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老二,做人要留有餘地。”老陳一杯酒下肚後,滿臉感歎的說道。
“行啊,你把那三十萬賠給我,這事情就算了。”陳征笑道。
“你~。”老陳不由得漲紅了臉。
陳征冷笑道:“做人確實應該留餘地,可那是對自己人來說的,吳勇明顯在算計我,我再留餘地,好讓認為我這個人好拿捏嗎?”
陳征也並不是一個喜歡把事情做絕的人,此時沒有提吳玲,就已經是留餘地了,免得大家臉上都不好看。
“不管怎麼說,吳家也是親戚。”老陳繼續說道。
“事情沒有發生在你身上,不知道疼是吧?
你要真為他們著想,把他們當親戚,那你幫他們把三十萬湊齊啊。
也不用全部湊齊,按照我的估計,這筆錢可能也就能追回來二十萬左右,也不用多,到時候你貼個兩萬塊,這件事情我就算了,當沒發生過。
如何?”陳征冷笑道。
“我哪有那麼多錢。”
“湊一湊應該差不多,把房子賣了,工作也賣了,加上積蓄,應該大差不差的吧。”
想要老陳的錢,那還不如要他的命,更何況還要他的工作和房子。
“你想讓老子去要飯啊?”老陳瞪大眼睛問道。
“那肯定不至於,我怎麼可能讓你流落街頭呢。
你到時候可以跟我住一起嘛,到時候每天跟我說幾句好聽話,我還可以天天讓你吃肉,再三不五時的給你點零花錢。
多好,讓你提前當上老太爺。”陳征笑道。
老陳眯著眼睛斜了陳征一眼,“你小子就是想磋磨我吧?
你做夢,老子當年趕你下鄉的時候,這輩子就沒想過靠你養老。”
“挺好,有骨氣,記住你今天說的花錢,這是兩百塊錢,小妹讓我帶給你們二老的。”陳征掏出兩百塊錢放在了桌子上。
家裡的錢給誰都是一樣,因為老陳不認識字,存款最後都在老媽手裡,老陳連私房錢都不敢藏,畢竟家裡就那麼大點地方。
“吃飽了就回去吧,飯錢掛到我的賬上就行,這件事情你們就彆管了,大嫂那邊問題不大。
到時候我會給諒解書,再跟市裡打聲招呼,等事情徹底結束後,人就可以回家了。
至於吳勇,我肯定是不會鬆手的,不管是他外麵的朋友,還是他的家人,想要做什麼都儘管來。
隻要不怕死就行。
另外,那個遊戲機專賣店老大也彆去了,暫時歇一段時間再說吧,我會另外找人看店。”陳征說完,抱起陳瑤就走。
老陳撇了撇嘴,不屑的說道:“有錢就了不起啊?
早知道老子當年把你甩牆上。”
“你閉嘴吧你,趕緊吃飯,吃飽了回去,老吳家還不知道怎麼折騰。”老太太有些惱火的說道。
陳征其實並沒有太把這件事情放心上,本身錢也不多,也不認為這是什麼大事,之所以抓著不放,主要還是怕家裡人以後會得寸進尺。
跟打得一拳開,免得百拳來的意思差不多。
下一次狠手,震懾大家一家,也好讓家裡人老實一段時間。
同時也是為了傳遞一個訊號給他們。
我陳征確實有錢,可那是我的錢,你想要,必須得提前經過的同意,你得求。
我不給,你就不能搶,否則是要挨收拾的。
對於我陳征來說,並不算什麼的數目,卻很可能要了你的命。
血脈至親,陳征自然不可能斬斷,隻要他活著一天,那就得認。
可哪怕是至親之間,同樣也有個親疏有彆。
陳征可以給陳雯投資千萬,直接分百萬的股份給她,可以把家產全部留給陳瑤。
卻不願意給父母和陳鬆太多好處,更彆說吳勇了,那是誰?
說是親戚吧,也確實是姻親,說沒關係吧,也可以說一點關係都沒有。
吳勇那家夥彆看敢再陳征麵前色厲內荏的,真進了局子,立馬就軟了,問什麼回答什麼。
不過兩個小時,公安局那邊就讓陳征過去瞭解案情。
其實事情的經過並不複雜。
新長織布廠的廠長叫蒲利華,有個兒子叫蒲明軒,這小子也不知道怎麼和吳勇搞在一起了。
蒲明軒知道新長織布廠需要招商之後,就聯係了吳勇,一番忽悠之後,吳勇答應了投資新長織布廠。
當然,投資確實是真的,不過人家一萬塊錢的一股,蒲明軒問吳勇要了兩萬,美其名曰一股需要一萬塊錢的公關費。
到了吳勇這裡,卻變成了三萬塊錢一股。
於是,隨後三十萬,買了新長織布廠百分之十的股份,然後蒲明軒和吳勇一人到手了十萬塊錢點現金。
“這些我不管,也管不著,我隻想追回我的三十萬,有錢給錢,沒錢坐牢。”陳征最後笑道。
“這~。”分局的局長姓程,叫程建軍,此時一臉為難的說道:“陳先生,吳勇隻不過是正常的跟自己姐姐借了一筆錢而已,就算是暫時還不上,也不至於坐牢,你總得給他一點時間還錢吧。”
“正常借錢?”陳征不由得上下打量了程建軍幾眼,笑道:“什麼叫做正常借錢?
那三十萬是正常的錢嗎?
那是我公司被挪用的贓款。
算了,你們分局這邊確實沒有判案的職責,還是走法律程式吧。
這個官司我可以打到高院去的。”
陳征說完,起身就要離開,很明顯,這個程建軍應該和新長織布廠的廠長有點關係,居然當起了和事佬。
可陳征又豈是那麼容易被說動的。
“陳先生,陳先生,有話好好說,這案子真要鬨大了,吳玲那邊責任更大,甚至有可能會被判死刑。
這可是三十萬數額的案子啊,都是陳先生的親戚,又何必一定要走訴訟流程呢?”
程建軍說道,一副苦口婆心,為陳征著想的模樣。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如果法律要她死,那她就去死好了,與我何乾,難道我還能和法律對著乾不成?
我還是那句話,追回我的三十萬,如果能追回來,我可以撤案,如果追不回來,那就走法律程式。”