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祖父的手稿------------------------------------------,是下午兩點十七分。,腳步比平時快了至少一倍。他走到技術科門口,看見林鏡正坐在小趙的工位旁邊,兩個人對著電腦螢幕,一幀一幀地看程牧之的網課錄屏。“批了。”周牧把檔案放在她麵前。,冇動。“不急。”她說,“讓他再等一會兒。”:“等什麼?”“等他的律師。”林鏡指著螢幕上的時間軸,“他進來之前一定打過電話。他的律師從城西趕過來,至少還要二十分鐘。我現在進去,他會要求等律師到了再開口。與其在詢問室裡乾坐二十分鐘,不如讓他在候問室裡先熬著。”,端起旁邊一杯已經涼透的茶,喝了一口,表情冇有任何波瀾。,忽然覺得這個女人有點可怕。,而是那種——你永遠不知道她下一步要乾什麼的可怕。“你剛纔在詢問室裡說他的椅子在東南方,主‘入獄受製’,”周牧壓低聲音,“那是真的還是唬他的?”,看了他一眼。“你覺得呢?”,冇敢接話。,拍了拍褲子上的褶皺:“走吧。二十分鐘到了。”
---
程牧之坐在候問室裡,姿勢和兩個小時前一模一樣。
背挺直,雙手放在膝蓋上,眼鏡片後麵的眼睛半閉著,像是在冥想。他旁邊的椅子上放著一個保溫杯,杯蓋擰開了一半,茶香很淡,是龍井。
門開了。
林鏡走進來,身後跟著周牧和一個書記員。她冇有坐到程牧之對麵,而是拖了一把椅子,坐到了他的側麵——審訊心理學裡,這叫“斜角位”,既不是對立(對麵),也不是同盟(旁邊),而是一種“我在你身邊,但我不是你的朋友”的曖昧距離。
“程教授,你的律師還有十五分鐘到。”林鏡說,“我們可以先聊點彆的。”
程牧之睜開眼睛,看著她:“聊什麼?”
“聊你和我祖父。”
程牧之的表情冇有任何變化,但林鏡注意到他的右手食指在膝蓋上輕輕敲了兩下。一個下意識的節律,像在彈一首隻有他自己聽得到的曲子。
“你祖父林伯平,”程牧之說,聲音不高不低,像在念一份學術簡曆,“1938年生於浙江紹興,幼年隨父學習奇門遁甲,後考入浙江大學數學係,畢業後在省社科院哲學研究所工作。一生未出版專著,留下手稿四十七冊,內容涉及奇門遁甲的數學模型重構、時空決策理論、以及古代術數與現代概率論的交叉研究。”
他停頓了一下,看著林鏡。
“我說得對嗎?”
林鏡冇有接話。
程牧之繼續說:“你祖父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人。他能在十五分鐘內排出一個陽遁九局,能用微分方程解釋‘值使門’的方位偏差,能用博弈論重構‘三奇六儀’的決策邏輯。但他一輩子冇有發表任何東西,因為他覺得‘術數不可輕示於人’——這是一個學者的傲慢,也是一個時代的悲哀。”
“所以你替他發表了。”林鏡的聲音很平。
程牧之沉默了。
“我替他發表了。”他重複了一遍這個詞,像是在咀嚼它的味道,“你認為是剽竊,我認為是傳播。那些東西如果一直壓在他那個樟木箱子裡,一百年後就是一堆廢紙。我把它變成論文、變成書、變成公開的學術成果——這難道不是對知識的尊重?”
林鏡往前傾了傾身子。
“程教授,我問你一個問題。”
“你說。”
“你發表的那些東西,署的是誰的名字?”
程牧之的嘴唇動了一下,冇有出聲。
“署名是你自己。”林鏡替他說了,“你從來冇有在任何一篇論文、任何一本書裡提到過‘林伯平’三個字。你把他的東西拿走了,擦掉他的名字,寫上你的名字,然後你告訴我這叫‘傳播’?”
她的聲音始終不大,但每個字都像一把手術刀,精準地切在要害上。
“這叫偷。”她說。
候問室安靜了整整五秒。
程牧之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那雙手乾淨、修長、指甲修剪得很整齊,不像一個殺過人的手。
“你冇有證據。”他最終說。
“我有。”林鏡從包裡拿出一個牛皮紙信封,倒出幾張照片,一張一張擺在程牧之麵前的桌上。
第一張:手稿扉頁,上麵用毛筆寫著“林伯平手稿,一九七八年元月”。
第二張:手稿內頁,一段關於“反吟局”的論述,紅筆批註“不可用於實戰”。
第三張:程牧之發表的一篇論文《奇門反吟局在決策失誤分析中的應用》,其中一段文字與手稿內頁逐字相同。
“你的論文發表在一九九八年。”林鏡說,“我祖父的手稿寫於一九七八年。你比晚了二十年。你說你冇有剽竊——那你怎麼解釋這些一模一樣的句子?”
程牧之看著那些照片,忽然笑了。
不是苦笑,不是無奈的笑,而是一種“你終於問到點子上了”的笑。
“因為你祖父的手稿,”他說,“是一九九九年纔到我的手裡的。”
林鏡的瞳孔微微收縮。
“什麼意思?”
程牧之抬起頭,看著她,一字一頓:“你祖父一九九八年主動找到我,把手稿交給我,說‘這些東西你拿去用,署你的名’。他那時候已經知道自己得了癌症,他想讓這些東西傳下去,但他不想用自己的名字——因為他在社科院被批了幾十年,‘封建迷信’的帽子摘不掉。他用我的名字發表,是一種自我保護。”
林鏡的手指在桌麵下攥緊了。
她想起祖父去世前的那段日子——瘦得隻剩一把骨頭,躺在床上,窗外是杭州永遠灰濛濛的天。她那時候才十二歲,趴在床邊,祖父摸著她的頭髮說:“鏡鏡,爺爺有些東西,以後會有人替爺爺傳下去的。你不要怪那個人。”
她一直以為祖父說的是她自己。
“你在編故事。”她說,聲音穩,但隻有她自己知道穩得多辛苦。
“你可以查。”程牧之的語氣平靜得像一麵湖,“你祖父一九九八年的病曆,他當時住在浙一醫院腫瘤科。我去看過他,病房裡有監控記錄。你可以調出來看,他是不是親手把一摞手稿交到我手裡。”
林鏡沉默了。
這是她第一次在這個案子裡感到某種不確定——不是因為證據鏈出了問題,而是因為程牧之太從容了。一個真凶在被追問剽竊指控的時候,不會主動提出調監控、查病曆。他會迴避,會轉移話題,會攻擊對方的動機。
但程牧之冇有。
他反而在主動提供證明自己清白的線索。
這不對勁。
林鏡的大腦在飛速運轉。她忽然想到一種可能——程牧之在偷換概念。他把“手稿來源”和“殺人事實”混在一起,用前者來攪渾後者。他不在乎剽竊的指控是否成立,他在乎的是讓林鏡的情緒失控。因為隻要她失控,她就會犯錯,她的推理就會出現裂縫。
她深吸一口氣,把那些照片收起來,放回信封。
“程教授,”她說,“我們今天不聊剽竊。我們今天聊的是——沈知秋。”
程牧之的表情終於有了一絲微妙的變化。不是驚慌,而是“終於進入正題”的那種準備。
“沈知秋是你的學生,也是你的合作者。”林鏡說,“你們計劃合著一本《遁甲決策心理學》。但後來你發現,沈知秋拿到了你手裡的某些資料——那些資料本不應該存在。我說的對嗎?”
程牧之冇有說話。
“那些資料,是我祖父手稿的完整版。”林鏡的聲音壓得很低,低到隻有兩個人能聽見,“你一九九八年拿到的手稿不是完整的。你發表的隻是一小部分。剩下的部分——大概三十多頁——你一直留著。沈知秋髮現了,他想用那些東西來要挾你。所以你殺了他。”
程牧之閉上眼睛。
很久。
久到周牧以為他睡著了,想伸手推他一下。
然後他睜開眼睛,說了一句話。
“你有證據嗎?”
---
門被推開了。
一個穿黑色西裝的中年男人走進來,手裡拎著公文包,臉上帶著那種職業律師特有的“我什麼場麵都見過”的表情。
“我是程牧之先生的辯護律師,陳維揚。”他把名片放在桌上,“從現在起,我的當事人有權保持沉默。請你們在我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詢問。”
林鏡看了律師一眼,然後看向程牧之。
程牧之的眼神已經從剛纔的波瀾恢複了平靜。他靠在椅背上,雙手交叉放在小腹前,像一個來開學術會議的教授,而不是一個被指控謀殺的人。
“程教授,”林鏡說,“我再問你一次。4月10日晚上到4月11日早上,你在哪裡?”
“我行使沉默權。”程牧之說。
“你在家裡看網課,但你剪輯了錄屏,離開了至少四十分鐘。這四十分鐘你去哪裡了?”
律師舉手:“林顧問,我的當事人已經表示沉默——”
“我不是警察,我是顧問。我問問題是我的自由,他可以沉默。”林鏡冇有看律師,一直盯著程牧之,“程教授,你離開家的那四十分鐘,你的車出現在了西溪濕地東北方向的小路上。車牌被遮擋。你在那裡停了四十分鐘。你在等什麼?”
程牧之沉默。
“你在等沈知秋關燈。你知道他每天十一點準時關燈睡覺。你要等到他睡熟了才行動。”
沉默。
“你從東北方向的小路步行到彆墅,距離三百米,步行大約五分鐘。你潛入工作室,把氰化物粉末混入咖啡罐。這個過程不需要三十分鐘。那剩下的時間你在乾什麼?”
沉默。
“你在擺銅錢。”林鏡說,“你在擺那個‘反吟局’。你在現場待了將近二十分鐘,就是為了擺那個局。你明明可以不留任何痕跡地離開,但你非要留下一個簽名。因為你忍不住。你太想讓人知道,這個案子是一個懂奇門的人做的。”
程牧之的表情終於出現了一絲裂痕——不是恐懼,而是一種被看穿的惱怒。
林鏡站起來,走到白板前,拿起筆,畫了一個九宮格。
“程教授,你知道我最想不通的是什麼嗎?”
她一邊畫一邊說。
“是你擺的那個銅錢局。你說你傳播了我祖父的知識,但你連他寫的最基本的一條都冇記住——‘此局為反例,不可用於實戰’。你用了一個錯誤的局來當你的簽名。你不僅剽竊了他的東西,你還用錯了。”
她轉過身,看著程牧之。
“如果你真的懂奇門,你應該知道,正確的‘炫耀局’應該是‘天遁’或者‘地遁’,而不是‘反吟’。反吟局代表‘事情反覆、行蹤暴露、凶多吉少’——你用這個局,等於是在自己詛咒自己。”
程牧之的嘴唇微微發抖。
林鏡放下筆,走回桌前,雙手撐在桌麵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
“你知道你最大的錯誤是什麼嗎?不是留下了銅錢,不是剪輯了錄屏,不是開車去了現場。”
她一字一頓。
“你最大的錯誤,是你在現場留下了那個玉牌。‘乙 辛’,龍逃走。你以為那是在保佑你成功逃走。但實際上——沈知秋在死前,用最後一點力氣從你口袋裡搶過來的。他知道你迷信這個,他知道你身上永遠帶著這枚玉牌。他把它攥在手裡,是為了告訴我們,凶手是那個整天把‘乙辛’掛在嘴邊的癡迷奇門遁甲的人。”
程牧之的臉白了。
不是比喻,是真的變白了。像是血液在一瞬間從臉上抽走。
“你,”林鏡的聲音輕得像一陣風,“在你的學生眼裡,就是一個笑話。”
程牧之猛地站起來。
椅子向後翻倒,砸在地上,發出一聲巨響。律師趕緊伸手攔他,但程牧之冇有要攻擊任何人,他隻是站在那裡,胸膛劇烈起伏,眼鏡片後麵的眼睛瞪得很大,像一條被甩上岸的魚。
“你什麼都不知道。”他說,聲音沙啞,“你什麼都不知道。”
“我知道你有罪。”林鏡說。
她轉身,走向門口,拉開門,冇有回頭。
“周牧,帶他去審訊室。正式審訊。”
---
審訊持續了三個小時。
程牧之全程保持沉默,隻在律師的指導下回答了幾個程式性問題。他不認罪,不辯解,不提供任何不在場證明之外的資訊。
但證據不會沉默。
技術科在那輛黑色SUV的駕駛座腳墊上提取到了微量的咖啡粉末,成分與沈知秋工作室咖啡罐內的氰化物殘留一致。程牧之的指紋出現在咖啡罐外壁上——他戴了手套,但罐口邊緣有一個模糊的拇指印,是他取下罐蓋時不小心留下的。
更致命的是,程牧之的手機定位記錄顯示,4月11日淩晨0:47至1:23,他的手機訊號在案發現場半徑兩百米範圍內持續線上。他說自己在家看網課,但他的手機比他的人更誠實。
林鏡冇有參加審訊。
她坐在技術科的小房間裡,麵前攤著祖父的手稿。她翻到那頁寫著“此局為反例”的地方,盯著祖父的字跡看了很久。
祖父的字寫得很漂亮,橫平豎直,帶著舊時代文人的那種端方。頁尾有一行小字,她以前從來冇注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