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裏,張鵬麵對沈如塵提出的五個疑點,臉色瞬間變得慘白,眼神裏的慌亂取代了之前的悔恨。
他支支吾吾,始終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隻是反複強調說道“我都說了,人是我殺的,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做的,你們不要問了,我願意接受任何法律懲罰”。
“張鵬,你還想狡辯?”沈如塵將死者肺部積水的檢測報告和手腕捆綁痕跡的照片放在他麵前大聲嗬斥道。
“死者被拋入水箱前已經溺水,手腕有捆綁痕跡,這些都是鐵證”。
“你的口供裏完全沒有提到,你怎麽解釋?還有,電梯監控裏的身影拖著的東西根本不是成年人的體型,你說你拖的是郝蕾的屍體,那具體重近百斤的屍體,你一個一米六幾的人,怎麽可能拖出那樣的身影?”。
張鵬的頭埋得更低,手指摳著審訊椅的邊緣,指節發白。
他沉默了許久終於崩潰大哭道“我錯了,我撒謊了,人不是我殺的,我隻是幫人處理了屍體,我是替人頂罪,我害怕……”。
原來,張鵬確實對郝蕾心生愛慕也確實被郝蕾羞辱過,但他根本沒有勇氣殺人。
三天前的晚上十一點,他正在小區西側的廢棄工地附近散心,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大哥。
他說知道他和郝蕾的矛盾,還說已經把郝蕾殺了,讓他幫忙把屍體處理掉,否則就殺了他的孩子。
張鵬獨自帶著孩子生活,孩子是他的命根子,對方還發來了他孩子的照片,威脅他如果不配合就立刻對孩子下手。
張鵬被嚇壞了,隻能按照對方的要求,來到3號樓2704室。
屋內一片狼藉,郝蕾的屍體躺在臥室的地上,全身**,頭部有血,手腕上還有捆綁的痕跡。
對方給了他一把屋麵電子鎖的備用鑰匙,還有一瓶消毒水,讓他把屍體拖到屋麵水箱裏,還教他如何清理現場的指紋,如何躲避監控。
張鵬按照對方的要求,將屍體拖進電梯,直達頂層屋麵,扔進水箱,倒上消毒水,又清理了屋內的痕跡,將沾血的衣服和作案工具扔進廢棄工地。
事後,對方給了張鵬五萬元現金,還威脅他,如果敢說出真相,就立刻殺了他和孩子。
張鵬害怕被報複,隻能選擇沉默,直到警方找到他,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他,他以為是對方故意陷害他。
走投無路之下,隻能承認自己殺了人。
“我不知道對方是誰,他的聲音經過變聲處理,全程都是電話聯係,沒有見過麵,也不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張鵬哭著說道。
“我真的不知道他為什麽要殺郝蕾,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找我當替罪羊,我隻是害怕他傷害我的孩子,我沒辦法……”。
張鵬的交代讓案件的調查方向徹底改變。
真正的凶手隱藏在幕後,心思縝密,手段殘忍,還利用了張鵬對郝蕾的愛慕和對孩子的牽掛,讓他成為替罪羊。
而且凶手熟悉小區的環境,還能拿到屋麵電子鎖的備用鑰匙,甚至能精準掌握張鵬的行蹤。
這說明凶手要麽是小區內部人員,要麽是和郝蕾關係密切的人,對郝蕾和張鵬的情況瞭如指掌。
沈如塵立刻安排人手,對張鵬的通話記錄進行調查,發現三天前晚上,聯係張鵬的是一個無主的虛擬號碼,無法溯源。
而張鵬收到的五萬元現金,都是嶄新的百元紙幣,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顯然凶手早有準備。
“凶手反偵察能力極強,做事滴水不漏,還懂得利用他人的弱點,不是一般的犯罪分子”沈如塵在案情分析會上說道。
“現在,我們重新梳理線索,從五個疑點入手,結合郝蕾的社會關係,找出真正的凶手”。
“第一,查詢缺失的那枚耳釘確定其下落”。
“第二,調查電梯監控裏的模糊身影確認其身份”。
“第三,查詢死者生前溺水的地點提取相關物證”。
“第四,尋找捆綁死者的軟質繩索確定其材質”。
“第五,重新勘查2704室尋找遺漏的打鬥痕跡和凶手線索”。
很快,徐茂華和池鑫對郝蕾的社會關係進行了深入調查,發現了一個重要的人物江灣壹號的開發商,盛天集團的少東家,林浩宇,29歲,
他和郝蕾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在一起已經一年多了隻是一直沒有公開。
“林浩宇和郝蕾的關係很親密,郝蕾的這套2704室,就是林浩宇送的,而且郝蕾的很多設計單子都是林浩宇介紹的”徐茂華拿著調查資料說道。
“但我們發現兩人最近的關係並不好,經常吵架,三天前的下午,有人看到林浩宇和郝蕾在小區樓下的咖啡館吵架,郝蕾情緒很激動,還摔了杯子,林浩宇的胳膊被郝蕾抓傷了,和死者指甲縫裏的皮肉組織DNA比對初步吻合!”。
“更重要的是,林浩宇身高185cm,穿41碼的鞋子和現場提取的鞋印尺碼一致”。
“而且他作為小區的開發商,擁有小區所有區域的通行許可權,包括屋麵電子鎖的備用鑰匙,還熟悉小區的監控佈局,知道屋麵監控損壞,具備所有的作案條件”。
“還有我們調查到郝蕾最近在和林浩宇談分手,還向林浩宇索要五百萬的分手費,說如果林浩宇不給,就把他挪用公司公款、包養情人的事情曝光,林浩宇因此懷恨在心有強烈的作案動機”池鑫補充道。
“而且,三天前晚上十點到十一點,林浩宇說他在公司加班,但公司的監控顯示,他十點左右就離開了公司,有足夠的作案時間”。
林浩宇,開發商少東家,郝蕾的男朋友,有作案動機、作案時間、作案條件,指甲縫的皮肉組織DNA初步吻合,鞋印尺碼一致,還擁有小區的通行許可權。
所有的新線索都指向了這個看似光鮮亮麗的富二代。
沈如塵立刻讓人調取林浩宇的行蹤軌跡,發現三天前晚上十點十五分,林浩宇的車出現在江灣壹號附近的停車場,十點四十分離開。
這個時間段正好是郝蕾的死亡時間,也是張鵬接到陌生電話的時間。
“林浩宇有重大作案嫌疑!”沈如塵立刻吩咐道。
“立刻傳喚林浩宇,進行審訊,同時對他的住所、車輛進行全麵勘查,提取相關物證”。
下午六點,林浩宇被帶到刑偵支隊。
他穿著一身名牌西裝,頭發梳得一絲不苟,臉上帶著倨傲的神色。
他看到沈如塵,不屑地挑眉“警察同誌,你們憑什麽抓我?我是盛天集團的少東家,你們這樣做是在影響我們公司的聲譽,我可以告你們誹謗”。
“林浩宇,你少在這裏裝腔作勢”沈如塵將郝蕾的照片放在他麵前大聲嗬斥道。
“你和郝蕾是男女朋友關係,近期因分手和五百萬分手費的事情多次吵架,三天前下午,你們還在小區樓下的咖啡館發生激烈爭執,郝蕾抓傷了你的胳膊”。
“這一點你怎麽解釋?”。
“我和她吵架是事實,她抓傷我也是事實,但這能說明什麽?情侶之間吵架很正常,難道吵架就要殺人嗎?”林浩宇冷哼一聲反駁道。
“還有,你們說我有作案時間,我隻是離開公司去見了一個客戶,隻是沒有留下記錄而已,不能證明我殺了人”。
“那你說說,你見的是哪個客戶?在哪裏見的?有什麽證據?”沈如塵追問道。
林浩宇的眼神閃爍了一下,支支吾吾道“我……我記不清了,時間太久了,我忘了”。
“記不清了?”沈如塵冷笑一聲。
他將DNA比對報告、鞋印尺碼報告、車輛行蹤軌跡報告放在他麵前。
“死者郝蕾指甲縫裏的皮肉組織和你的DNA高度吻合”。
“現場提取的41碼鞋印和你的鞋碼一致”。
“三天前晚上,你的車出現在江灣壹號附近,正好是郝蕾的死亡時間”。
“你作為小區開發商,擁有屋麵電子鎖的備用鑰匙,熟悉監控佈局,具備所有的作案條件,你還想狡辯嗎?”。
林浩宇的臉色瞬間變了,倨傲的神色消失不見。
他拿起報告看了一眼,手指微微顫抖,但依舊強裝鎮定道“這些都隻是間接證據,不能證明我殺了人,你們有直接證據嗎?”。
“沒有直接證據,你們不能定我的罪”。
沈如塵知道林浩宇心裏清楚警方目前沒有直接證據,所以纔敢如此囂張。
想要定他的罪,必須找到直接證據。
比如作案工具、缺失的耳釘、捆綁的繩索,或者是林浩宇在現場留下的其他痕跡。
沈如塵離開審訊室對著眾人吩咐道“立刻加大勘查力度,對林浩宇的住所、車輛進行全麵搜查,同時重新勘查3號樓2704室和屋麵水箱,務必找到直接證據!”。
隊員們立刻行動起來,一場尋找直接證據的攻堅戰就此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