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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民事法庭的判決正式下達。
那套我曾經還了十年房貸,卻被我媽偷偷過戶給陳安旭的房子,被法院依法強製拍賣。
拍賣的錢扣除掉剩餘的銀行貸款後,淨剩八十六萬。
根據法庭認定的出資比例,我分得了六十二萬。
而我媽,隻拿到了區區的二十四萬。
因為我媽正處於緩刑期,行動受限,加上陳安旭還在牢裡服刑,賣房的最後簽字確認,她隻能屈辱地全權委托我來辦理。
房管局的簽字大廳裡。
我媽坐在輪椅上,頭髮全白,原本富態的臉龐凹陷下去,像個行屍走肉。
她握著筆的手抖得厲害,死死盯著那份房屋過戶確權書,遲遲不肯落筆。
“怎麼?不想簽?”
我站在她身邊,居高臨下地看著她:
“不簽也行,法院會強製執行,不過這二十四萬,你可能還要等很久才能拿到。”
她渾身一哆嗦,滿眼怨毒地抬頭看著我:
“陳安然......你贏了,你把你親弟弟送進監獄,把你親媽逼上絕路。”
“你拿著這些沾血的錢,晚上睡得著嗎!”
“我睡得比任何時候都香。”
我冷笑一聲,俯下身貼近她的耳邊:
“這筆錢本來就是我拿命換來的。”
“媽,你那二十四萬省著點花,畢竟陳安旭要交二十萬的罰金,剩下的四萬,還得給你買高血壓藥呢。”
我媽被戳中痛處,氣得渾身發抖,最後還是顫抖著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走出房管局,我的手機收到了一封來自看守所的信件照片。
是陳安旭寫來的長信。
滿滿三頁紙,字跡潦草,紙上甚至還有幾滴做作的淚痕。
他在信裡瘋狂地賣慘:
“姐,裡麵太苦了,我每天要乾十幾個小時的活,晚上睡覺還被人欺負。”
“我知道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等我出去,我一定好好孝敬你。”
“你原諒我好不好?你幫我寫個諒解書,幫我申請減刑吧。”
我冇搭理。
冇過幾天,林娟也給我發來了訊息。
陳安旭被判刑後,她火速提出了離婚,帶著孩子搬離了這座城市。
臨走前,她在微信上給我留言:
“姐,我們離婚了,陳家的房子我不要了,車也查封了。”
“我一個人帶著孩子太難了,看在孩子的份上,你幫安旭申請一下減刑吧,至少讓孩子長大能有個完整的家。”
我看著螢幕上那行字,隻覺得噁心。
前世她拿著我救命的錢買包,現在居然還有臉拿孩子來綁架我?
我直接點了刪除好友,徹底將這些人從我的世界裡清除了出去。
拿到那六十二萬拍賣款後,加上我這些年的存款,我直接在市中心的高檔小區,全款付了一套小兩居的首付。
不用再給任何人還信用卡,不用再替任何人交學費。
這套房子,房產證上隻寫了我陳安然一個人的名字。
搬家那天,是個難得的好天氣。
我把新家打掃得乾乾淨淨,買了一束向日葵插在花瓶裡。
我深吸了一口帶著寒意的空氣,眼角滑落一滴釋然的眼淚。
這一刻,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覺得,活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