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編自《福爾摩斯探案集-血字研究》,可跳)
這一日,正是臘月二十三,天上飄著細雪。我與霍明哲圍爐取暖,忽聽得門外馬蹄聲急,一名差役匆匆叩門,遞上一封書信。
霍明哲展信細讀,眉頭漸漸鎖緊,隨即遞給我看,隻見信上寫著:“南城桐花巷有異事,一富商暴卒於空宅中,屍身無外傷,室內有血字謎痕,虛實難辨。素仰娘子高才,萬望移步一觀。”
霍明哲立時起身,一邊換鞋一邊對我道:“華妹可願同往一觀?此事恐非尋常。”
我自然點頭。二人出了貝殼巷,差役引我們至城南一處宅院前,隻見門前已圍了不少百姓,兩名捕快正在維持秩序。
進了院門,見積雪上有車轍馬蹄印跡。
霍明哲俯身細看,低聲道:“昨夜子時後方下雪,這車轍壓在雪上,必是雪後所留——昨夜有馬車載人至此。”
我們隨捕快穿過前院,來到正堂。但見堂中躺著一具女屍,年約四十,麵容扭曲,十分可怖。
地上有血跡,牆上卻用血寫著一個大字:“仇”。
捕快葛森道:“死者似是富商杜百川,在京城做綢緞生意。初步查驗,身上並無傷痕,似是中毒而亡。”
霍明哲不慌不忙,在屍首旁蹲下,細細查驗。她先觀死者唇舌,又看指甲,最後注意到靴底沾有些許泥土。忽然,她伸手在死者衣襟內一探,摸出一枚玉佩。
霍明哲道:“這玉佩質地細膩,非尋常之物。葛捕快,可曾在死者身上發現其他物事?”
葛森遞上一個名帖匣子,道:“這是在死者懷中發現的,內有銀票數張,還有兩封書信,一封是給杜百川的,另一封是給一個叫史傑申的人。”
我湊近觀看,見那名帖上寫著“奉天府杜百川”,而那牆上的血字,血痕蜿蜒而下,令人不寒而栗。
捕快雷思垂道:“這仇字,想必是死者臨死前想寫下仇人姓名,隻寫得一字便氣絕了。”
霍明哲卻搖頭道:“此字距地五尺有餘,正與常人視線平行,必是站立書寫。若將死之人,哪有力氣站立寫字?且這字跡工整,不見慌亂之態。依我看來,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痕跡。”
霍明哲取來尺子,量那血字高度,又用隨身攜帶的放大鏡仔細觀察字跡。隨後,她從地上拈起一些灰塵,用紙包好,收入袖中。
“凶手為女子,身高七尺有餘,正當壯年,穿方頭靴,吸關東煙。此人麵色可能赤紅,右手指甲甚長。她與死者同乘馬車而來,下車後並肩走入此宅。”
葛森不信:“霍娘子如何得知?”
霍明哲笑道:“這牆上血字高度,可推知書寫者身高。院中泥窪寬四尺半,方頭靴印一步跨過,可見其人健壯。我又在地上發現關東菸灰,呈片狀,乃關東煙特有。至於紅臉嘛……”
她指向地上血跡,“這是凶手鼻血所致,若非血氣旺盛之人,怎會在此流鼻血?”
我心中暗自稱奇,又問:“那長指甲又是如何看出的?”
霍明哲道:“書寫之人以指蘸血,我在放大鏡下見字跡邊緣有牆粉刮痕,若指甲短齊,斷不會如此。”
霍明哲說完就帶著我轉身走了,剩下兩位捕快愣在那裡。
離開後,我稱讚道:“霍姐,我覺得你比那些衙門的捕快還要厲害。”
霍明哲聽我態度誠懇地說了這麼一句話,高興得臉都紅了,就像一個男兒家聽見有人稱讚他漂亮一樣。
她本就是個求知慾極強的人,自然打算繼續追查此案,關注後續,弄清真相。
霍明哲決定去尋昨夜值更的老吏欒四問話。我們至欒四家中,她正飲酒取暖,見我們來訪,忙起身相迎。
霍明哲說明來意,欒四回憶道:“昨夜醜時,小的巡至花園街,見這宅內有燈光,心生蹊蹺,便推門檢視。果見堂中躺著一具屍首,慌忙退出喚人。此時見一醉婦倚在門前欄杆上,高聲唱曲,站立不穩。我等忙於命案,未加理會。”
“此人何等模樣?”霍明哲問。
欒四道:“身材高大,麵紅如棗,穿褐色長衫。”
霍明哲聽罷,歎道:“你錯失良機了!此人正是破案關鍵,你若當時將她拿下,今日便可升任捕頭了。”
離開欒四家,霍明哲,道:
“那人實非真醉,乃是凶手去而複返,為的是尋回遺落之物。”
“莫非是那枚玉佩?”我恍然大悟。
霍明哲點頭:“正是。她必是殺害杜百川後,發現玉佩遺失,冒險回來尋找。見有官差在場,便裝醉掩飾。”
她彷彿已經對這樁奇案胸有成竹,至於她之後又用了什麼方法與計劃,我之後再寫。
…
趙延玉寫到這就停筆了,這前三回就是個引子,把華晟和霍明哲湊到一起,倆人馬上要開始接連破案了。
這種推理連載小說,想賣得好,核心就是得一直有熱度,讓讀者願意討論。
她打算按“三三製”來更,先連著更完前三回,讓故事趕緊進入破案正題,先把讀者吸引住;然後隔段時間,再更第四、五回,把背後的往事和人物的心思說清楚;最後用**迭起的第六回收尾。
等所有內容都連載完,就出個全集,方便大家收藏或者一次性看完。要是讀者想要,還能出帶插畫的精裝版。
想好了這些,趙延玉就把剛寫完的前三回稿子,一起寄給了南方書坊和蘭雪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