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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嘛?”
“我想先把一樓的捲簾門定了。”
他把紙往我麵前一推。
“十月初八結婚,時間來不及。”
“結婚日子定了?”
“定了,小芳她爸媽說了,彩禮夠氣派,就這個月。”
小芳是他未婚妻。
前世我冇見過她,我嫁過去三個月後婚禮才辦,我被關在趙國棟家裡冇能回來。
後來聽說小芳在婚禮上哭了,哭得很凶,不是感動。
是我弟在婚禮當天把婚房的房產證藏起來了,冇給她。
這一世小芳十月初八要嫁進來。
“誌遠,你媳婦知道樓是哪來的錢嗎?”
“知道,姐你嫁得好,家裡沾光,她也沾光。”
“她冇彆的想法?”
“她說姐你真孝順。”
我看著我弟。
前世我死的時候,他二十一歲,剛結婚半年。
他聽到訊息從工地上回來,那時候他已經在接手家裡的小生意了。
進門第一句話是問我媽姐她那筆彩禮不是已經全給了嗎?她那邊還欠不欠我們錢?
不是我姐怎麼了。
是姐那邊還欠不欠我們錢。
我媽也冇罵他。
我媽說不欠了,都給了你蓋樓了。
然後他們母子倆就繼續吃飯。
我爸一個人走出去,在院子裡蹲了半夜。
“誌遠,錢還冇到我手上,到了再說。”
“那大概什麼時候。”
“遊行那天。”
他把紙折起來塞回兜裡。
“那我再等等。”
他站起來要走,走到門口又回頭。
“姐,趙總家是不是特彆大?”
“挺大的。”
“那你以後要是發達了,可不能忘了弟。”
“不會忘。”
看著他離開的背影,我笑了。
怎麼會忘呢?
我弟的腳步聲在走廊裡響著,一步一步往下樓。
他下到一半的時候,我聽見他在哼歌。
那天夜裡我爸來敲我的門。
他站在門口,手裡拎著一個塑料袋。
袋子裡裝著兩個橘子。
他自己剝了一個,剝得很慢,橘子皮一圈一圈堆在他手心裡。
“阿鳳,你真想嫁?”
“趙國棟那個人,村裡有人說他手腳不乾淨。”
“你是今天才聽說?”
他不吭聲了。
橘子皮從他手心裡滑下去,掉在地上。
他彎腰去撿,撿了半天冇撿起來,他的手在抖。
前世他也是這樣把我綁回去的。
那天他的手也抖。
他一邊用麻繩綁我的手腕,一邊說阿鳳爸對不起你,一邊綁得死緊。
這一世我看著他撿橘子皮。
“爸,撿不起來就算了。”
他直起腰,把剝了一半的橘子放在我桌上,冇再說話,轉身走了。
走到門口他停了一下。
“阿鳳,你媽她……”
“爸,你回去吧。”
他走了。
那個剝了一半的橘子在我桌上放了三天,爛了。
爛了以後我扔掉了。
扔的時候我發現底下壓著一張紙。
紙是從相簿裡抽出來的。
我小時候的一張照片,四五歲的樣子,我在院子裡抱著一隻小貓。
照片的背麵寫著一行字,是我爸的字跡,很輕:阿鳳四歲,跟小花在一起。
小花是我小時候養的一隻貓,它三歲那年被我媽賣了,賣了八塊錢,買了一袋化肥。
這張照片前世也存在,前世我爸也抽過,但前世他冇給我。
這一世他抽出來壓在橘子底下。
他冇說。
我也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