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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U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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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墨冇有睡。

淩晨兩點,他坐在自家客廳的沙發上,黑貓「證據」蜷縮在他腿邊,呼嚕聲像一台小型發動機。茶幾上攤著三樣東西:孫德勝案的第一版屍檢報告(U盤內容他已連夜看完)、他今天在恆遠新城拍的照片、以及一份他從內部係統列印出來的馬建國的履歷。

馬建國,五十四歲,從警三十二年。基層派出所民警出身,一步步爬上來的。三年前任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分管重案組——也就是說,三年前秦墨是他的直接下屬。去年升任支隊長,接替了退休的老支隊長。

履歷上冇有任何問題。乾淨得像一張白紙。

但秦墨知道,最臟的東西,往往藏在最乾淨的表象下麵。

他把第一版屍檢報告又看了一遍。林致遠的原始報告比最終版本多了整整四頁——詳細的傷口形態學分析、碎玻璃的斷裂麵顯微描述、以及對「**型墜落傷」的專業判斷。最後一頁的結論部分,林致遠用了一種非常剋製的措辭寫下了他的意見:

「死者右手的玻璃劃傷形態與墜落過程中被動接觸玻璃產生的傷痕存在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建議偵查部門排除意外墜落的可能性,重點調查他殺。」

「排除意外墜落的可能性。」秦墨在心裡重複了一遍這句話。

如果這份報告當年冇有被壓下去,孫德勝的案子就會重新定性,就會有正式的偵查,就會有人去查那片碎玻璃的來源,就會有人去問恆遠地產「備用方案」是什麼意思。

但是報告被壓下去了。被他的上司壓下去的。

秦墨拿起手機,翻到通訊錄裡「馬建國」的名字,看了很久,然後鎖了螢幕。

現在不能打草驚蛇。他需要更多的證據——不是指向孫德勝案的證據,而是指向馬建國為什麼要壓這個案子的證據。一個副支隊長,冇有足夠的動機去為一個地產公司壓下一個命案。除非——

除非恆遠地產給他的,比「組織決定」這四個字更多。

秦墨把東西收好,關了燈。黑暗中,他閉上眼睛,但冇有睡著。他的腦子裡在排演明天的行動——去方誠家取指紋,每一個步驟都要精確。林曉十點出門,他有四十分鐘。方誠家的佈局他從沈牧之那裡拿到了草圖:三室一廳,主臥在東南角,書房在西北角。方誠最常待的地方是書房,指紋最可能提取的位置是書桌的抽屜把手、滑鼠、以及——

他的手機震動了。淩晨兩點十七分。

一條簡訊,號碼被遮蔽:

「明天去方誠家的時候,注意書房書架第三排從左邊數第七本書。書的背麵貼著一樣東西。」

秦墨盯著螢幕,坐起來。黑貓被他的動作驚醒,跳下沙發,不滿地叫了一聲。

又是那個神秘人。跟今天把檔案放進他後備箱的是同一個人——號碼相同,遮蔽方式相同。

他回撥過去,不出所料,關機。

秦墨把手機扔在沙發上,躺回去。他在腦子裡把這句話記了三遍:書房書架第三排從左邊數第七本書。

是誰在給他遞線索?這個人知道他在查什麼,知道他的下一步行動,甚至知道他明天要去方誠家——這說明這個人要麼在跟蹤他,要麼在跟蹤沈牧之,要麼——

要麼就是沈牧之本人。

秦墨想了想,排除了這個可能性。沈牧之不會用這種方式傳遞資訊,他的風格是直接說,從不故弄玄虛。

那會是誰?

何誌遠?不可能。何誌遠失蹤了,而且如果他是這個神秘人,他冇有必要把八百萬轉到自己的離岸帳戶。

方誠?更不可能。方誠的屍體大概率就是廣場上的那具無名屍。

那就是另一個人——一個到目前為止還冇有出現在棋盤上的人。

秦墨翻了個身,閉上眼睛。這次他強迫自己入睡,因為他知道,明天會是漫長的一天。

上午九點五十分。翡翠花園小區。

秦墨把車停在12號樓的對麵,位置正好能看到單元門。他熄了火,搖下車窗,點了一根菸。

九點五十五分,單元門開了。林曉走出來,穿著一件駝色的大衣,拎著一個黑色的手提包,步履匆匆。她上了一輛停在路邊的計程車,車子駛出小區大門,消失在主路上。

秦墨看了一眼手錶,開始計時。

他從車裡出來,快步走進單元樓。樓梯間裡冇有人,他三步並作兩步上了三樓,在301門前停下來。他戴上手套,從口袋裡掏出一把鑰匙——沈牧之昨天給他的備用鑰匙,方誠放在事務所的應急備用。

鑰匙插進鎖孔,轉動,哢噠一聲,門開了。

方誠家的佈局跟沈牧之給的草圖完全一致。進門是客廳,左手邊是餐廳和廚房,右手邊是一條走廊,走廊儘頭是主臥,走廊左側是書房。

秦墨冇有浪費時間,直接走向書房。

書房不大,大約十二平方米,靠牆是一整麵書架,從地板到天花板,塞滿了法律專業書籍和檔案夾。書桌前有一把人體工學椅,桌上放著一台關閉的膝上型電腦、一個馬克杯、一盞檯燈。

秦墨先提取了桌麵上的指紋。馬克杯的把手、滑鼠、抽屜的金屬拉手——他用專用的指紋採集膜一一提取,小心地裝進證物袋裡。這些應該夠了,但他還是走到了書架前麵。

第三排。從左邊數第七本書。

他數了一下——第一排是最高層,第二排,第三排。從左往右數,第一本,第二本……第七本。

是一本《公司法實務指南》,厚約五百頁,書脊已經有些磨損,顯然被翻過很多次。秦墨把書從書架上抽出來,翻到背麵——

書的封底內側,貼著一個透明的自封袋,大約半個手掌大小,裡麵裝著一張摺疊的紙條。

秦墨把自封袋揭下來,隔著袋子展開紙條。上麵是手寫的字跡,跟方誠留在沈牧之辦公室的那張紙條不同——這張紙條上的字跡非常潦草,像是在極度緊張的狀態下寫成的:

「馬建國收了恆遠地產的錢。三筆,總計一百二十萬。轉帳記錄在何誌遠手裡。方誠備份了一份,在U盤裡。但U盤被設定了指紋鎖,隻有方誠能開啟。如果你在讀這張紙條,說明方誠已經死了。用他的指紋開啟U盤,把裡麵的東西交給媒體。不要交給警方——警方裡有他們的人。」

秦墨讀完最後一個字,手指微微發麻。

馬建國。一百二十萬。三筆。

一個刑偵支隊長,收受賄賂,壓下一個命案。

不——不隻是壓下孫德勝的案子。紙條上說「三筆」,而馬建國升任支隊長是去年的事。這三筆錢,可能對應著三個不同的「幫忙」。

秦墨把紙條裝進口袋,迅速掃視了一下書架。他注意到第七本書旁邊的第八本書——一本《刑事證據規則》,書脊的傾斜角度跟旁邊的書不太一樣,像是被頻繁抽出來又放回去。

他抽出那本書,翻開。書的扉頁上寫著一行小字,是方誠的筆跡:

「2014.9.17——第一具屍體的身份:李彥斌,男,24歲,恆遠地產前員工。」

秦墨的手停住了。

2014年9月17日。那是第一起無名屍案的案發時間。卷宗編號2014-0917。

第一具屍體的身份,在這本書的扉頁上。

李彥斌。恆遠地產前員工。

秦墨迅速拿出手機,拍下了這行字,然後把書放回原位。他把書架的排列恢復原樣,確認冇有留下任何痕跡,然後走出書房。

他在客廳裡站了十秒,環視了一圈,確保所有東西都在原來的位置。然後他走到門口,開啟門,側耳聽了聽走廊裡的動靜——安靜。

他閃身出去,輕輕帶上門,聽到鎖舌落入門框的哢噠聲。

下樓,上車,發動引擎。他看了一眼手錶——十點三十一分。用時三十六分鐘,比預計的四十分鐘還快了四分鐘。

他冇有立刻離開,而是坐在車裡,把剛纔拍的照片又看了一遍。

李彥斌,恆遠地產前員工,2014年死亡,是第一具無名屍。

這條資訊把兩個案子——連環無名屍案和恆遠地產案——徹底連在了一起。

無名屍案的第一個死者,是恆遠地產的前員工。而恆遠地產,通過馬建國壓下了孫德勝的命案。而孫德勝的死,跟城南舊城改造專案有關。而那個專案,涉及到一塊「下麵埋著不該埋的東西」的地。

所有的線索都在指向同一個方向——恆遠地產。

而恆遠地產的法務總監何誌遠,現在失蹤了。方誠,何誌遠的大學同學、可能也是他的同謀或者顧問,現在很可能已經死了。

秦墨發動車子,駛向沈牧之的事務所。

下午一點五十五分。牧之聯合律師事務所。

秦墨到的時候,沈牧之正在會議室裡等著他。會議桌上擺著兩樣東西:一檯膝上型電腦,連線著一個指紋讀取器;還有一個3D指紋膜印表機——一台銀色的桌麵裝置,看起來像一個小型的微波爐。

「東西拿到了?」沈牧之問。

秦墨把裝著指紋採集膜的證物袋放在桌上。沈牧之拿起來,對著光看了看,點了點頭。

「方誠的?」

「馬克杯和滑鼠上的,應該是他的常用指紋。」秦墨坐在對麵,「我在他家裡還找到了別的東西。」

他把手機裡的照片給沈牧之看了。沈牧之接過手機,盯著那行字看了整整十秒,然後放下手機,摘掉眼鏡,用手指捏了捏鼻樑。

「李彥斌。」他的聲音很低,「你查過這個名字嗎?」

「還冇有。我拿到之後直接過來了。」

沈牧之重新戴上眼鏡,開啟膝上型電腦,登入了一個商業資訊查詢平台。他在搜尋欄裡輸入「李彥斌恆遠地產」,敲下回車鍵。

結果出來了。

「李彥斌,男,1990年生,2012年入職恆遠地產,任職於工程部。2014年9月10日離職,離職原因欄寫的是『個人發展』。2014年9月17日——也就是離職後第七天——被報失蹤。失蹤案冇有立案,因為家屬冇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他處於危險狀態。」沈牧之唸完,抬起頭,「然後就再也冇有他的任何記錄了。」

「直到他的屍體被髮現。」秦墨說,「但冇有身份資訊,所以一直冇能確認。」

「前四具屍體都冇有確認身份?」沈牧之問。

「對。冇有指紋,冇有牙齒,冇有麵部特徵。DNA資料庫裡也冇有匹配。如果死者是冇有前科、冇有被採集過DNA的普通人,就永遠無法確認身份。」秦墨停頓了一下,「但現在我們知道第一具屍體的身份了——李彥斌,恆遠地產前員工。而且他是在離職後第七天失蹤的。」

「離職。」沈牧之重複了這兩個字,「他為什麼離職?」

「這個要查。」

沈牧之點了點頭,不再說話。他開始操作指紋膜印表機——把指紋採集膜放入掃描槽,機器發出輕微的嗡嗡聲,螢幕上顯示出一枚指紋的三維模型。然後印表機開始工作,一層一層地噴塗矽膠材料。

整個過程大約持續了十分鐘。印表機停止工作時,托盤上躺著一枚肉色的指紋膜,薄如蟬翼,紋路清晰,跟真實的指紋幾乎無法區分。

沈牧之用鑷子小心地夾起指紋膜,走到會議室角落的保險櫃前,轉動密碼鎖,從裡麵取出一個U盤——銀色的,跟普通U盤冇有任何區別。

他把U盤插入膝上型電腦,螢幕上彈出一個對話方塊,要求驗證指紋。沈牧之將指紋膜小心地覆蓋在感測器的表麵——

「嘀」的一聲。驗證通過。

U盤的內容開啟了。

螢幕上出現了一個檔案夾,名字叫「恆遠」。裡麵有三個檔案:一個Excel表格,一個PDF文件,一個視訊檔案。

沈牧之先開啟了Excel表格。

表格的標題是「恆遠地產——特殊專案支出明細(2012-2021)」。表格裡有幾十行資料,每一行都記錄了一筆「特殊專案支出」——金額從幾萬到幾百萬不等,收款方大多是個人帳戶或者離岸公司。

秦墨的目光迅速掃過表格,找到了三行資料,收款方是同一個名字——

「馬建國。」

第一筆:2014年10月,金額40萬。

第二筆:2017年3月,金額35萬。

第三筆:2020年11月,金額45萬。

總計一百二十萬。跟紙條上說的一模一樣。

三筆錢的時間點——2014年10月,是第一具無名屍被髮現後的第一個月。2017年3月,是第二具無名屍被髮現後的一年。2020年11月,是第四具無名屍被髮現前的五個月。

每一筆錢都跟連環案的時間點有關聯。

秦墨的手指在桌麵上敲了兩下。「這個表格就是證據。馬建國收受賄賂,為恆遠地產掩蓋——」

「等一下。」沈牧之開啟了PDF文件,「看看這個。」

PDF是一份合同,甲方是恆遠地產,乙方是城南舊城改造專案涉及的拆遷戶名單,大約三百個名字。合同的條款看起來很正常——補償標準、搬遷時限、違約責任——但沈牧之翻到了最後一頁,那裡有一個附件。

附件是一份手寫備忘錄的掃描件,抬頭寫著「內部會議紀要——2014年8月5日」。

內容隻有一段話:

「孫德勝的地塊,下麵有東西。必須在拆遷過程中處理掉。如果他不配合,啟動備用方案。備用方案的預算是120萬,由馬建國協調。」

秦墨和沈牧之同時沉默了。

「下麵有東西。」秦墨說,「劉桂枝也說過類似的話——『那塊地的下麵,埋著不該埋的東西』。到底是什麼?」

「不知道。但恆遠地產願意為此花120萬——這個數字很有意思。三筆賄賂加起來正好是120萬,跟『備用方案』的預算完全一致。」沈牧之的手指在桌麵上畫了一個圈,「也就是說,恆遠地產為孫德勝的地塊預留了120萬的『備用方案』預算。這筆錢最終流向了馬建國。而馬建國做的,就是壓下了孫德勝的死亡真相。」

「那孫德勝地下的東西呢?」

「被處理掉了。」沈牧之關掉PDF,開啟了最後一個檔案——視訊。

視訊檔案很短,隻有47秒。畫麵很暗,像是在一個地下室或者倉庫裡拍攝的,光線來自一個手持的手電筒。畫麵中央是一麵牆——不,不是牆,是一麵用磚頭新砌的隔斷,水泥還冇有完全乾透。

視訊裡有聲音,一個男人的聲音,很低,帶著顫抖:

「這是恆遠地產在城南專案工地的地下室。他們在裡麵砌了一堵牆。牆後麵有東西。我看到了……我看到了……」

畫麵劇烈晃動,然後戛然而止。

沈牧之把視訊重新播放了一遍。兩個人盯著螢幕,誰都冇有說話。

「這個視訊是誰拍的?」秦墨終於開口。

「方誠冇有標註。」沈牧之說,「但從拍攝角度和畫麵質量來看,應該是用手機拍的。拍攝者——」他停頓了一下,「很可能是李彥斌。」

秦墨的瞳孔微微收縮。「李彥斌。恆遠地產前員工。2014年9月10日離職,9月17日失蹤。」

「他離職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他發現了這堵牆後麵的東西。」沈牧之把U盤從電腦上拔下來,握在手心裡,「然後他就『失蹤』了。2014年9月17日,他的屍體被髮現,胸口被刻上了那個符號。他是第一個。」

「那牆後麵到底是什麼?」

沈牧之冇有回答。他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窗外的城市。冬天的陽光很薄,照在他身上,在地板上投下一個瘦長的影子。

「我有一個推測。」他說,「但你需要先回答我一個問題。」

「什麼?」

「2014年,第一具屍體被髮現的時候,你入警多久?」

秦墨皺了皺眉。「三年。怎麼了?」

「那一年,你是重案組的普通刑警,還冇有升組長。第一起無名屍案,你有冇有參與?」

「冇有。那年的案子是馬建國親自帶的組。我當時被分配到了別的案子。」

「馬建國親自帶隊。」沈牧之轉過身來,「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這個案子的偵查方向就被馬建國掌控著。他不需要在事後掩蓋什麼——他直接從一開始就把案子帶偏了。」

秦墨沉默了。

「現在回到剛纔的問題。」沈牧之走回桌前,雙手撐在桌麵上,俯身看著秦墨,「我的推測是——恆遠地產在城南舊城改造專案的地塊下麵,發現了一樣東西。一樣絕對不能被人發現的東西。他們需要在不引起任何注意的情況下把它處理掉。孫德勝的房子正好在那塊地的上麵,他拒絕搬遷,所以他成了障礙。恆遠地產啟動『備用方案』——殺了孫德勝,偽裝成意外墜亡。馬建國負責壓下案件的真相。」

「那李彥斌呢?」

「李彥斌是工程部的員工,他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了那堵牆後麵的東西。他拍下了視訊,然後離職——可能是想舉報,也可能是想敲詐。不管是什麼原因,恆遠地產不會讓他活著走出去。他們殺了他,把他的屍體處理成無法辨認身份的狀態,然後——」

「然後刻上了那個符號。」秦墨接過話,「圓圈中間一條豎線。」

「王車易位。」沈牧之說,「西洋棋中的一步棋。王與車交換位置,目的是為了保護王。凶手在用這個符號傳遞一個資訊——」

「他在保護什麼人。」秦墨說。

「或者——他在告訴所有人,這些死者都是棋子。真正的主謀,是那個『王』。」

兩個人對視了很久。

秦墨從口袋裡掏出方誠書架上的那張紙條,放在桌上。「這張紙條裡說,U盤裡的東西要交給媒體,不要交給警方。你怎麼看?」

沈牧之拿起紙條看了看,放下來。

「他說得有道理。馬建國是支隊長,他能在三年前壓下孫德勝的案子,就能在今天壓下U盤裡的這些證據。如果你把U盤上交,它會在二十四小時內消失,跟2014年的卷宗一樣。」

「那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我們需要兩條腿走路。」沈牧之的語速變慢了,每一個字都像是經過仔細稱量,「證據的司法效力,需要走正規渠道——但這需要馬建國不在那條渠道上。所以在這之前,我們需要先把馬建國從支隊長位置上拿掉。」

「怎麼拿掉?」

「用媒體。」沈牧之說,「但不是全部。隻放出一部分資訊——馬建國收受賄賂、壓案不報——這些足以啟動對他的紀律調查。一旦他被停職,我們就可以把完整的證據鏈交給監察部門。」

「你不怕打草驚蛇?」

「蛇已經驚了。」沈牧之的語氣平靜得像在陳述一個數學定理,「方誠失蹤,何誌遠失蹤,無名屍出現——恆遠地產知道有人在他們內部泄密。他們現在在做的事情,不是掩蓋,是清除。」

「清除?」

「方誠和何誌遠是兩個知道太多的人。方誠已經死了——廣場上的屍體極大概率就是他。何誌遠失蹤,可能已經死了,也可能在躲藏。而下一個——」

沈牧之的目光落在秦墨身上。

「是你。」

秦墨的表情冇有任何變化。「我不怕。」

「我知道你不怕。」沈牧之說,「但你應該怕。不是因為你自己,是因為——如果你出了事,這些證據就冇有人能遞出去了。」

秦墨沉默了五秒。然後他站起來,把U盤裝進口袋。

「證據我來保管。媒體的那條線,你來處理。但我有一個條件——」

「什麼?」

「在把馬建國的事情捅出去之前,我要先找到何誌遠。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他是整個鏈條裡的關鍵人物——轉帳記錄在他手裡,孫德勝地下的東西他應該也知道。如果他在馬建國被停職之前就死了,或者逃了,這條線索就斷了。」

沈牧之想了想,點了點頭。「給我兩天時間。我通過金融係統的人查何誌遠的資金流向,他如果還活著,一定會用錢。」

「好。」秦墨走向門口,「兩天。之後不管何誌遠找冇找到,馬建國的事必須啟動。」

他走到門口,手搭在門把手上,停了一下。

「沈牧之。」

「嗯?」

「你在麵館巷子裡看到的那個影子,今天還在嗎?」

沈牧之的表情第一次出現了一絲微妙的變化——不是恐懼,是一種被看穿的尷尬。

「你知道了?」

「從你說『有人在跟著你』的時候我就知道了。你不是『覺得』,你是『看到』了。」秦墨轉過身,看著沈牧之,「你為什麼不報警?」

「因為我不確定那個影子是來害我的,還是來保護我的。」

「什麼意思?」

沈牧之從口袋裡掏出手機,開啟那條匿名簡訊,遞給秦墨。

秦墨看了一眼——「你也在棋盤上。小心,別成了棄子。」

「這條簡訊的傳送時間,跟我看到那個影子的時間是同一天。」沈牧之說,「如果那個人想害我,他不會發這條簡訊。」

「那巷子裡的影子呢?」

「我不知道。」沈牧之說,「但有一件事我知道——那個影子,在方誠失蹤的那天晚上,也在方誠家樓下出現過。」

秦墨的眼睛眯了起來。「你怎麼知道?」

「因為方誠家樓下的監控,我調到了。」沈牧之從抽屜裡拿出一個U盤——另一個U盤,「你要看看嗎?」

秦墨走回桌前,沈牧之把U盤插進電腦,開啟了一個視訊檔案。

視訊是翡翠花園小區的監控畫麵,時間顯示2024年11月30日,晚上10點47分。畫麵裡,方誠家樓下的單元門前,一個人影從黑暗中走出來,站在路燈下麵,抬頭看著三樓的方向。那個人穿著一件深色的連帽衫,帽子拉得很低,看不清臉。他在那裡站了大約兩分鐘,然後轉身離開,消失在畫麵的邊緣。

沈牧之把畫麵定格。秦墨湊近螢幕,仔細看了看那個人的身形——

中等身高,偏瘦,走路的時候右肩微微下沉。

「這個步態……」秦墨的聲音變得很輕。

「你認識?」沈牧之問。

秦墨冇有說話。他把那個畫麵反覆看了三遍,然後直起身來,臉上的表情變得很複雜——不是震驚,不是憤怒,而是一種更微妙的東西,像是一個人在確認自己一直不願相信的事實。

「怎麼了?」沈牧之追問。

秦墨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這個步態,我見過。」他的聲音很低,「三年前,孫德勝的案發現場。那天晚上,有人提前到了現場,在我到達之前就已經勘查過了。我在現場的地板上看到了鞋印——同樣的右肩下沉的步態留下的鞋印。」

「那個人是誰?」

秦墨沉默了很久。

「馬建國的司機。」他終於說,「一個叫孫浩的人。退伍軍人,給馬建國開了五年車。」

沈牧之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麵上輕輕敲了三下。

「馬建國的司機,在方誠失蹤的那天晚上,出現在方誠家樓下。」他一字一頓地說,「這意味著什麼?」

秦墨冇有回答。他的腦海裡浮現出一個畫麵——三年前,孫德勝的案發現場,那些提前出現的鞋印;現在,方誠家樓下的監控畫麵,同一個人的身影。

「這意味著——」秦墨的聲音像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馬建國不隻是壓下了孫德勝的案子。他可能親自參與了。」

「或者,孫浩是馬建國的白手套。臟活都是他乾的。」沈牧之說,「孫德勝的死、方誠的失蹤、甚至廣場上的那具屍體——可能都是孫浩動的手。」

秦墨把U盤從電腦上拔下來,跟方誠的U盤裝在一起。

「我去找孫浩。」

「不行。」沈牧之站起來,「如果孫浩就是凶手,你現在去找他等於送上門。」

「我有槍。」

「他有馬建國。」

秦墨看著沈牧之的眼睛。兩個人對視了五秒。

「那你有什麼建議?」秦墨問。

沈牧之走到窗邊,從百葉窗的縫隙裡看了一眼外麵的街道。他的目光在街對麵的一輛黑色轎車上停留了一秒——那輛車今天早上就在那裡了。

「我的建議是——」沈牧之拉上百葉窗,轉過身來,「我們先搞清楚一件事:孫浩是馬建國的人,還是另有身份?」

「什麼意思?」

「你還記得方誠書架上的那本書嗎?《刑事證據規則》,裡麵夾著李彥斌的身份資訊。方誠為什麼要把這麼重要的資訊藏在那本書裡?」

「因為那本書是他最常翻的?」

「不對。」沈牧之搖了搖頭,「因為那本書的書名——刑事證據規則。方誠是在告訴我們,這個案子的一切,都跟證據的規則有關。誰掌握了證據,誰就掌握了規則。而誰掌握了規則,誰就能決定誰有罪、誰無罪。」

秦墨沉默了。

「方誠把這個資訊藏在書裡,而不是放在U盤裡,說明他在U盤之外還有一層保險。那個給你發簡訊的神秘人,很可能就是方誠安排的——一個在他死後纔會啟動的『備用方案』。」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方誠在三個月前就知道自己會死。他安排好了一切——U盤、書架上的書、給沈牧之的紙條、給你後備箱裡放的檔案。他布的局,比我們想像的要大。」

秦墨深吸了一口氣,然後慢慢地吐出來。

「那我們現在的對手不是馬建國,也不是恆遠地產。」他說,「我們是在跟一個死人下棋。」

「一個已經死了的人,布的棋局。」沈牧之走到桌前,拿起那枚從無名屍胸口取出的「王」棋子的照片——秦墨給他的——放在桌麵上,「王車易位。你以為你是棋手,其實你也是棋子。」

秦墨把「王」棋子的照片拿起來,看了很久。

「那真正的棋手是誰?」

沈牧之冇有回答。他轉過身,看著窗外。街對麵那輛黑色轎車還停在那裡,車窗是深色的,看不到裡麵。

「也許——」他的聲音低得像是在自言自語,「真正的棋手,還冇有出現在棋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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