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三點,我媽報警說我殺了人
我和警察解釋我冇殺人,不是要跑路,我是要去隔壁省救我弟弟
可警察卻真的在我家裡發現了血跡
不顧我的解釋將我帶走
臨走時,我媽冷笑了一聲:“天天管男朋友叫弟弟,惡不噁心?”我愣在原地
原來她以為我要去救的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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