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後,劉為國的案子開庭了。
那天是七月十五號,一年中最熱的時候。太陽明晃晃地掛在頭頂,柏油路麵被曬得發軟,走在上麵像踩著一團棉花。
沈念起得很早。
她在衣櫃前站了很久,最後選了一件白色的襯衫,配黑色長褲。不是規定,是她自己想穿得正式一點。
顧深在門口等她。
看見她出來,他上下打量了一眼。
“好看。”
沈念笑了。
“你每次都說好看。”
顧深說:“因為每次都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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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門口已經圍了不少人。
有記者,有圍觀群眾,還有一些沈念不認識的人。她們大多是女性,年齡不一,有的拿著橫幅,有的捧著花,有的隻是靜靜地站著。
沈念看見其中一個女人,四十多歲,手裡拿著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穿著校服,笑得很燦爛。
沈念走過去。
“阿姨。”
女人轉過頭,眼睛紅腫。
是王秀蘭。林雨桐的母親。
沈念上次見她是在林雨桐的家裡,那時她剛從醫院回來,整個人憔悴得像一張紙。現在她站在法院門口,手裡拿著女兒的照片,臉上多了幾分堅毅。
“您來了。”沈念說。
王秀蘭點點頭。
“我要親眼看著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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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裡已經坐滿了人。
沈念和顧深坐在旁聽席上,李昭坐在他們旁邊。老張也來了,說是“來看看這個畜生什麼樣”。
劉為國被帶進來的時候,全場一片騷動。
他穿著囚服,頭髮剪短了,整個人瘦了一圈,低著頭,不敢看任何人。
沈念盯著他。
兩個月前,他還是西裝革履的校長,坐在辦公室裡,麵前攤著檔案,臉上掛著得體的笑容。
現在他站在被告席上,手銬在燈下閃著冷光。
檢察官開始宣讀起訴書。
強姦罪,十二起。
強製猥褻罪,三十五起。
敲詐勒索罪,四起。
非法拘禁罪,兩起。
一長串的罪名,一長串的受害者名字。
沈念一條一條聽著,心裡像壓著一塊石頭。
四十七個女孩。
四十七個被毀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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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出庭作證的,是陳瑤。
當法警推著輪椅進來的時候,整個法庭都安靜了。
陳瑤坐在輪椅上,瘦得皮包骨頭,臉色蒼白。但她今天穿了一件淡粉色的外套,頭髮也梳整齊了,看起來比上次見麵時精神了一點。
沈唸的眼眶熱了。
她來了。
她真的來了。
陳瑤被推到證人席上。法官問她能不能作證,她點點頭。
檢察官開始提問。
“陳瑤,請你回憶一下,十六年前,發生了什麼?”
陳瑤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她開口,聲音很輕,但很清晰。
“那時候我十六歲,上高一。他是副校長。”
法庭裡鴉雀無聲。
“他讓我放學後去辦公室。說給我補課。我去了。”
“辦公室裡隻有他一個人。他讓我站到鏡子前麵。然後他從後麵抱住我。”
陳瑤的聲音沒有抖。
但沈念看見,她的手緊緊攥著輪椅的扶手。
“後來就經常。辦公室,車裡,他家。他說如果我說出去,就讓我考不了大學,讓我爸媽出事。我害怕,不敢說。”
“後來我懷孕了。我找他,他說不關他的事。我不知道怎麼辦,就跳樓了。”
“孩子沒了。我摔斷了腿。後來就一直住在療養院。”
她說完了。
法庭裡安靜了很久。
然後法官問:“你指認的被告人,在法庭上嗎?”
陳瑤慢慢轉過頭,看向被告席。
劉為國低著頭,不敢看她。
“他在。”陳瑤說,“就是他。”
陳瑤舉起手顫抖卻堅定的指向被告席。
劉為國的肩膀抖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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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出庭作證的,是林雨桐的母親王秀蘭。
她走上證人席的時候,手裡還拿著女兒的照片。
檢察官問:“王秀蘭,你女兒林雨桐,生前跟你提過什麼嗎?”
王秀蘭的眼淚掉下來。
“她什麼都沒說。是我後來在她日記裡發現的。”
她把日記的影印件呈上去。
“她寫,有人欺負她。寫了很多次。但沒寫名字。”
檢察官問:“那你為什麼認定是劉為國?”
王秀蘭說:“因為警察後來在他的電腦裡,找到了我女兒的照片。”
她轉過頭,盯著劉為國。
“十七張。你拍了十七張照片。她還是個孩子!”
劉為國低著頭,一動不動。
王秀蘭的聲音發抖。
“她才十七歲。她有什麼錯?你憑什麼這麼對她?”
她說不下去了。
法警扶著她走下證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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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第四個,第五個。
一個一個的受害者,或者她們的家屬,走上證人席。
有的願意露臉,有的不願意露臉的戴著口罩擋著。
有的哭了,有的很平靜,有的從頭到尾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沈念一個一個看著,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顧深在旁邊,握緊了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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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點,庭審結束。
法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沈念走出法院的時候,太陽已經偏西了。門口的人群還沒散,有的人在哭,有的人在相互安慰。
她看見陳瑤被推出來。
她走過去。
“陳瑤。”
陳瑤抬起頭,看著她。
“你今天很勇敢。”沈念說。
陳瑤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她說:“我等了十六年,就是為了這一天。”
沈念點點頭。
“他跑不掉了。”
陳瑤看著她,忽然嘴角動了動。
那是一個很淡很淡的笑。
沈念愣住了。
這是她第一次看見陳瑤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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