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遺囑上,白紙黑字清楚地簽著顧天的名字,蓋著公證處的公章。
李銳站在靈堂中央 ,下巴高高揚起,語氣狂傲又挑釁,
“姨媽,姨夫他——哦不,我爸說了,他心裡隻有我和媽媽,你和顧展那小子什麼都不是。”
我媽麵容扭曲,死死盯著手裡那份遺囑。
看日期,是在十年前就把立下了。
我爸將自己名下的全部資產,包括房產、存款、車子,還有公司股份全數都留給李銳。
我媽是個戀愛腦,媽媽隨意哄她幾句,就簽了婚前協議——【兩人的資產分離,婚前、婚後的資產都全歸各自所有,債務也各自承擔。】
也就是說,我爸媽之間根本冇有什麼夫妻共同財產。
這份遺囑,完全合法。
李銳離開後,我媽才徹底回過神,她衝過來抓住我的肩膀,
“你去,你去法院告你爸,你也是顧天的孩子,有權分得一半的財產。你是未成年,遺產裡必須留有你的那份撫養費,不然不合理......”
我掰開她的手,冷聲迴應,“他留了。”
媽媽茫然看著我。
我看她的眼神更加譏諷,
“你們不是早就和信托公司協議好,每月給我的賬戶轉十萬的生活費嗎?這筆錢就是撫養費。”
所以,我爸早年前立下的這份遺囑程式合法、手續齊全。
無論再怎麼鬨,我媽都不會有勝算。
當天,李銳就把我媽趕出彆墅。
我媽當然不願意走,歇斯底裡地鬨,死活不願意離開彆墅。
往日高高在上的貴婦人,如今像個瘋婦,不管不顧地大吵大鬨、撒潑打滾。
“小野種,你憑什麼把我趕出去,你滾啊,這是我家。”
“你家?嗬,這套彆墅,現在可寫著我的名字。”
李銳站在長階上,居高臨下地看著她。
接著,他一揮手,幾個保鏢立刻上前把我媽架起來,將其拖走。
我媽摔在垃圾堆裡,狼狽不堪。
這一幕,被人拍到發在網上。
最後的鏡頭定格在李銳那張笑得張狂的臉上。
評論區十分熱鬨:
【我靠我靠,真是世風日下,私生子把原配妻子趕出家門】
【那咋了,大婆教們氣死你們——不被愛的纔是小三。】
【那女的也活該,我們學校都知道她家的事,以前為了私生子虐待自己的兒子,現在反倒被私生子趕走,真是活該。】
之後,我媽來學校找過我幾次。
無一例外,都是要求我配合她去告李銳。
哪怕律師告訴她,冇有告贏的可能。
可她仍舊瘋魔了一樣,不願意放棄。
而李銳得到偌大的家產後就辦理了休學,整天揮金如土,隻顧著玩樂。
這期間,我兩耳不聞窗外事,學習、複習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