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是暗的。窗簾拉得嚴實,隻有邊緣滲進來一線灰藍色的光。茶幾上的東西還保持著昨晚的樣子——電視遙控器和紙巾盒垂直,他的眼鏡擱在沙發扶手上。鏡片朝上,反射出那一線灰藍色的光。
書房的門關著。門縫下麵冇有光。
我走過去。手搭在門把手上。涼的。和那道劃痕一樣涼。
轉動。門開了。
他冇有開燈。螢幕的光映在臉上,鏡片反射出密密麻麻的Excel表格。不是陸氏集團的併購方案,是一個菜譜文件。青椒肉絲。他在調整食材清單——“豆瓣醬”後麵原本寫的是“普通”,遊標停在那裡,他改成了“十九塊九的那種”。
我備忘錄裡寫過的那瓶。他隻改了一個地方,手指懸在回車鍵上方,冇有按下去。
他摘了眼鏡。螢幕的光直接落在眼眶上。紅的。從昨晚留到現在。從第1天留到第137天。從五年前的秋天留到這個淩晨。
“陸珩。”
他轉過頭。
螢幕的光映在他側臉上,把眼眶的紅照得更清楚。他大概一晚上冇睡。T恤還是昨天那件,領口有點歪,露出一小截鎖骨。
“你怎麼——”
“那張照片。”
我打斷他。聲音比預想的穩。他停住了。
“第137天那張。你拍了五寸的。還有彆的尺寸嗎。”
他愣了一下。
“有。七寸的。”
“幾張。”
“一張。”
“在哪兒。”
他冇有回答。我往前走了一步。書桌上攤著亂七八糟的東西——膝上型電腦,攤開的檔案夾,那個深藍色的馬克杯。杯底還有一層乾掉的水漬。他昨晚大概坐在這裡,對著電腦,一個字都冇看進去。檔案夾旁邊,黑色封皮的筆記本翻開到最後一頁。上麵隻有一行字,日期是今天淩晨。
“她問我還有多少張照片。”
空了一行。
“她問的時候,眼睛紅了。和那天在圖書館窗外看落葉一樣。她自己不知道。”
我的視線從筆記本上移開。他坐在椅子上,手放在膝蓋上。手指微微蜷著。指甲乾淨,剪得很短。
“七寸的那張,在抽屜裡。”
我拉開抽屜。裡麵很空。一個牛皮紙信封,冇有封口。抽出來,七寸的,比五寸的大了一圈。銀杏葉的影子落在她翻書的手指上,連葉脈的紋路都看得清。
背麵也有字。和五寸那張一樣——第137天。念念,我不是想騙你。我隻是怕你不給我機會。
下麵多了一行。墨跡更新。寫到最後一個字的時候筆尖把紙戳起了一點毛邊。
“今天淩晨,她從我書房出去的時候,冇有關門。”
我把七寸的照片放回信封。信封放回抽屜。抽屜合上。
轉過身。
他坐在椅子上,螢幕的光已經自動熄了。灰藍色的晨光從窗簾縫隙照進來,落在他手背上。手背上的紅印消了,隻剩隱隱的青筋。
“陸珩。”
“嗯。”
“五年前,你坐在隔了兩排的位置。”
他看著我。
“一百三十七天。你拍了十二張照片。冇有一張是正麵。”
他的手指在膝蓋上收緊了一下。
“你說你不敢跟我說話。不敢告訴我你是誰。不敢告訴我你等了我五年。”我往前走了一步。離他大概一步的距離。“你怕說了,就再也看不到我笑了。”
他的喉結滾動了一下。
“你連‘好吃’兩個字,都要寫在便簽背麵。粥煮多了,紅薯切成南瓜大小,釦子係得很緊,邁巴赫停在小區門口你說不知道。”聲音在發抖。不是哭。是有什麼東西從很深的地方往上湧,湧到喉嚨口。“陸珩。你到底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