十點,市美術館。沈念握著那張請柬,手在發抖。王媽湊過來看了一眼,眼眶紅了。“這就是——”
“嗯。”沈念點頭,“週六的展覽。”
王媽看著請柬上的字,唸了一遍。“恭請沈念小姐出席。”她抬起頭,看著沈念,“沈小姐,你看,上麵寫的是你的名字。不是別人的,是你的。”
沈念低下頭,看著那行字。沈念。不是替身,不是影子,是她自己。她把請柬小心地放進口袋裏,和那些信、那支鉛筆放在一起。然後她抬起頭,看著王媽。
“王媽,週六,我一定會去的。”
那天晚上,沈念失眠了。不是緊張,是太高興了。高興到躺不住,坐起來,開啟台燈,把那幅“光”從紙筒裏抽出來,看了又看。畫上的人還在走,朝著光的方向。這次她看清了——那個人在笑。不是大笑,是很淡很淡的笑,像她畫完那盞燈之後的笑,像她畫完那扇門之後的笑,像她把父親畫出來之後的笑。是那種——知道自己能走出去的笑。
她把畫放回去,躺到床上。窗外有月亮,很圓很亮。月光照進來,落在她臉上,落在她手上。她舉起手,讓月光落在指尖。還有兩天。兩天之後,她就能走出這扇門,去展覽,站在自己的作品旁邊。她的畫會掛在牆上,旁邊寫著她的名字。沈念。不是替身,不是影子,是她自己。
她閉上眼,在心裏默默地說:爸,媽,我要出去了。你們看到了嗎?她不知道他們能不能看到。但她知道,他們會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