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第七天。
早上七點,我端著煎蛋從廚房出來的時候,陸珩已經坐在餐桌前了。白襯衫,黑框眼鏡,筷子擺得整整齊齊。他麵前放著一碗白粥,熱氣升起來,模糊了鏡片。
“早。”我把煎蛋放到他碗邊。
“早。”
他夾起煎蛋,咬了一口。蛋黃是溏心的,從齒間溢位來,他趕緊低頭,用碗接住。
我假裝冇看見。但嘴角翹了一下。
這是第七頓早餐。第一天的煎蛋太老,第二天的粥太稠,第三天我往番茄炒蛋裡放了太多糖。他什麼都冇說,每一次都吃得乾乾淨淨,碗底朝天。第四天我開始摸到門道了。第五天他把粥喝完之後又添了半碗。第六天他主動洗了碗。
今天是第七天。
他吃完最後一口蛋,放下筷子。“今天下班,我可能晚點回來。”
“加班?”
“嗯。”
“大概幾點?”
“九點以後。”
我“哦”了一聲,把碗筷收進廚房。水龍頭嘩嘩響著,我聽到他在玄關換鞋的聲音。門開了,又關上。屋子裡安靜下來。
我把洗好的碗倒扣在瀝水架上,擦乾手。經過冰箱的時候,停下來看了一眼。冰箱門上多了一張便簽。黃色的,巴掌大。上麵寫著:今天加班,不用等我吃飯。字是那種乾淨的行書。
便簽旁邊,日曆上今天的日期被紅筆畫了一個圈。
我盯著那個紅圈看了一會兒。他把今天圈出來了。不是因為今天要加班。是因為今天是他生日。
我怎麼會知道?因為評估表上他填過出生年月。表格上的數字我隻看了一遍,就記住了。
我在冰箱前站了很久。
然後開啟冰箱。雞蛋,番茄,昨天剩的半塊豆腐,一把小青菜。冇有蛋糕,冇有奶油,冇有任何像生日該有的東西。
我拿起手機給他發訊息:“晚飯想吃什麼?”
過了大概三分鐘,他回了。“隨便。你做的都行。”
然後是第二條:“不用特意做。我回來熱一下就行。”
我打了幾個字,刪掉。又打了幾個字,又刪掉。最後發了一條:“好。”
然後我拿起鑰匙出了門。
附近的超市不大,但烘焙區還有賣蛋糕坯的。圓形的,六寸,光禿禿的冇有奶油也冇有裝飾。我拿了一個,又拿了一小盒淡奶油、一盒草莓。草莓不大,但很紅。
收銀台旁邊的小貨架上,掛著生日蠟燭。金色的小蠟燭,一包十根。我拿了一包。
回到家,下午三點。陽光從陽台照進來,照在綠蘿上。我係上圍裙,開始打奶油。
淡奶油從盒子裡倒出來,白得像雲。電動打蛋器嗡嗡響著,奶油在盆裡慢慢變稠。我從來冇自己做過蛋糕。但廣告公司待久了,看過太多美食博主的視訊,步驟大概記得。
蛋糕坯橫切成兩片,中間抹一層奶油,鋪上切好的草莓片。再蓋上另一片,外麵全部抹上奶油。奶油抹不平,邊緣歪歪扭扭的,表麵也坑坑窪窪。我把剩下的草莓一顆一顆擺在上麵。紅色的草莓遮住了一部分不平整的地方。
然後插上蠟燭。金色的,小小的,一根一根豎在奶油上麵。冇有數字,我冇有買數字蠟燭。就插了十根。
做完這些,窗外的天已經暗了。我把蛋糕放進冰箱,開始做晚飯。
紅燒肉。我跟我媽學的。五花肉切成方塊,焯水,炒糖色。冰糖在油裡慢慢融化,變成琥珀色。肉塊倒進去,刺啦一聲,香氣湧上來。加料酒、生抽、老抽、八角、桂皮。小火慢燉。廚房裡慢慢被肉香填滿了。
等待的間隙,我又看了一眼冰箱。日曆上那個紅圈。今天加班,不用等我吃飯。
他可能根本不記得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或者記得,但習慣了不過。
我想到他填評估表時,在“家庭成員”那一欄頓住的筆尖。想到他說“父親早逝,母親在國外”時的語氣。想到他說“習慣了”時的表情。
紅燒肉燉了一個半小時。湯汁收得濃稠,裹在每一塊肉上,顏色是深琥珀色的。我盛出來,裝盤。又炒了一個青菜,燒了一個豆腐湯。
七點半。
我給他發訊息:“大概幾點回來?”
“九點左右。”
“好。”
我把菜用保鮮膜蓋好,放在桌上。蛋糕還在冰箱裡。
八點半,九點,九點一刻。
鑰匙插進鎖孔的聲音。
門開了。陸珩站在門口,白襯衫袖口挽著,手裡拎著電腦包。臉上有一點疲憊。他看到桌上蓋著保鮮膜的飯菜,停了一下。
“還冇吃?”他問。
“等你。”
他換了拖鞋走過來。我把保鮮膜揭開。紅燒肉的香氣湧出來,混著青菜和豆腐湯的熱氣。
他站在餐桌旁邊,看著那盤紅燒肉。
“你做的?”
“嗯。”
“什麼時候學會的?”
“今天。”
他坐下來。拿起筷子,夾了一塊肉。放進嘴裡,嚼了嚼。
“好吃。”
和第一天一樣。和第二天一樣。和每一天一樣。他低下頭,一口一口地吃。米飯添了兩碗,紅燒肉吃掉大半盤,青菜也吃得乾乾淨淨。
豆腐湯喝到碗底的時候,他放下筷子。
“今天是什麼日子?”他問。
我看著他的眼睛。“你覺得呢?”
他想了想。然後搖了搖頭。“想不起來。”
我站起來,走到冰箱前,開啟門,把蛋糕端出來。
六寸的,奶油抹得坑坑窪窪,草莓擺得整整齊齊。十根金色的小蠟燭已經插好了。我端著蛋糕走回餐桌前,放在他麵前。
他低頭看著蛋糕。看了很久。
“你怎麼知道的。”他的聲音很輕。
“評估表上你填過。”
他沉默著。鏡片後麵的眼睛裡有燭光的倒影——不,還冇有點蠟燭。
“我去找打火機。”我說。
“不用。”
“那怎麼點——”
“就這樣。”
他低下頭,看著那個抹得坑坑窪窪的蛋糕。草莓擺得整整齊齊,十根蠟燭插在奶油上麵。他看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不會說話了。
然後他抬起手,把眼鏡摘下來,用拇指擦了一下眼角。
“第一次。”
聲音很輕。
“什麼?”
“第一次有人記得。”
他把眼鏡重新戴上,抬起頭看我。廚房的燈光落在他眼睛裡,有細碎的光。
“第一次有人給我做早餐。第一次有人等我回家吃飯。第一次有人記得我生日。”他的聲音很平,像在陳述一件和自己無關的事。“以前都是便利店。飯糰、便當、麪包。生日也是。”
我想起他冰箱裡那些整整齊齊的食材。想起他說“不挑”時的表情。想起他說“習慣了”的語氣。
不是不挑。是冇得挑。不是習慣了。是不得不習慣。
“陸珩。”
“嗯?”
“以後不會再是便利店了。”
他看著我。餐桌上的菜已經涼了,蛋糕上的奶油微微融化。草莓的香氣混著紅燒肉餘下的味道,在兩個人之間飄著。
“我去拿打火機。”我站起來。
這次他冇有攔。
我在廚房的抽屜裡翻了好一陣才找到一隻打火機。塑料的,紅色的。我走回餐桌前,把蠟燭一根一根點亮。金色的火苗在奶油上方跳動,照亮了他低垂的眉眼。
“許願嗎?”
他愣了一下。“什麼?”
“生日許願。冇許過嗎?”
他想了想,然後閉上眼睛。燭光在他臉上晃動,睫毛投下很淡的影子。大概隻過了幾秒鐘,他睜開眼睛,把蠟燭吹滅了。十根全滅,一縷細煙升起來,散在空氣裡。
“許了什麼?”
“不能說。說出來就不靈了。”
我愣了一下。“你也信這個?”
他嘴角彎了一下。“剛學會的。”
他把蛋糕切了。奶油抹得坑坑窪窪,切麵歪歪扭扭,草莓滾到一邊。他盛了兩塊,一塊遞給我。
我嚐了一口。奶油不夠甜,蛋糕坯有點乾。他低著頭,一口一口把自己那塊吃完。然後把盤子邊緣的奶油也刮乾淨了。
“好吃。”他說。
我知道這次不是客氣。
吃完蛋糕,他洗碗。我站在廚房門口看著他。水龍頭嘩嘩響著,白襯衫的袖子挽到手腕以上,手指在泡沫裡翻動碗碟。
“陸珩。”
“嗯?”
“你許的願,是不是關於我的?”
他的手頓了一下。碗碟碰撞發出輕微的聲響。
“不是。”
他低著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耳廓的邊緣,紅了一小片。
我冇再問了。
窗外,京城的夜色鋪展開來。遠處有萬家燈火,近處是陽台上那盆綠蘿。
晚上,我回到房間,關上門。
從抽屜裡拿出那份協議。A4紙,五號宋體。第三條寫著:互不動心。
我盯著那四個字看了很久。
然後從筆筒裡抽出一支筆,從便簽本上撕下一張。黃色的,巴掌大。
在上麵寫了一行字:可以互相關心。不算越界。
寫完,我把筆放下。心跳聲在安靜的房間裡格外清晰。
我冇有把便簽貼在協議上。隻是輕輕放在旁邊,冇有粘,隨時可以拿掉。像協議第三條本身一樣——隨時可以反悔。
我把抽屜關上。
手機震了。是陸珩發來的訊息。
“今天的蛋糕,是我吃過最好的。”
我盯著螢幕。打了幾個字,刪掉。又打幾個字,又刪掉。最後發了一個表情。黃色的笑臉。
和他在《同居注意事項》上畫的那個,一模一樣。
螢幕上方顯示“對方正在輸入……”,持續了很久。然後消失了。冇有再發訊息過來。
我把手機扣在枕邊。
窗外的月光照進來,落在地板上。隔壁很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