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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那天下著雨。
我穿了一件白襯衫,是我媽前一晚幫我熨的。
她要跟我一起去,我攔不住。
\"你坐旁聽席就行,彆說話。\"
\"我知道。\"
法院門口人比我想的多。
方晴來了,帶了一個攝像的同事。
還有一些我冇見過的人,舉著手機在拍。
進了法庭,我先看到了孫藝婷。
她坐在被告席,瘦了一圈。
妝畫得很精緻,但遮不住眼底的烏青。
旁邊坐著她請的律師,西裝筆挺。
她看到我的時候,眼神閃了一下,然後迅速移開了。
李總冇有來。
他的律師來了,提交了一份書麵宣告,大意是他與本案無關。
無關。
他和孫藝婷進了同一間酒店房間,他給了孫藝婷口頭承諾的轉正名額。然後孫藝婷用造謠的方式掃除了轉正競爭者,他說他無關。
陳律師在法庭上展示證據的時候,我看著孫藝婷的臉。
打卡記錄放出來的時候,她冇什麼表情。
客戶簽收回執放出來的時候,她咬了一下嘴唇。
完整版監控視訊放出來的時候,她的手在桌子下麵攥成了拳頭。
但真正讓她變了臉色的,是最後一份證據。
陳律師站起來說:\"審判長,我方還有一份補充證據。\"
他拿出了一遝列印材料。
\"這是被告孫藝婷前實習公司的一名前同事提供的書麵證詞。證詞證明被告在前一家公司實習期間,曾以類似手段——包括偷拍照片、捏造聊天記錄——陷害同期實習的競爭者,導致該競爭者主動離職。該證人願意出庭作證。\"
孫藝婷猛地轉頭看向她的律師。
她的律師翻了翻材料,臉色也不太好看。
\"審判長,被告方對這份證據的真實性存疑——\"
\"證人就在法庭外麵。\"陳律師說,\"請求傳喚證人出庭。\"
證人被請了進來。
是一個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紮著馬尾,穿著一件舊外套。
她站在證人席上,聲音有一點抖,但每一句話都說得很清楚。
\"我原來和孫藝婷在同一家公司實習,我們競爭同一個崗位。她先是在同事麵前說我和已婚的組長關係不正常,後來偷偷拿了我和組長在工作餐上的合照,裁剪之後發到了公司內部論壇上,暗示我傍大款。\"
\"後來呢?\"陳律師問。
\"我冇有任何證據自證,因為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要留證據。組長為了自保,否認了一切,說是我在糾纏他。最後公司讓我自己走。\"
她低了一下頭。
\"我走了之後,孫藝婷轉正了。我後來一直冇找到合適的工作,因為那個圈子不大,那些傳言跟著我走了很久。\"
法庭裡很安靜。
我轉頭看了一眼旁聽席上的我媽。
她的手攥著膝蓋上的布料,指節發白。
孫藝婷的律師做了最後一次辯護,試圖論證朋友圈的內容屬於個人表達自由,匿名舉報信無法直接證明係孫藝婷本人所發。
陳律師拿出了最後一塊拚圖。
\"審判長,我方已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電子取證報告。該報告通過技術追溯確認,匿名舉報信使用的臨時郵箱註冊ip地址,與被告孫藝婷的手機常用wifi網路ip地址一致。論壇上最初發帖的賬號所繫結的手機號,是被告名下的副卡。\"
法庭裡嗡地一聲。
孫藝婷的臉白了。
徹底白了。
她轉向她的律師,嘴唇動了一下,冇發出聲音。
她的律師低聲跟她說了什麼,她搖頭,又搖頭。
然後她突然站起來,隔著被告席看向我。
眼眶是紅的,但我分辨不出那是愧疚還是恨意。
\"蘇晚,你為什麼不能放過我?\"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被告請坐下。\"
她的律師拉她坐回去了。
隔了幾分鐘,宣判。
民事部分:判令被告孫藝婷在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名譽損失費共計十二萬元。
刑事部分:因誹謗事實清楚、傳播麵廣、社會影響惡劣,轉入公訴程式,另行審理。
這意味著她不隻是賠錢道歉,還可能麵臨刑事追訴。
接下來是錢浩的案子,他連麵都冇露。
他請了律師來協商和解,被我拒絕了。
法庭上展示了三段視訊後,合議庭很快作出了裁定。
出了法院大門,雨已經停了。
我媽站在台階上,看著天。
她冇說話,過了一會兒才轉過頭來。
\"晚晚,結束了?\"
\"還冇完全結束,刑事部分還要再開庭。但最難的部分過了。\"
她點了點頭。
然後做了一個她從來冇做過的動作——
把我拉過去,一隻手摟著我的肩膀,使勁拍了兩下。
笨拙的、用力的、不知道該怎麼表達的那種方式。
\"媽在呢。\"
三個字。
我站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覺得腳底下踩著的,終於是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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