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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霄是被手機震動吵醒的。
不是鬧鐘,是功德係統的提示音。他睜開眼睛,天還冇亮,窗外的天空是一種灰濛濛的藍。他拿起手機看了一眼——
【凡塵功德係統】
【夜間功德點變動: 2。】
【來源:未知。】
【備註:有人在夢中想起了你烤的雞腿。】
淩霄盯著那條“備註”看了三秒鐘,麵無表情地把手機放下。
有人在夢中想起了他烤的雞腿。
凡人會因為食物而做夢。
這個認知讓他沉默了很久。他在仙界一萬兩千年,從未聽說過有人夢見他——人們夢見他通常是噩夢,夢見他持劍而立、滿身殺意,然後在尖叫中醒來。
現在,有人在夢裡想他的雞腿。
淩霄坐起來,穿衣服,洗漱,出門。
外麵的天還冇有完全亮,城中村的巷子裡瀰漫著早餐的味道——豆漿、油條、包子、稀飯。淩霄穿過這些味道,走向菜市場。
他今天要進更多的貨。
按照昨天的銷售速度,二十隻雞翅包飯和二十片五花肉根本不夠賣。他今天準備翻倍——四十隻雞翅包飯,四十片五花肉。如果全部賣完,營業額應該在八百塊左右,淨賺大概五百塊。
五百塊。
這個數字在他的腦子裡轉了一圈,然後被他轉化成另一組數字——五百塊可以買多少雞腿、多少糯米、多少五花肉、多少調料。剩下的錢可以攢起來,用來買更好的裝置,或者付攤位費,或者——
他停下了腳步。
菜市場入口處,站著一個人。
黑夾克。
昨天在夜市路燈下站著的那個男人,此刻正站在菜市場的門口,手裡冇有奶茶,而是拿著一杯豆漿。他低著頭,像是在看手機,但淩霄注意到,他的手機螢幕是黑的。
淩霄冇有停頓,繼續往前走,像冇有看到那個人一樣。他走進菜市場,拐進肉攤的區域,光頭已經在剁排骨了。
“來了?”光頭抬頭看了他一眼。
“嗯。今天要四十隻雞腿,二十斤五花肉。”
光頭手裡的刀頓了一下:“多少?”
“四十隻雞腿,二十斤五花肉。”
光頭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昨天不是纔要了二十隻雞翅?今天怎麼翻倍了?”
“賣完了。”
光頭沉默了兩秒,放下刀,從冰櫃裡往外搬貨。他一邊搬一邊嘀咕:“四十隻雞腿,二十斤五花肉……你這是要開店的節奏啊。”
淩霄冇有接話。他蹲下來,開始檢查雞腿的質量。每一隻都翻過來看一看,捏一捏,聞一聞。光頭已經習慣了他這套流程,也不催,就站在旁邊等著。
“這批不錯。”淩霄說。
“當然不錯,我給你留的最好的。”光頭說,“昨天的雞翅也是,專門給你挑的。”
淩霄抬頭看了光頭一眼。光頭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彆過臉去,假裝在整理案板上的排骨。
“多少錢?”淩霄問。
光頭報了一個數字。淩霄數出鈔票遞過去,拎著兩個大袋子出了肉攤。
他故意放慢了腳步。
黑夾克不在菜市場門口了。
淩霄冇有放鬆警惕。他繼續往前走,穿過菜市場外麵的空地,拐進一條小巷。這條巷子他走過很多次,知道前麵有一個拐角,拐過去就是通往出租屋的路。
他走到拐角處,冇有拐。
他停了下來。
然後他轉過身。
黑夾克站在他身後大約十步遠的地方,手裡還端著那杯豆漿,表情有些意外——顯然冇料到淩霄會突然轉身。
兩個人對視了三秒鐘。
淩霄麵無表情地看著他。
黑夾克先開了口:“你警惕性很高。”
淩霄冇有說話。
黑夾克喝了一口豆漿,像是在思考怎麼開口。他看起來不像壞人——長相普通,氣質沉穩,眼神不閃躲,也不咄咄逼人。但淩霄在仙界見過太多“看起來不像壞人”的人,包括那個在背後刺他一劍的師弟。
“你彆緊張,”黑夾克說,“我不是來找麻煩的。”
淩霄依然冇有說話。
黑夾克歎了口氣,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小本子,翻開,亮給淩霄看。本子上貼著一張照片,蓋著一個紅色的印章。
警官證。
“我叫周遠,”黑夾克說,“轄區派出所的。”
淩霄看了一眼警官證上的照片和名字,然後看著周遠的臉。他的大腦在快速運轉——原主的記憶裡冇有這個人,冇有案底,冇有報警記錄,冇有任何與警方相關的事情。
也就是說,這個人找的不是林驍。
那他找的是誰?
“你找我什麼事?”淩霄問。
周遠把警官證收起來,看著淩霄,表情認真了一些:“你昨天晚上在夜市擺攤?”
“是。”
“生意不錯。”
“還可以。”
周遠點了點頭,沉默了幾秒,然後說:“我不是來查你擺攤的。夜市臨時攤位是合法的,每天交衛生費就行,這個不歸我管。”
淩霄等著他繼續說。
“我來找你,是因為另一件事。”周遠的聲音壓低了一些,“你昨天晚上收攤之後,有冇有注意到有人跟著你?”
淩霄的瞳孔微微收縮了一下。
他冇有注意到。
這不是一個好的訊號。在他全盛時期,方圓百裡之內有任何風吹草動都逃不過他的感知。但現在,他的感知被封印壓製到了幾乎為零的水平,連一個凡人的跟蹤都發現不了。
“冇有。”淩霄說。
周遠的表情變得有些凝重:“你從夜市出來之後,有一個人跟在你後麵,一直跟到城中村入口。我追上去問了一下,那個人說自己隻是順路,但我查了他的身份資訊——查不到。”
“查不到?”
“對。他不是這個轄區的居民,也不是流動人口登記在冊的人員。他冇有手機號,冇有銀行卡,冇有任何社交媒體賬號。”周遠看著淩霄,“在現代社會,一個人要活得這麼乾淨,隻有兩種可能——要麼他是特工,要麼他是——”
“罪犯。”淩霄替他說完。
周遠冇有否認。
淩霄沉默了片刻,然後說:“你為什麼要告訴我這些?”
“因為你是他的目標。”周遠說,“我不知道他為什麼盯上你,但你最好小心一點。晚上收攤之後不要一個人走,儘量走大路,不要走小巷。”
淩霄看著周遠,那雙眼睛裡冇有欺騙,也冇有多餘的情緒。他是一個警察,在做警察該做的事。
“我知道了。”淩霄說。
周遠點了點頭,轉身要走,又停下來,回頭看了淩霄一眼:“你那個雞翅包飯,真的那麼好吃?”
淩霄冇有回答。
周遠笑了一下,揮了揮手,走了。
淩霄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
然後他低下頭,看了一眼手裡的兩個袋子。四十隻雞腿,二十斤五花肉。夠他今天用的。
但周遠帶來的訊息,打亂了他的計劃。
有人在跟蹤他。
不是周遠那種“觀察”,是真的跟蹤。從夜市跟到城中村,在黑暗中尾隨他走過那些冇有路燈的小巷。如果不是周遠出現,他根本不會知道這件事。
淩霄繼續往回走。
他的步伐和來時一樣,不快不慢,但他的眼睛開始注意周圍的一切——每一個拐角,每一扇半開的門,每一輛停在路邊的車。他的耳朵捕捉著每一個聲音——腳步聲、說話聲、甚至呼吸聲。
這是他在仙界養成的習慣。不是
paranoid,是準備。在戰場上,冇有準備的士兵就是死人。
回到出租屋,淩霄把食材放進冰箱,然後坐在床邊,開始思考。
跟蹤他的人是誰?
幾種可能。
第一,是仙界的人。陸壓派來的,或者其他人派來的。他們發現他冇死,來確認情況,或者來補一刀。但如果是仙界的人,不會用“跟蹤”這麼低階的手段。一個築基期的修士就能輕鬆搞定他現在的狀態,不需要跟蹤。
第二,是毒販的人。原主的記憶裡冇有毒品相關的任何資訊,但淩霄自己知道——他在仙界得罪過的人,比凡間的毒販多一萬倍。但那是仙界,和凡間冇有交集。
第三,是衝著林驍來的。原主雖然看起來是個普通人,但誰知道他有冇有什麼秘密?淩霄搜過原主的記憶,冇有發現任何異常。但記憶是可以被篡改的,或者被隱藏的。
第四,是衝著他現在的身份來的。一個突然出現的燒烤攤主,生意好得離譜,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
淩霄把這四種可能在腦子裡過了一遍,然後排除了第一種。
不是仙界的人。如果是仙界的人,不會用跟蹤這麼低階的手段。他們會直接動手,或者用神識掃描,或者用仙術探查。跟蹤——太凡人了。
剩下的三種都有可能,但資訊太少,無法判斷。
淩霄站起來,走到窗邊,拉開窗簾。
外麵是城中村密密麻麻的樓房,陽台上晾著衣服,有人在刷牙,有人在抽菸。一切看起來都很正常。
但淩霄注意到了一輛車。
一輛黑色的轎車,停在巷口對麵,發動機冇熄火。
他盯著那輛車看了十秒鐘,然後拉上窗簾。
周遠說的那個人,可能不隻是“一個人”。
淩霄開始準備今天的食材。
泡糯米,去骨,醃製,調餡料,塞雞翅,切五花肉,調醃料。每一道工序都和昨天一樣,精確,穩定,但他的腦子一直在運轉,像一個被啟用的陣法,不斷地推演各種可能性。
如果那個人今晚還來,怎麼辦?
如果那個人不止一個,怎麼辦?
如果那個人動手,怎麼辦?
淩霄的手頓了一下。
他現在的身體,連一個普通的成年男人都打不過。這具身體瘦弱、缺乏鍛鍊、冇有任何格鬥經驗。他有技巧,有經驗,有意識,但身體跟不上。就像一個頂級的劍客,手裡拿的卻是一把鏽跡斑斑的鈍刀。
他需要變強。
不是回到仙界那種強,而是至少能保護自己的強。
淩霄放下手中的雞翅,走到床邊,從枕頭底下拿出那個布包。
續脈丹。
金色的丹體在手心裡靜靜地躺著。
他盯著它看了很久。
然後他把丹藥放進嘴裡,吞了下去。
(第九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